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不离十: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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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接的匆忙,开口便问,“你还好吗?”

    沈肆明显愣了一会儿才答,这么晚了,原本也没指望这通电话能被接通,谁曾想,才响了两声铃便接通了。

    “嗯,还好。”

    “真的还好吗?”

    沈肆跪在蒲团上,夜晚的寒风将僧袍吹的哗哗作响,连带着手机传出来的声音都忽大忽小,有些听不太清。

    “这么不放心?秦究和你说了?”

    “没啊。他就问我如果你爸妈死了,你要去看吗?还说你要至少半个月才有可能回学校。”

    沈肆轻哂,“这不是说了吗?”

    “什么?”

    许是夜深了,亦或者是埋在被子里太久氧气不够了,温把酒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不了这话,又或者说是不敢相信。

    短暂的,两边的手机都没有传出声音。

    沈肆给足了温把酒缓冲的时间,才开口,“我爸妈死了。”

    这可不是能开玩笑的事情,温把酒的瞌睡一下子便醒了,她觉得这时候应该说点什么,但平时信口开河的那股劲儿一瞬间便消失不见,只能结结巴巴地来了句,“对,对不起,节哀。”

    “你对不起什么?”手机里的声音慌张的显而易见,沈肆轻笑,“他们死了好几年了。”

    近代以来,沈家就是靠着赌场发家的。按理说庄家就该是作壁上观,看着来往赌徒输个精光。

    但偏偏生了个沈肆,从小便是被沈家老爷子手把手带到的,耳濡目染间便青出于蓝胜于蓝。

    小时候靠着听力比常人好,但凡是扔骰子的赌注便输不了,旁的靠运气的赌注也总能赢些小利。再大些,精通了概率学,便更是赢多输少。

    正所谓年少轻狂,才十四岁的年纪,又是整个沈家捧在手心里的晚辈,沈肆的心思便更不在学业上,三天两头逃课,去自家赌场混迹一天,三更半夜才回家。

    就这样,时间一久,向来有求必应的沈父第一次对沈肆发了一通火。

    沈肆完全没当回事,手里还盘着两枚骰子,“您给我取了这个肆字,不就是希望我能肆意的或者吗?我现在就是在肆意人生啊。”

    沈父怒骂:“我让你肆意,不是放你肆无忌惮!你以为你凭什么十赌九赢?不就是靠着你姓沈吗!你看你到外面,还能赢几次!”

    话是气话,沈寒管理着沈家部分的赌场,当然知道沈肆是凭本事赢的,甚至他还关照了下面的人,给沈肆出些绊子。可就算是这样,他这儿子的赌瘾就是戒不掉。

    这话戳中了沈肆的痛点。

    赌场有年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沈肆却从七岁便开始上牌桌,十岁时赌场的赌徒们都知道,和谁赌都不能和他赌,就因为他姓沈。

    年纪再大些,学了概率论,沈肆便发现,他的赌注胜率比正常值要高的多。

    他不相信运气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私下里却隐隐在怀疑,是不是他下的注被庄家动过手脚,才能赢得这么容易。

    沈寒给他戳破了这一层纸,给轻狂的少年一个响亮的耳朵。

    青春期的叛逆便汹涌而来,沈肆只言片语未留,第二天便带着一千块钱离家出走。

    他到了离维市很远的城市,去了那里的黑市赌场,观察了好几日,才从小赌开始,慢慢攒钱。

    不是一直能赢,但沈肆却总能神奇地控制住输钱很少。

    青春期的少年对父母总是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傲气,不肯低头。沈肆在心底里暗暗发誓,他要用这一千块赌到一百万,然后再风风光光的回去,证明父亲是错的。

    他在离维市很远的赌场隐姓埋名的下注,自以为背负了全世界的不甘和委屈,却不知道,在几百公里外的维市,整个沈家都在不分昼夜的追寻他的踪迹,他所厌烦的父母,短短几个星期的时间里便白了头发,憔悴下去。

    他在外面漂了五个月,从炎炎夏日到白雪皑皑,终于从一千块攒到了九十万。

    只要再赌赢几次,就能回家了。

    “小子,和大叔赌一局?”

    又赢了一千多,准备收手时却被一个大胡子的人拦住。

    这种事情不是头一回遇到了,总有几个赌鬼会盯着赢钱的人,又因为是黑市赌场,见他年纪小,连贪婪的面容也丝毫不掩饰。

    沈肆虽然个高腿长,但却偏瘦,吃亏了几次打架的经验也上来了,这个大胡子他还不能全身而退。

    不赌不行,不破财打发不掉。

    沈肆说:“就赌一把。”

    大胡子同意了,一把输了一万。

    “不行!你不能走!我今天偏不信了!我还非得赢一把!”

    沈肆不耐烦,却只能陪着他赌,他有意输,想要早早结束脱身,却不知为何,一赢又赢,连赢好几把,只差一万就能凑够一百万了。

    他隐隐觉得不对劲,“大叔,不赌了,我把从你这赢的钱都还你,你回家陪陪老婆孩子。”

    “哎呦,还是个懂疼人的好孩子啊!”大胡子一脸惊讶神情,隔着手套很用力地鼓了掌,“但是还是再赌最后一把吧!我预感最后一把我会赢。”

    他话说的极其笃定,沈肆心中的不安慢慢扩大。

    摸牌前,大胡子突然脱了一直带着的皮质手套。

    沈肆的目光一凝,这个人的右手,有六根手指。

    最后一把,沈肆输了十万。刚好是从这人赢来的钱再加一万。

    果然有问题,这大胡子最后出老千了。沈肆看的明白,却知道这钱必须出,好在只是一万而已。

    他将拉链拉开一个小口,从背包里面拿钱,可摸了好一会儿,却摸不到东西,反而连金条的手感也不太对。

    “小弟弟,可别怪大叔没提醒你。我们这赌场的规矩,一万块可值一根手指。”

    沈肆心烦意乱,“我知道,钱我有。”

    他从小在赌场混迹长大的,知道里面三教九流的人都有,所以赢的钱都换成了金条,放在背包里,走哪背哪,还特地背在胸前。

    “哎呀,找不到就算了,让家里人送点钱过来不就成了嘛!”

    “我说了不用!”

    沈肆猛地拉开背包拉链,却发现原本在里面的金条不知什么时候都变成了重量差不多的石头。

    “啊呦,我说小兄弟,这是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钱丢了?”

    沈肆冷着脸不回答,那大胡子也不在乎,他自顾自继续道:“出门在外可得小心点,尤其是金条这种宝贝,那可得看紧点。”

    正说着话,这大胡子的六根手指便不知道从哪捏出来了根金条,金灿灿的,很是压手。

    只一眼,沈肆便认出来了,是他的金条。

    他强压着情绪,不过是些金条罢了,加起来还没有不及他过年压岁钱的零头多,大不了就再多待五个月,你得冷静。

    大胡子毫不掩饰,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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