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综英美]非典型性争宠的蝙蝠崽》 70-80(第2/19页)
都可以知道,但她敢打赌,没一个人能够看出这些情报背后的端倪。
蓝喉鸲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他的力量,而是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那双眼。
想想他联络格雷尔的方法,只怕当他得知发生在天启星的战斗之后,对于格雷尔的接触就已经提上议程了,欠缺的不过是一个光明正大联络的方法。
一旁听了半天的蝙蝠侠嘴角微扬,他摘下手甲,揉揉这颗聪明的小脑袋瓜,温声让他先去休息。
看着一大一小远去的背影,阿尔忒弥斯眼神示意红头罩:录下来了?
红头罩敲敲自己的头罩,当然。
可以想见,只要有蓝喉鸲在,蝙蝠侠的黑历史数量仍将会成几何倍数增长。
不过,谁不想看这只大蝙蝠的笑话呢?
不知道自己在“蝙蝠侠黑历史”上做出怎样成就的阿普斯来到自己的房间,自他成为义警后,蝙蝠侠为他专门打造了一个房间,窗户采用可封闭设计,还设置了隐蔽入口,整体空间狭小,能够让他蜷缩在相对安全的场所内入睡。
“阿普斯。”蝙蝠侠看着孩子钻进被子里,突然开口叫住他。
阿普斯回首。
蝙蝠侠伸出布满厚茧的大手,轻轻抚摸孩子娇嫩的脸庞: “我好像一直没有说过,你能来到蝙蝠家,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阿普斯把自己的脸靠在他的手上,绝色的脸上突然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 “B,能来到蝙蝠家,是我的幸运。”
经过漫长凄苦的旅途后,伤痕累累的小鸟终于找到自己的栖身之所。
————————
关于阿普斯的故事到这里就算打上一个句号了,说真的,很舍不得。
在复联系列电影上映之前,我对于漫威和DC也不过是几个主要角色的解,后来受电影影响,开始了解相关的资料,不过因为一直对美漫的作话风格不太喜欢,始终看不进去。
还有就是,我总觉得美漫是为了制造矛盾而制造矛盾,导致我在看时经常恨不得揪住里面角色的脖领子把他们脑子里的水晃出来^^
促成我开始动笔写这篇文,是因为看了有关M国某个大富豪和他那个烂臭的岛的事,单看文字就让人汗毛直立,浑身难受,有些描述能让人反胃恶心。
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我以前也爱看悬疑和推理,对于连环凶手的故事也会解,但这些故事大多都是上个世纪发生的,当有这样一个恶魔和自己生活在同时代,总让人在某一时刻感到毛骨悚然,原来这并不是故事,而是现实。
从那一天起,我查阅了大量类似案件的资料,知道了一个事实,一个人,如果放任他的欲望野蛮生长,可以堕落到怎样可怕的地步。
那是根本不敢想象的恶。
我由衷的敬佩能够勇于站出来检举揭发的姑娘们。
这让我有了一个灵感,如果有这样一个孩子,他被比这恶劣千百倍的野兽控制着,他要怎么活下来?如果他能活下来,他又要怎样继续后半生的生活?这样的一个孩子,可以成为一名英雄吗?
我对这些疑问的解答,就是阿普斯。
创造这样一个人物我用了一下午,可塑造他的整体架构,我用了半个月。
在这之后,就是老读者都知道的事了,阿普斯的故事经历了4次签约,以及反复的大修,但其基本设定在我的咬牙坚持下始终未改。
有这样的过去,才有未来的阿普斯。
超过26万字的全稿在这个寒冷的冬天终于完稿,期间经历了工作变动,日常工作增多,出差导致存稿耗尽等诸多困难,我曾经窝在会场的一角拼命赶稿,也曾在飞机上忍受颠簸只为多敲几个字,深切地感谢每一个留言支持我的读者,特别是陪着我几经变动的老读者们,正因为你们一直的支持才能让阿普斯的故事出现在这里,才能让我一直坚持着写完整篇文。
也正因为你们的支持,才能让我成功入V,并且每周都能上榜,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
说一下接下来的更新安排,接下来要更新番外,周五,周六应该都更新,周日估计不能更,因为5日一大早就要出发。
我估计这两天番外不一定能写完,要是这样,我就得15日回来后再更新,番外现在肯定会写的是伦敦线,也就是阿普斯第一次去伦敦的事,还有if线,其他的看看有没有灵感,就算一时半会儿写不了也没关系,以后可以更福利番外。
番外更新完后就是全文修改,主要是改改错字啥的,接着是大修文更新,途径你们懂得。
然后3-4月开新文,初步定致富技巧那篇,主要是阿普斯的故事太阴暗了,我急需一篇爽文来证明:我不虐!我很正常!!!
2月5日我发起一个抽奖,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啦!
第72章
伦敦行上
位于伦敦中心威斯敏斯特教堂地区的海德公园,曾经作为皇室的狩猎场,现在是英国最大的皇家公园,不仅是游客打卡必经之地,还是各类重大庆典的举行场所之一。
园内有着优美的九曲湖以及森林,草原等各色自然景观,还有演讲者之角,骑马道和纪念喷泉等小景观,即便不特意观看,只漫步在树林之中,坐在草坪上,就能让人放松心情,陶醉其中。
此刻,在九曲湖旁的草坪上,坐着数名游客,可他们并没有去欣赏眼前美丽的景色,而是把目光或明或暗地转向一旁,那里有这一个比满池湖水美景还要美丽的女孩。
只见女孩长发散落而下,身着一袭大红衣裙,裙摆席地,褶皱间露出一双同色翘头鞋,尽管形容凌乱,仍无法掩盖其倾城的容貌和绝代风华。
另一个女孩穿着和她身上衣裙制式相似的橙色衣裳,正在小心的把女孩的长发挽起来,轻轻地把金色的发簪插在女孩繁复的发髻上。
此时又一个女人走了过来,只见她一身白衣白裤,长发卷曲,凌乱的散在身后,她面色苍白,眼神空洞,但与她对视时,又会有种诡异的不适感,好像自己的一切都会被这个瘦弱的女人看透。
来人正是欧洛丝,福尔摩斯家的小女儿,她走过来时看到女孩的发髻已经基本成型,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 “很漂亮,阿普斯。”
女孩——也就是阿普斯正在欣赏九曲湖的美景,闻言扭过头,笑了一下: “谢谢,欧洛丝,散步的感觉怎么样?”
欧洛丝坐在一旁: “还好,有三对夫妻各有自己的情人,还有30人有外遇, 12名大学生逃课出来的, 4个抢劫犯,其中一人刚刚偷了隔壁面包房的……”
阿普斯不得不举手打断她: “好,我已经知道你散步的感觉了,”他掏出手机, “那个偷了东西的家伙在哪?让警察解决一下就行了。”
欧洛丝接过手机: “哪个警察会信我的话,那不过是推论。”
阿普斯摆摆手: “没关系,你发给雷斯垂德先生,从那个手机发出去,对方会显示是夏洛克发送。”
见欧洛丝看向他,阿普斯耸耸肩,他穿得那么端庄,做出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