娑婆外传:盂兰古卷: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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笋,挑了一把嫩嫩的回到院子里。

    九十四不见了。

    阮玉山站在地窖口,拳头都有点硬了。

    他盯着九十四坐过的小凳,慢悠悠走过去,一脚踹翻,随后走开。

    走开片刻,又想起这小凳是自己搬给九十四坐的,遂回去扶好,自个儿坐了上去。

    这一坐还真不知道该干什么。

    这几日一直待在目连村等林烟的消息,阮玉山知道自己会过得很悠闲,不成想昨夜遇到了怪事儿,自己腰和腿都受了不轻的伤,在这儿就权当养病。

    他百无聊赖,便去房里转了转,果然找到一些笔墨还有未用过的宣纸和砚台。

    这地方是衣棚老板的儿子曾经用来读书的屋子,想来也不会缺这些。

    既然无事可做,阮玉山便提笔蘸墨,在纸上描起丹青来。

    阮家虽然祖上起家不大光彩——纵使招安也不是他们主动的,但两百年下来,对外说起那也是一州之主,世家大族。

    既是钟鸣鼎食之家,也该养出文韬武略之辈。自府中长大的公子小姐们,一个个舞文弄墨是分毫不差。

    阮玉山上马征战,下马舞笔,练得一手好枪,写得一手好字,更画得一手好画。

    大祈甚至曾有过好几年“红州纸贵”的日子。

    无镛城的玉雕,红州城的丹青,一个出自谢府,一个出自阮府,名声都在谢九楼和阮玉山接任城主之位后盛极一时,并称大祈双贵。

    有幸得见过两方至宝的朝中公卿曾对此做过陈表:若见谢小将军所作之玉雕,则使肉体凡胎双目生辉;再见阮大老爷所描之丹青,又觉天地之间百花失色。

    阮玉山对此很是不屑。

    什么东西,也敢拿谢九楼跟他比。

    佘老太太则对此很高兴——自家曾孙除了一身没用的好看皮囊,还有那套粗鄙不堪的枪法,也算有点文雅的长处能拿出去跟名满天下的谢小将军一论长短。

    阮玉山坐在老太太膝下,听了曾祖母的话,对此做出两个点评:第一,即使不会丹青,他也跟谢九楼一样名满天下,并且自认样样胜过对方,要论长短,那也是他长,谢九楼短;第二,个小老太太老了老了还穷讲究起来了,什么风雅?忘了那会儿在沙佘关当土匪的时候了。

    他这话一说完,老太太骂他目无尊长,一闷棍打过来,打在阮玉山一身筋骨皮上不痛不痒,反倒震得老人家手麻了半晌。

    后来年岁大些,手上的事多了,碍于州主的身份,他也不便整日在这些个闲事上浪费时间,即便时不时手痒画画,也不再允许外传。

    今日无事,被气了一场,为解不忿,姑且小作一张。

    阮玉山在纸上悬笔片刻,很快便凭借记忆做起画来。

    蘸饱了墨的笔尖落在纸面,席莲生收起最后一笔,抬眼看向九十四:“这就是我的名字。”

    九十四对着纸上三个字看了好一会儿,学着席莲生的动作拿笔——手伸到一半,发现自己的蟹钳子还没拆,只能将就着这个模样把笔握住,像握跟棍子似的蘸墨,蘸完又觉得实在是影响自己的发挥,干脆拆去右手的包扎,模仿席莲生握笔的姿势,在席莲生名字的对面,写下了“九十四”三个字。

    他是蝣人,他从没想过要向任何人隐瞒自己的身份。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需要隐瞒的,谁若是尊重他,他自然也就尊重回去;谁敢因此欺辱他,他就揍一顿,孰高孰低拳头见真章。

    九十四认为席莲生并没有因为他蝣人的身份对他侧目相待,他很乐意交这个朋友。

    虽然他最近感觉阮玉山也没有因为他是蝣人而蔑视他,不过他还是时常想给把阮玉山给揍上一顿。

    思及此,九十四愣了愣,不知道自己怎么又想到了阮玉山。好像阮玉山这个人已经无孔不入,不管做什么都要钻进他的脑子显摆显摆存在感,哪怕是令他生厌,也难以控制。

    他想这是自己才出饕餮谷,认识的人太少的缘故。

    九十四下午一来学堂,听完讲学就把自己目前的称呼告诉了席莲生,席莲生在纸上向他写自己的名字,他也学席莲生的样子写自己的名字。

    他会写九十四,当年第一次让饕餮谷的洒扫老头教他认字时就认的自己的名字。

    他还会写百十八,会写七十五,会写百重三,会写好多人的名字。

    这是九十四第一次拿笔,还不熟练,纵使已经看着席莲生拿笔的姿势照葫芦画瓢,写着写着还是变成了以往习惯拿针在残页上写字的手势。

    他甚至从没在一张干净的纸面上如此堂堂正正地写下大大的“九十四”三个字。

    “我会有名字的。”九十四把脸凑得离纸很近,乌长的睫毛跟随笔的走势一扇一动。好像还没脱离从前拿着针在巴掌大小的书页上写字的习惯,得凑很近才能确保自己写对了似的。

    他一边写一边不苟言笑地说:“等我取好名字,就告诉你。”

    席莲生没说什么,只是点头:“好。”

    在纸上歪歪扭扭写完自己的名字以后,九十四看向席莲生的字,面无表情地称赞道:“你名字真好看。”

    说完又看向自己的字,颇为公允地评价道:“我的也不差。”

    席莲生笑道:“第一次写成这样,很好了。”

    岂止是很好?

    九十四认为自己第一次用毛笔写字写成这样非常好,简直是天赋异禀,聪慧过人。

    得亏他目前还没学会那么多自夸的词儿,否则今天席莲生就会发现九十四并不是一个谦虚的人。

    九十四虽然不谦虚,但是做事很有分寸。

    他估摸着自己再晚回去阮玉山又要用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刻薄他,因此他冲席莲生道别:“我先走了。”

    他转身绕靠脚边只有半个身体的小孩子,刚走到门口,又转头环视了一眼学堂。

    上午来的时候,这些学生是长这样吗?

    好像一个也没见过。

    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中闪过一瞬。九十四又觉得,他们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他收回视线,接着往回去的路上走。

    九十四的步子还是走得又轻又快,他心情很不错,因为今天交到了从他出饕餮谷以来的第一个朋友。

    林烟不算朋友,林烟是好人,跟路边给他包子和衣棚送他衣服的老板一样都是好人,但算不得朋友。他们对他有向下的怜悯和同情,却没有主动与他并肩相交的想法。

    阮玉山则更不是了。

    九十四说不清阮玉山对自己而言是什么样的存在。

    仇人?其实他明白阮玉山对他并不坏,近来可以说尤其的好,哪怕是席莲生这样的朋友也做不到像阮玉山那样给他做饭和收拾伤口。

    恩人?阮玉山对他又并不平等,总想拿他身上的刺青控制和干涉他,一旦他不如阮玉山的意,对方有一百种方法折磨他,哪怕是说话也要奔着气死他去。

    九十四想起阮玉山,眼神就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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