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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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幸不想跟他犟,颇为无语的道:“行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她转身走了。

    边上恰好有个水缸,凌朝趴过去对着水面照。

    明明跟那个于三儿比起来,他的皮肤白,相貌也更英挺,怎么看都是自己更好看些。

    难道余幸喜欢皮肤黑的?可他们一族肤色跟毛色有关,白底的毛色皮肤都是差不多的,黑底灰底的皮肤会黑一些。

    而且于三儿也太黑了——就算是玄猫,皮肤也没那么黑的。

    他不死心,跟到余幸身边,想问问她白皮肤的行不行。

    余幸自然不会跟他闹腾,转移话题道:“你们在这边大概要待久?犯人抓住了么?”

    凌朝:“抓住了,我昨天在港口看见跟画像上很像的人,所以才突然离开,只是人可能要带去桾都再审。”

    余幸:“要带去桾都才能审的犯人性质一定很恶劣,杀人犯?还是流窜匪徒?”

    凌朝:“那倒也没有,他把鸭脚港东边的城墙弄坏了一截。”

    在这个朝代,损毁防御工程是很重的罪名。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界,东城墙牢固结实,已有数百年历史,这个人不知用什么方法,引燃了爆竹之类的东西,将城墙炸开了。”

    “他脑子也不太正常,不肯认罪,嘴里一直喊着什么一流二消的。”

    余幸倏然抬头:“等等,他喊什么?”

    第109章

    余幸很确定这里并不属于华国历史上的朝代。

    毕竟从华国历史来说,等级制度虽然存在和延续了一段时间,可也从不是用什么折人中人上人区分,而且也从没听说谁能变成大猫。

    在这个时代,瓷器、玻璃、塑料,甚至眼镜和类似西装的制服,都已经有了初步的普及。

    但工业方面却有些落后,具体表现在出行方式相当原始,热武器更是没有。

    余幸推测,在她之前的某个时段里,可能也有人穿越到这里,带来一些观念上的变动,但工业化的程度,却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推动——至少她不太行。

    在现代社会,余幸曾经经历过穿越题材爆火的年代。

    铺天盖地的书籍和影视,有人甚至整理了穿越必带物品榜单:制霸世界的攻略地图,肥皂玻璃炸y的制造方法,甚至油田矿脉的开采地图等等。

    有段时间,一硫二硝三木炭这样的顺口溜,几乎是人人都能来上几句。

    况且她很确定这个时代没有火0药,至少目前没有。

    倒是有爆竹,但原理似乎是用竹子配合其他的材料裹在一起点燃了发出巨响,但也仅限于此,并没有什么巨大威力,更无法炸毁城墙。

    她按捺着激动的心情:“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他还说了什么?”

    凌朝还在吃一些奇怪的飞醋,因此并没注意到她的奇怪之处,只实话道:“那个人说他的本意是想向王城献宝,不是故意炸毁城墙,是有人偷了他的东西都是一些狡辩之辞。”

    “兴许也不是狡辩呢?”

    余幸很委婉道:“以你的职位,可以直接提审他么?”

    凌朝:“可以,但没必要。”

    相比那些冗杂的事务,他更喜欢追逐的快感,因此这份别人看来是苦差事的要到处奔走的差事,他做起来觉得一点也不无聊。

    余幸:“但是我想见见他。”

    凌朝终于察觉出不对,抬眼道:“你认识他。”

    他甚至没用疑问句。

    余幸含糊道:“说认识倒也没有,只是他说的那句话有点像我老家的顺口溜,所以想问问你要是很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

    凌朝起身道:“现在就可以去。”

    余幸跟在凌朝身后,踏入了鸭脚港的巡城处。

    巡城处大概就跟现代社会的派出所差不多,但规模也有大小,只是这里的职务划分没有那么明朗,所以巡城使什么都得管,什么都得干。

    凌朝拿了钥匙,领着她朝其中一处建筑走去,上面两个硕大的字体写着刑房。

    余幸:“已经用刑了?”

    凌朝摇头:“只是临时用来关押犯人的地方。”

    两人穿过一条长长的黑暗的甬道,走到独立关押的区域,打开其中一间,有个神情萎靡瘦削的人正缩在角落里。

    他身上的衣服很破,头发也乱糟糟的,脸上更是黑灰相间,乍一看,简直像个流浪汉。

    见有人进来,他动了一下,用期冀的眼神看过来:“能带我去见这里的负责人或者是领导人?我真的好东西献给他。”

    这下子,余幸真的能确定,这绝对是老乡了。

    还是个不太聪明的老乡,哪有人随随便便就把底牌漏个底朝天的。

    但凌朝在这——就算他不在这,余幸也不可能跟他上演泪汪汪的相认场面。

    她清清嗓子:“你叫什么?今年多大?是哪里人?”

    对方呆滞了一瞬,然后手脚并用的比划:“ 我叫余云辉,今年二十六岁,我是从另一个地方来的——有点远,我可能是被绑架到这个地方的,这不是我的家乡。”

    “我没有想炸毁城墙,是有小偷想偷走我的东西!他们点燃了引线,为了不伤到人,我只好把它抛到城墙根下!”

    炸城墙这罪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比如拿出一笔钱来招募劳力把城墙重新修起来,再缴纳一笔罚款,只要态度诚恳,也不是揭不过去。

    但余云辉没有钱,一个铜币都没有,他甚至是偷偷藏在客运船的甲板下面,被船员发现后揪出来打了一顿,然后顺路丢到鸭脚港的。

    余幸:“”

    好惨。

    从刑房出来,余幸有意无意的打探:“要把他赎出来,大概要花多少钱?”

    凌朝深深看她一眼:“你想帮他?为什么?”

    “他那么年轻,而且也不是故意的又姓余,跟我是本家呢。”

    余幸故作镇定:“看他那样子,大概也是有点文墨的,如果价格差不多,就当时招个账房先生了。”

    凌朝:“我可以去帮你问问。”

    余幸松口气:“谢谢,真是多亏你了。”

    要不是凌朝多提了一句,如果不是她多问了一句,这个老乡拿不出赔偿金,说不定就要被发配去做苦力抵债了。

    现在天气还这样冷,他那样的小身板,要是扛不住,一个倒下可能就又穿回去了。

    凌朝要留在巡城处,没有同她一起回去,余幸便叫车去了趟城墙根,查看那一截被炸毁的城墙——其实没有想象中那样严重,但也的确是开了个口子。

    要买砖请工人,再加上罚金,肯定要不少的钱。

    但要这么放着他不管,也不太能做到。

    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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