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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南山客》 90-100(第12/20页)
到事,就喜欢跟我急眼。”蒙岢在夏景的额头上亲了亲,“我说笑的,你别当真。另外,之前的事,你处理的怎么样了?”
夏景答道:“我已查明,拓剌王身边的巫师,正是蒙彡的人。蒙彡近些年痴迷于巫蛊之术,害了不少人命,当然,奴隶的命在他的眼里也算不上人命。只是,如今他把蛊虫种进了拓剌王的身体里,那种蛊虫与鹰奴体内的蛊虫不一样。”
蒙岢蹙眉问道:“蛊虫?可是我娘亲死的时候,在她耳朵里发现的那种蛆虫?”
“有些不同。”夏景解释道,“拓剌王体内的蛊虫,更狠毒,也更难杀死。这种蛊虫来自中原,所以我猜测拓剌王身边的这位巫师,很可能是个汉人。另外,这位巫师不喜与族中贵族来往,倒是常常与拓剌王身边的宠姬见面,想必,他们之间一定有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也许就与蛊虫有关。”
“我见过他几次,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宽袍,黑纱遮面,让人瞧不清他的长相。”蒙岢回忆着,“能确定的是,他是一个瞎子,两只眼睛都瞎了。那次他伸出手臂,给父王递丹药的时候,我看到他的手臂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疤。我听闻大徵的皇帝常把罪臣流放至边境,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他是从大徵的边城逃难而来的罪人?”
顺着蒙岢的话,夏景揣测道:“你是说,这位来路不明的巫师是在弄虚作假,故弄玄虚?他用所谓的巫蛊之术,给拓剌王下了一个套?”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蒙岢侧卧在王座上,挑眉一笑道:“真真假假,谁又能分得清呢?更何况,他到底是真还是假,也不由他一个人说了算。去查,我要这个人全部的底细。”
第96章 鹰奴(六)
夜里的銮城与白日里大不相同。
白日里,这座城就是藏在沙漠深处的一块土疙瘩,风一吹,就掉了一层皮。但是,当暮色来临,城中油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的时候,这座城市便渐渐地苏醒了。
夜间的銮城,鼎沸的人声与嘈杂的闹声糅杂在了一起,道路两旁,牧民与商户高举铜碗,喝着奶酒,在天神赐予他们的不夜城中,欢庆着平凡的日日夜夜。
彪悍的鹰奴撕烂身上的衣布,站在火堆旁,把热油浇灌在碳火上,顷刻间,火堆发出了噼里啪啦的爆炸声。他们架起一只扒了皮的羊,扔在了火堆上,不一会,焦熟的肉香随着夜风,炽热地弥漫到了銮城的角角落落。
桓秋宁嗅着空中的羊肉味,回头望着不远处的篝火,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两声。
他着李傀进了一间卖皮料的商铺。正值盛夏,铺子里柜台旁堆积着很多卖不出去的羊皮和狼皮,李傀给掌柜的扔了两块金疙瘩,掌柜的才正眼看了他们一眼。
“要什么料子?”
李傀把桓秋宁拉到掌柜的跟前,道:“要成衣,最好是琅苏的丝绸做的衣裳,有么?”
“口气不小啊。”掌柜的舔了舔嘴里的大金牙,不屑地翻了个白眼,“现在琅苏的料子可运不到这儿来,大徵的皇帝老儿想穿丝绸,都得等着上京城里的军爷给他供呢。不过,我这店里倒是有郢荣的织锦。”
李傀背靠柜台,回头漫不经心地戏谑道:“这大热天的,穿织锦,怕是会捂出一身痱子罢。”
“哎呦,听着你这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拓剌王的亲儿子呢。”掌柜的打量着李傀,努着嘴,指尖捏了捏,“想要好货,得再来点硬家伙。”
李傀二话没说,又给他扔了俩金疙瘩。
“大哥,你的壕光照耀大地啊!”桓秋宁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个金疙瘩,往前凑了凑,小声地问,“大哥,你哪来的这么多金块?干咱这行,赚的这么多?”
