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朕皇陵远亿点: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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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扬傲气的凤眼微垂,闻言随口敷衍:“想你。”

    赵珩大惊失色,“你完了,引诱国君公子,不必我奏明君上,你爹知道了就得打断你的腿。”

    崔平宁无奈抬头。

    他正对上一双明媚带笑的眼。

    眼睛的主人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可惜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况且我也不喜欢男人。”

    崔平宁无语地看着他。

    “不过若是平宁的话,”赵珩作势伸手,登徒子似的朝好友白皙的下颌摸去,“本公子可以勉为其难一试。”

    爪子还没碰到崔平宁的脸,立时被崔公子一把攥住。

    赵珩哪里都好,奈何身上有一半北澄血统,异族风气开放,赵珩自小耳濡目染,待人未免过于亲昵随意了些。

    赵珩眨眼,“平宁?”

    崔平宁深吸一口气,“我的公子啊,你能不能,稍稍……”

    赵珩虚心求教。

    “稍稍有点心。”

    赵珩挺起胸膛,“我不是有点,我是有一整颗。”

    崔平宁更无语凝噎,但方才愁云惨淡的心事经他这么一闹竟散去不少,“二公子说您在王都憋得太久了,半年后的曲池会盟,他欲举荐你与君上同去,只当散心游玩。”

    赵珩一面漫不经心地点头,一面拈起箭,“平宁你去过曲池吗?好玩吗?”

    崔平宁语调微沉,“近来大公子找您找得太勤了,以二公子的性子,”他轻哼了声,“自然忌惮。”

    赵珩身后有那位权倾北澄的摄政王殿下,齐君的几位公子焉能不忌惮、拉拢?

    无论赵珩偏向哪一位兄长,于其而言,都是助益。

    崔平宁搭弓,眯起眼。

    野草轻晃,似有什么在后面若隐若现。

    而正因为赵珩显赫特殊的身份,赵祈绝不可能立他为储君。

    赵祈与戎鄞勉强算得上半个枕边人,赵祈很清楚戎鄞的秉性,他不会允许,齐国在自己百年之后,为外族通过赵珩所控制。

    或许赵珩会成为一个英武的国君,但赵祈不能赌。

    弓弦被绷到极致,嘎吱作响,几乎像是哀鸣。

    崔平宁松手。

    弓箭倏然射出!

    这点众人心知肚明,所以无论是大公子还是二公子,亦或者依附于其的幕僚官吏,都会对赵珩百般拉拢。

    赵珩持中,不偏不倚,偶尔与二公子赵珏亲近,却又不拒绝大公子赵瑄的示好。

    “噗!”

    利器入肉,血喷涌而出,溅得旁边黄草剧烈地摇晃。

    既然无法让赵珩彻底效忠,与其放任他与赵瑄接触,还不如让他陪赵祈同去会盟,暂时切断二人的交往。

    赵珏之意昭昭,将赵珩算计了个彻底,偏偏赵珩非但不急,还满口答应了下来!

    平时看起来伶俐狡黠,怎么在大事上犯傻。

    “啪啪啪。”

    崔平宁偏头。

    见赵珩没心没肺地鼓着掌,夸他:“好箭术。”

    崔平宁定定地看着他。

    赵珩回望。

    粲然的眼眸在秋日耀目的阳光下流光溢彩,摄人心魂。

    “别板着一张脸,平宁,”赵珩笑着说:“会盟我求君上带你同我一起去。”

    崔平宁硬邦邦道:“臣不去。”

    “哎呀,”赵珩慢悠悠地理着马鬃,“你记着你今日说的话,改日可别跪到我家门口求我带你去。”

    奇怪的是,明明总在外面骑射,少年人没被晒黑,肌肤依旧是透着点羸弱气的苍白。

    细白长指在黑漆漆的鬃毛里起伏刮擦,赵珩半伏下身,轻声道:“走。”

    这匹马极通人性,竟真的抬起腿,慢悠悠地载着主人前行。

    崔平宁咬牙想了半刻,深觉再这么轻轻揭过,自己说的话赵珩以后愈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想策马就走,却见平素策马疾驰的少年此刻好似初学骑马,几步一停。

    马尾在衰草中摇摇晃晃。

    赵珩亦无坐像,身体好似没骨头似左右摇晃,口中悠悠然地哼着什么。

    仿佛是首北澄的民歌,断断续续,经少年清亮亮的嗓子唱过,似一捧冷泉。

    崔平宁策马跟上。

    他静静听着赵珩唱完。

    飘飘忽忽,若近若离。

    一时无言。

    崔平宁正要开口,赵珩却回头,笑道:“平宁,你知道我在唱什么吗?”

    以崔平宁对这不着调的小公子的了解,猜测道:“情歌?”

    “情歌岂能对着平宁唱,”赵珩轻哼,“卿都俯首称臣了,本公子再与卿亲近,失礼太过了。”

    明明笑得见牙不见眼,还要做出副生气的模样。

    在崔平宁看来,不似怒,倒像嗔。

    好看的眼睛弯做一线,唇角却向下耷拉着,崔平宁见不得他这样,“臣……是我失言,公子雅量,请宽纵了我这一回吧。”

    见赵珩扬唇,又道:“阿珩,你方才唱什么?”

    赵珩心满意足,“鏖曲。”

    崔平宁不懂,“什么?”

    “旁人为了讨好殿下编的曲子,”这个殿下自然是赵珩的母亲,“讲一人如何忍耐蛰伏,料理了自己一众野心勃勃的兄弟姐妹,最后大业有成的故事。这是鏖曲的第六节,名为破阵。”

    听名字气势磅礴,叫赵珩一唱,却有些不符合名字的不伦不类。

    但却温情脉脉,百转千回。

    不怪崔平宁会误解。

    崔平宁怔然一息,旋即见赵珩利落地翻身下马。

    他弯腰,将崔平宁方才射中的猎物拾起。

    是一只火红的狐狸,生得肥润,连绒毛尖尖上都镀了层圆融的光。

    利簇恰到好处地刺穿狐目,贯颅而出。

    血顺着赵珩拎起的剑杆淌下。

    “滴答、滴答。”

    赵珩道:“前几日瑾姐给我送了对黝黑的貂毛旁囊,”谈及长姐,他眉眼弯弯,俨然一副炫耀的情态,“说是自己不喜欢那颜色,就命人做好了给我。”

    他口口声声说自己赵瑾不喜欢那颜色送他,却继续道:“上面还用金丝绣了两条灵蛇,以明珠为目。”他笑,“我正愁不知拿什么回礼。”

    崔平宁怀疑道:“所以?”

    赵珩道:“好平宁,我定然告诉姐姐,是你猎的狐狸。”

    崔平宁断然道:“大殿下的旁囊给我一个。”

    赵珩挑眉,“你怎么不要一对?”

    “要一个公子说不准就大发慈悲地送我了,”崔平宁道:“若要一双,公子只会告诉臣你痴心妄想。”

    他作势要夺狐狸,“给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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