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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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可爱了怎么这么可爱。”

    余幸抱着大猫的前肢,把脸埋进脖子里,狠狠吸了一口。

    仗着厚重毛发的掩映,凌朝偷偷脸红了也没人知道。

    余幸吸的一顿,直吸的头晕脑胀,这才悻悻道:“不行了,我得去洗个澡,一身的味儿。”

    炉火上有热水,澡桶也是早就刷好了放在旁边的,余幸兑好热水,大花已经很识趣的化小体型,跳到外间的房梁上去了。

    余幸脱掉衣服跳进澡桶,舒服的叹气,有种终于活过来的感觉。

    原本一盒感冒药一针退烧针就能解决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却变成了大问题,幸亏她还是成年人,有一定的抵抗力要是小孩,更不敢想。

    擦干身体,坐到火炉旁慢慢烤着头发,顺便把今天的账簿看完。

    虽然是半夜,可因为白天睡得太多,反而睡不着了。

    大花又凑过来,这时是小小一只,余幸慢慢翻着一页一页的书,它趴在膝盖上,小小声的打着呼噜,时不时被揉一把脑袋。

    到第二天早上,余幸已经彻底满血复活。

    她精神抖擞,走到院子里面,先打一套广播体操舒展筋骨。

    盐二从院门进来,见她精神正好,笑着打招呼。

    即使现在是两个店的负责人,很多事情还是盐二还是亲力亲为,比如每天早上风雨无阻,早起去市场收海鲜。

    他把记录纸条拿出来给余幸看:“因为下了雪,港口上冻了,所以价贵了几成。”

    “但这家是最新鲜的,货品质量也稳定,所以一直没有换人。”

    余幸无所谓道:“没事,你做决定就好。”

    盐二为人靠谱,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第一批上班的员工已经到了,有几个面熟的大娘,见到余幸,围上来亲亲热热的说话。

    大花跳上余幸的肩膀,但因为它现在是一匹大猫了,站不太开,只好又跳到地上。

    有大娘便认出来,惊喜道:“哎,这是老板养着的那只猫啊!长这么大了!”

    说着便伸出手去,又被灵活的闪躲开。

    大娘笑起来:“还是一样,除了老板,不让别人摸!”

    余幸找了个筐子把大花提着,走到街道上去。

    鸭脚港是上城区的边缘地带,但空气却比桾都城好了不止一点,余幸走在街道上,看着来往络绎的人流,觉得心情也好起来了。

    前些天那场暴雪也影响了鸭脚港,毕竟这边靠水,风大雪自然也大。

    路上车来车往没什么积雪,余幸慢慢的走,走到了岸边。

    恰好有一艘大的船靠岸,哨子声响起,做力工活儿的青壮年便排队过去,准备开始搬运工作。

    周边还等了许多小的摊贩,一般来说,这种大船上通常都携带了许多货物,其中各种小饰品和女装是最紧俏的,他们从这里收来,转手就能卖出好价钱。

    余幸也等在旁边。

    她穿了件长的厚棉袍,头上还带了护耳朵的大帽子,因此倒是没觉得冷。

    船上舱板放下来,各式货物陆续往下搬动,小贩转手就在街边摆起摊子,将收到的货物加两成售卖——但也比在城中店铺要便宜的多。

    有些摊位很简陋,就是一块布毡铺在地上,四角用石头压住,有种随时要跑路的感觉。

    但余幸就很爱逛,反正价不高,还能时不时的有些意外收获,很有种淘宝的乐趣。

    她慢慢走着,突觉篮子颤动,低头去看,就见大花离弦的箭一般嗖的窜了出去,片刻间就在人流中间穿梭不见了身影。

    “ ”

    刚想要喊,后知后觉又似乎不用。

    凌朝完全有自保的能力,他突然离开,可能是想起有必须要做的事情?

    随他去吧。

    余幸淘到一对瓷器摆件,放在筐子里提回去,店铺后厨已经忙活起来,洗菜切菜打扫卫生,做着开门营业前的准备。

    “今天有大船靠岸,估计来吃饭的会多,饼子多做两屉。”

    “梆子,你去告诉送菜的,让他下午时候多送辆车过来。”

    码头冻起来,货船也少了许多,来码头上工的人自然也少了,可大花快餐店的生意却一直挺稳定——价格实惠味道又好,有些人特意走了好远也要来吃。

    盐二是现在很有当家人的派头,各种事务安排的也是井井有条。

    他见余幸进来,连忙问好。

    余幸摆摆手:“你该怎么还是怎么,工作正常安排。就当我不在。”

    自己是一时兴起想来散散心,没想要给别人造成影响。

    话虽然这样说,但当天晚上,店里还是安排了一桌好酒好菜,专给她这个老板接风洗尘。

    一桌人热热闹闹的吃喝到深夜,余幸兴致上来,也喝了两杯温酒。

    隔天中午,一众巡城使来快餐店吃饭,他们算是店里的常客,余幸走到前厅,恰好就与于三儿视线相对。

    许久不见,于三儿还是老样子,高大黑壮,即使坐在那里也比其余人身量大出许多,像一座靠得住的塔。

    余幸早写了回信,连带着簪子羽扇都一并寄送返还,其中意思当然是婉拒,想必于三儿也已经收到了。

    只是两人原本也算不上熟,毕竟话都没说过几句,此时见面,却有了微微尴尬的意思,其中还夹杂着些许歉意。

    说不清楚缘由,反正余幸有这个感觉。

    她走到柜台那边,负责收银开单的还是之前那个小媳妇。

    余幸低声的道:“那黑皮肤大个子的巡城使是我的老乡,这次就算了,以后每每见着了,多送道卤味小菜的。”

    小媳妇点头应声:“记得了,老板。”

    话音未落,一道阴阴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他好大的面子。”

    余幸受惊,倏然扭头,见是凌朝。

    “你怎么来了?”

    凌朝醋味儿很大的道:“来吃饭!”

    他大摇大摆进了屋,故意挑了邻着于三儿的座位坐下,斜着眼睛看人家,颇有种挑衅的意味。

    余幸:“”

    她大概知道凌朝的心思,可看他这样幼稚的举动,只觉得哭笑不得——类似的情节她只在中学读书的时候见过,可那时都是些小孩子啊。

    她走过去,强行抓住手臂把人拉到后面院子里。

    凌朝趾高气昂,临走还不忘用挑衅的眼神看向于三儿。

    余幸:“差不多得了,你还是贵族呢,反而还不如人家有风度。”

    凌朝振振有词:“我风度差,不如那个黑漆漆的人。”

    余幸:“ 人家常年在外面走动,风吹日晒的,皮肤黑点不是正常的么,什么黑漆漆,也太夸张了。”

    凌朝却被踩到痛处一样的炸毛了:“就是黑!就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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