“托你的福,夏景那孙子给的。”李傀把钱袋扔给了桓秋宁,“不换身好衣服,咱们连王宫的门都进不去。去挑挑,有没有你喜欢的,咱一块买着。不买白不买,萧慎人的钱花着就是爽。”
“得嘞!”桓秋宁转头看向衣柜。
掌柜的像一只鼓着肚皮的土拨鼠,在店铺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终于拿出了一件压箱底的好货。他从羊皮堆里抱出了一个木匣,里边装着一件紫罗兰色的罗衫。
这件罗衫轻如落樱,薄如蝉翼,触感丝滑。桓秋宁笑着摸了摸,回首道:“确非凡品。”
“这种好货平时可是要献给蒙亲王的,若不是蒙亲王见多了绫罗绸缎,不稀罕这种好料了,我才不会拿出来卖的。”掌柜的颇为自豪地看着这件罗衫,感慨道,“这件衣裳也有些年头了。”
“只是……”桓秋宁捏着下巴,眉头一皱,笑道:“只是,这件也太妖媚了罢,我穿,怕是不合适。”
掌柜的与李傀异口同声道:“有什么不合适的?!”
他俩一左一右,打量着桓秋宁。
掌柜的拿起罗衫,在桓秋宁身上比划了比划,“我见你颇有姿色,正所谓好衣裳衬美人,美人就该穿这种好料子。你拿去试试罢,我今日就干一单赔本生意,不加钱了。”
李傀调侃道:“四块金疙瘩换一件罗衫,掌柜的,你没少赚罢。”
“你真是的,什么话都让你给说明白了。这样好的料子我要是还赔本了卖,我还活不活啦!”掌柜的见桓秋宁换衣裳去了,他把李傀拉到身边,挤着嗓子问:“你老实交代,你给他买这种衣裳,是不是想把他送给蒙亲王?”
李傀坦诚道:“是啊。”
“你这不是作践人么。”掌柜的苦大仇深地蹙了蹙眉,“你干这种缺德事之前,没好好地打听过蒙亲王是个什么样的么?他就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在弘吉克部,没人敢得罪他,他比拓剌王还可怕。你把这位小兄弟送过去,就相当于是要了他的命哪!”
“我知道啊。”李傀搓了搓胡茬子,打了个哈欠,“我陪他一块死,还他一命不就是了。男子汉大丈夫,谁还怕死啊。”
这话把掌柜的给噎住了,他倒退两步,后背磕了在柜台上,疼的他“嘶”了一声。
不一会,桓秋宁穿着那件紫罗兰色的罗衫,戴着铃铛响的首饰,捂着云雾显露的胸口,拘谨地走了出来。
桓秋宁勉强一笑,别扭地问了句:“怎么样?是不是很奇怪?”
“仙儿啊!我滴个亲娘啊,老夫活了几十年,第一次见活神仙啊!”掌柜的大吃一惊,看直了眼,频频惊叹道:“怎么能这么美呢,那壁画里的仙子,活过来啦!”
李傀爽朗地笑了两声,“弟,你真是长了张好皮囊!咱娘真是偏心,哥咋就长得这么朴实无华呢。”
“也没有吧。”桓秋宁扣了扣脑门,拎起衣袖,“其实也还好,就是有点太……领口太低,袖子太短了,好不习惯。”
他在满春楼里学的勾引人的本事全用在照山白身上了,离开上京之后,他再也没对谁那般妩媚的笑过,如今穿上这身紫色罗衫,他不知道该把媚眼抛给谁看。
桓秋宁活到今时今日,经历过三次死里逃生,前两次他能活下去,是因为他对殷氏的恨,而从上京城逃出去的那次,他宁可烂在土里,也要留住一口气,是因为照山白让他时隔多年再次感受到的爱。
死灰复燃般的爱意,支撑着桓秋宁一步一步艰难地活到了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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