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失格: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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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为他们眼中的“异类”,获得他们的鄙夷、害怕、排斥……等等不利的情绪。

    我毕竟还是需要继续活着,活着就难免要融入这个社会,成为一个被社会接受的“正常人”。

    所以,我虽然没有了情绪,但我必须装出有情绪的样子,并且这些情绪必须符合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

    在朋友找我倒苦水的时候我应该面露怜悯,在老师出糗的时候我应该和同学们一起大笑,在考试成绩不理想的时候我应该伤神落泪。

    在意识到该这样去做之后,我也确实做到了,成为了大多数人眼中的正常人,和他们一样有着情绪起伏的人。

    上天收走了我的情绪,却放大了我对他人情绪的洞察能力,这让我在捕捉到他人情绪中浅层的部分之余,还能捕捉到那藏在表面下的、更为微妙的、隐晦的情绪。

    这样一来,我便更加清楚,在面对一个人的时候,该做出什么样的情绪反应,才能符合这个人的期待。

    这让我伪装得很好,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拆穿过。

    利用伪装去迎合别人的情绪,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我越来越长于这件事。

    以至于后来我成功追到然然,也不得不说有这个特质的功劳。

    在福利院的时候,也是利用这一点,我讨好了殷女士。

    初见殷女士时,她银白的头发盘得一丝不苟,穿着深灰色的羊绒大衣,袖口露出一截镯子,一看就是上等货。

    她一来,一众和我年龄不相上下的孩子就在她周围围成一圈。

    福利院的孩子们多多少少都有点早熟,学会了一点与年龄不相符的察言观色。

    从殷女士的穿着和气质看来,跟着她走之后的日子,不会太差。

    殷女士没有弯堆笑,也没有伸手摸我们的头,只是安静地坐在小木凳上,从手提包里拿出一本旧相册。

    “我小时候也住在这里。”她翻开泛黄的旧相册,指尖停在一张照片上。

    孩子们拥过去,围在她周围看着。

    褪色的黑白照片里,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坐在同样的小木凳上,呆呆地看着镜头。

    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大人们都喜欢外向的小孩。

    只有我什么也没说,上前去给了殷女士一个拥抱。

    这有点失礼——但一个有教养的女士,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八岁的孩子。

    更何况,这是我在解读她的情绪之后,破译出的答案。

    我的拥抱取悦了殷女士,以压倒性的优势胜过了其他孩子。

    手续办得很快,车最终在一栋老洋房面前停住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房子,红砖墙上爬满藤蔓,院子里有喷泉,还有很大的草坪。

    保姆迎上来,想带我去洗澡换衣服,殷女士却摆摆手:“我自己来。”

    她喜欢我、重视我,想和我培养感情。

    在她看来我是多么可爱啊——长得乖巧,悟性很高,也很会讨人喜欢。

    殷女士对我很好,我也总能使她满意。

    我从此随殷女士姓,改姓为殷。

    第54章 忏悔的戏子

    这以后,我被送往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学习使用银质刀叉吃西餐,开始出入定制服装店,和殷女士一同出席慈善晚宴。

    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无聊透顶。

    这些东西从未填补我心里的空洞。

    没有了情绪之后……活着?那是什么感觉?我快忘了。

    在我眼中,一切东西只分为两类——美的,不美的。

    只有美到极致的事物,才能短暂地刺穿麻木,才能短暂地让我的心脏抽搐一下。

    才能提醒我:咦。原来这具身体还没有彻底死掉。

    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有一点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美的范畴其实很广。

    但当我遇到那半只蝴蝶时,我便知道了,美之于我,是破碎是痛苦。

    并且愈是破碎的,痛苦的,在我这里也愈是美的。

    于是我爱上然然,就成了必然。

    只有在接近她时,我才能尝到那种“活着”的滋味。

    如此久违,令人上瘾。

    我迫不及待想要获取一个身份,一个可以一直陪在她身边的身份,一个能永远吸食她痛苦的身份——女朋友。

    于是我开始疯狂地追她。

    追她几乎是不怎么费力的事情。我太了解她了。

    早在她连我名字都还不知道的时候,我就以布丁快跑这个身份,窥探了她所有的秘密。触及灵魂。

    在她第一次失恋时,我就该得手的。可惜慢了一步。

    时隔几年,再一次相遇,她没有认出我的声音,我也并没有什么所谓。

    伤心?那东西早就不再发光了。

    布丁快跑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但没关系,殷念会成为她生命中数一数二重要的人。

    我利用线上对她的了解,结合线下与她的相处,一步一步诱她深陷。

    我知道她需要什么样的爱——坚定的、确信的、真诚的、热烈的。

    她需要这样的爱,我就给她这样的爱,扮演一个对她来说再合适不过的爱人。量身定做的完美恋人。

    知道她会失眠,我便在半夜找机会给她打电话;

    知道她喜欢文学,我就把自己变成一本她恰好想读的书;

    知道她需要抓得住的爱,我就从不在她面前玩消失……

    这对我来说易如反掌,我只是把从八岁起就一直在重复的事——演戏——再重复千百遍而已。

    很多人谈不好恋爱是因为会败给情绪,我恰恰相反——我没有情绪。

    这让我在扮演完美爱人这件事上畅通无阻。

    因为不管然然怎么对我,我都不会生气、郁闷、沮丧……然后再将这些负面情绪反弹给她,最后落得个双双都情绪崩溃的下场。

    如果我表现出负面情绪,那只有一种可能——我是装的,并有所企图。

    不是所有负面情绪都会把人推远,相反,在某些恰到好处的时候,负面情绪更能牟取到爱怜。

    于是她把我送她的蓝玫瑰丢进垃圾桶的那天,我故意没有去找她;

    于是发现她在公司晕倒的时候,我故意装作气得发抖;

    于是她和我吵架的时候我假装生气,后来又千里迢迢飞回来哄她……

    于是然然爱上我,也几乎成了必然。

    谁会不爱一个永远坚定、永远懂你、永远纵容你的爱人呢。

    而只有我知道,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进一步诱她深陷,好让她能长久地被我栓在身边,贪婪地吸食着她极致的美。

    后来的事太过顺遂,她已经完全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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