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迎春来》 14、第14章、好看(第1/2页)
见来隽以不说话,还求助地看向张迎春,杨姐拍着大腿一通乐:“小伙子别害臊呀,我问的是你,你看小张干啥?”
来隽以用口型对张迎春说:“救,我。”
张迎春帮他解围:“杨姐,他是外地的,趁放假过来玩一阵子,下个月就走了。”
“下个月就走啦?”杨姐的语气颇为遗憾,“我还想呢,这么俊俏的小伙子,要是没对象,我就给我侄女牵牵线,她最喜欢帅小伙了。”
张迎春忍俊不禁:“杨姐你什么时候做起红娘来了?”
“谁让我们这儿没有帅小伙呢。”杨姐炸了一串臭豆腐,走过来递给来隽以,“小伙子,尝尝我的臭豆腐,送你的,不要钱。”
“谢谢姐。”来隽以笑容满面,表现得很大方。
他的手不好拿,张迎春帮忙接过,来隽以又在她耳边低语,“你去帮我抹点辣酱。”
张迎春:“……”
抹完辣酱,还得喂食,来隽以美滋滋地吃了一串炸臭豆腐,觉得仁水人杰地灵,真是一个好地方。
张迎春的摊子前暂时没有客人,两人聊起天来。
来隽以问:“你十七岁就开始摆摊了?”
“嗯。”
“怎么想的出来摆摊?”
张迎春没懂:“什么怎么想的?想摆就摆了呀。”
“我是说,那会儿你还很小啊。”
张迎春想了想,说:“一开始,是因为钱不够用……”
仔细算算,她来仁水讨生活六年半了。
那是1993年的夏天,十五岁的张迎春初中毕业,带着行囊来到仁水,借住在吕援朝家。同年九月,她拜谢娟为师,学做面点,不用交学费,但也没工钱,跟着谢娟在餐馆干了几个月。
1994年开春后,谢娟带着张迎春入职食堂,张迎春出师,开始领工资。
仁水一中食堂外包,老板每月10号给员工们发上月工资,发完工资后没几天,雷打不动的,张迎春的母亲宋金妹会坐中巴车赶来县城,找女儿拿钱。
宋金妹用的理由是张迎春年龄太小,办不了银行存折,现金放身边又不安全,怕她乱花,不如由妈妈帮忙保管,等张迎春成年后再还给她。
宋金妹信誓旦旦地说:“这些钱,妈妈帮你攒着,等你长大后给你做手术用。”
彼时的张迎春虽涉世未深,却也不是个傻子,知道自己在父母心里什么都不是,把钱交给母亲就是有去无回,但她没法不交,不交的话,宋金妹会闹。
那一年,张迎春每个月到手工资只有一百八,宋金妹能拿去一百五,她说女儿这工作包吃包住,每个月剩三十块钱零花足够了。
但怎么可能够呢?一个人除了吃饭睡觉,还得买日用品啊,香皂厕纸,牙膏牙刷,哪样不要钱?
所以那一年,张迎春过得很苦,穷得连卫生巾都买不起,只能去小商品批发市场买最便宜、质量最差的卫生巾用。每周单休的那一天,同事们出去游玩、下馆子,张迎春从来不去,她没钱吃饭,只能躲在宿舍煮清汤挂面吃。
什么衣服鞋子、零食水果、扎头发的漂亮发夹、冬天的涂脸面霜……张迎春统统没钱买。仁水的冬天阴冷潮湿,张迎春工作时又离不开冷水,两只手便长满了冻疮,又痛又痒,她也没钱去买支冻疮膏。
有时感冒发烧,她只能厚着脸皮去找吕援朝讨点药,根本不敢去医院。
谢娟见小徒弟实在太可怜,便介绍张迎春下班后去一家餐馆打杂,晚餐时段做四五个小时,每月能挣一百多块钱。
谢娟叮嘱张迎春,这钱自己留着,别给妈妈。
张迎春听了师父的话,藏起兼职收入,终于不再捉襟见肘地过日子。
在餐馆做了大半年后,一天晚上,张迎春下班后骑车回宿舍,路过仁星广场时,发现有一条街变得和前些天不一样了。
那是1995年的夏天,仁星夜市正式开业的第一天。
张迎春将车停在路边,把这条两百多米长的夜市街从头到尾逛了一遍。她睁大眼睛,看着那琳琅满目的摊位和涌动的人群,耳边是摊主们的吆喝声:
“广东货广东货!”
“香港手表,假一赔十!”
“泰国珍珠膏,买三送一嘞。”
那时的张迎春刚满十七岁不久,除了仁水县城,哪儿都没去过,仁水县已经是她眼里最繁华的城市,什么广东香港泰国,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地方,对张迎春来说,那是另一个世界。
在夜市街尽头,张迎春又看到几个小摊贩,有人在卖卤蛋卤豆干,有人在卖仁水特有的一种糯米点心,有人在卖烤羊肉串烤面筋……都是热食,周围烟气弥漫,香味混杂,张迎春歪着头看了一会儿,心里竟蠢蠢欲动起来。
回去以后,她找谢娟商量,说了自己的想法,谢娟没反对,还借了她一百块钱,作为小徒弟“创业”的启动资金。
半个月后,张迎春辞了餐馆的兼职工作,用自行车驮着两板蒸笼来到夜市街,卖自己做的各式糕点。
这一干,就是四年多。
后来,张迎春成年了,宋金妹绝口不提还钱的事。她知道女儿在外面摆摊,有外快,问摆摊能挣多少钱?张迎春说只够零花,宋金妹也不逼她,每个月依旧只拿食堂工资,不过问其他,母女俩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直至如今。
张迎春有个小本子,记下了这些年拿给宋金妹和龚兴航的钱。
宋金妹:合计22300元
龚兴航:合计21700元
那都是她省吃俭用、一分一角攒下来的钱,如果没有拿给那两个人,现在的张迎春其实已经攒够了手术钱。
这些事,她并不打算说给来隽以听,只简单地说了决定摆摊的经过:“钱不够用……就只能想办法挣啊,刚好那阵子夜市街开业了,我看这儿生意不错,就做了些点心,过来摆摊。这些年我卖过很多种东西,都是吃的,后来发现点心不好卖,还是这种炒面炒米线更受欢迎。”
来隽以似乎很感兴趣,问:“摆摊挣钱多,还是在食堂上班挣钱多?”
“嗯……摆摊挣钱多。”张迎春说,“但摆摊不稳定,有时候一晚上也挣不了几个钱,而且刮风下雨的,会很辛苦。城管也会来赶我们,隔三差五就会来一次,我被抓过三回呢,要交掉罚金才能把三轮车领回来。交一次罚金,半个月白干,所以还是在食堂上班更轻松,至少工资固定,不用风吹日晒,发不了财,也饿不死人。”
来隽以琢磨了一下,说:“那你有没有想过……不在食堂干了,自己开一家小店?”
张迎春的眼睛又弯了起来,亮晶晶的:“想过呀,不过我还是想先把手术做掉,治好脸再想别的。”
来隽以说:“开了店,说不定挣钱会更多更快呢。”
张迎春摇摇头:“你不懂,我这张脸有时候会吓到人,如果开店,客人看到老板长得这么丑,可能就不敢上门了。”
“你说这话,我真不爱听。”来隽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