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宿主今天挖野菜了吗: 12、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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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人的圈子就那么大点,还有事没事就爱开个宴会社交一下,大多都抬头不见低头见。李恪和陆斯泽以前话都没说过几句,却也能算是半个熟人。

    陆斯泽正兴致盎然地准备回去把牛腩炖了,被点头之交上来这么冷不丁地一问,神情不免有些茫然:“那我应该在哪里?”

    李恪神情复杂,目光欲语还休般看着陆斯泽:“今天是洛缘回来的日子。”

    陆斯泽这还真不太清楚。他当年和洛缘的关系还称得上密切,只是当时有些事情闹得不算愉快,导致对方出国后就没再和他联络过,如今回想起来还有几分唏嘘。

    陆斯泽眸色微沉:“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看着陆斯泽这并不在意的样子,李恪难免有些生气:“你都不去接他的吗?”

    陆斯泽连他今天回来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对方在哪个机场落地,上哪去接。他神色有些莫名,施施然地端起酒瓶里剩下的那点红酒,倒进了高脚杯中:“他是一个有手有脚的成年人,又不会在机场迷路,哪里需要我去接?”

    “你……!”自己视若珍宝的心上人他人却不屑一顾,李恪难免愤懑。但是他多少还知道这里是公共场合,不想产生争执,压低嗓音说道,“如果你这几年的事情被洛缘知道,你觉得他还会像当初那么爱你吗?”

    这种剑拔弩张的场合沈懿只好把自己当个鹌鹑,一句话也不敢说。而520系统却已经在他的脑海中磕着瓜子看起了戏。它大概天生就爱看这种狗血桥段,冰冷的机械音都掩盖不住它内心的雀跃:“哇哦,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雄竞修罗场吗?!”

    攻一攻二欢聚一堂,针锋相对大打出手,除了另一个重要的主人公不在,这简直是520梦寐以求的理想画面!

    沈懿看着自己身边凭空飘出来的小球,一闪一闪地亮着粉色的光芒,像素小眼滴溜溜地打着转:“你什么时候能让男人这样为你冲锋陷阵?”

    沈懿显然没有这般广大的理想抱负:“这辈子都不可能。”

    文中的陆斯泽是个“情根深种”的渣攻。他分明爱洛缘爱得要死要活,自己却没有意识到。当年两人订婚未果洛缘远赴他国之后,陆斯泽性情大变,身边陆续跟过好几个情人,但是都不长久。他就像品尝不同款式的小甜品一样,每一种都浅尝辄止,吃多了会腻。

    在原文中,自从洛缘离开之后,陆斯泽才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只是他性子傲,死鸭子嘴硬,不肯低头挽回。为解相思之苦,他流连情场,在不同的人身上拼凑出洛缘的影子。可当洛缘回国后,他却依然不肯表达自己的情意,弥补以前的过失,甚至常常带着和洛缘容貌相似的替身招摇过市,一举一动都在诛洛缘的心,为日后的追妻火葬场奠定了基础。

    李恪则是和他截然相反的存在。

    大部分万人迷小说大概都是这样的,书中出现的每个人都只需要围着主角转,为他欢喜为他忧愁,为他蹬梯子摘月亮。李恪更是个中翘楚,他爱得大公无私光辉伟大,是洛缘至上主义的忠实信徒,为了他的幸福可以不顾一切。就连原文中最后的剧情,都是陆斯泽和洛缘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而李恪作为伴郎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默默祝福。

    陆斯泽并不知道他表现出来的冷淡都被归结为口是心非,李恪突如其来的怒火更是让他莫名其妙:“我们两个人的事情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李恪的目光闪了闪:“我只是作为洛缘的朋友看不惯你的做法罢了。”

    陆斯泽没兴趣牵扯进这复杂的爱恨纠葛,起身便想走人:“如果你想去接他,自己去不就好了。我还有些事情,先走了。”

    沈懿眼见金主大人起身,忙不迭地拿起书包跟了上去。李恪像是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个一直在看戏的人,目光冷冷地扫过沈懿的那张脸:“陆斯泽,你最好像你说的那样毫不在意。”

    如今早就立冬,天气是一天比一天冷。刚一出门,沈懿就被寒风吹了个趔趄。陆斯泽见状顺势握住了他的手:“很冷吗?”

    确实有点,分明刚从温暖的餐厅中出来,却一下将他吹了个透骨凉。沈懿低垂着眉眼,看向两人交握在一起的双手。陆斯泽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触碰起来如同温凉的软玉一般。

    “好像是有点冷,”没等沈懿回答他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将两人的手一起塞进了他的大衣口袋里,“这样有没有好点。”

    其实这么做根本是多此一举。陆斯泽的司机早就已经开着商务车在门口等候接驾,不过再走几步路便到了。只是沈懿不好忤逆老板的意思,两个人硬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腻腻歪歪。

    司机眼观鼻鼻观心,对自家老板的私人感情生活毫不关心。

    沈懿跟着陆斯泽一起坐在了后排,他像是实习生马上要第一天上班一样正襟危坐,很怕稍有差池就会丢掉这来之不易的工作。

    陆斯泽看着两人之间还能再坐一个人的空隙,有些无奈道:“过来,离我那么远干什么。”

    说完,他还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

    沈懿十分听话,拘谨地将屁股往他的方向挪了一下。陆斯泽犹觉不满,直接将手环绕在沈懿的腰间,往自己身上拢了一下,将人半拥在了怀里。

    沈懿不太习惯与人太过亲密,两人前几次的接触时他基本都僵硬得像根木头。他心想自己现在也是要认真当金主的金丝雀,总要有些作为。他想着在书中看到的那些被包养的狗血剧情,试图软下自己的腰肢,做出柔弱无骨的小鸟依人状。

    奈何他画虎不成反类犬,如同东施效颦一般,再怎么努力形象上也和千娇百媚的美人相去甚远。再加上两人身形相仿,并不存在最萌体型差,沈懿总觉得自己整个人压上去能直接把这少爷压垮。因此他小心翼翼地绷紧身体,试图减小对方的压力。

    车载香薰散发着淡淡的香气,音响中播放着浪漫的纯音乐,温暖得让人昏昏欲睡。

    大概他最近真的太忙了,打工的同时还要兼顾期末复习,像个陀螺似的连轴转了好久。这下医药费有了着落,忐忑的心也勉强放下了一半,他难得地安心,轻嗅着陆斯泽发间的香气,竟然真的慢慢合上了双眼。

    等他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车已经停下了,司机也已经离开。车内还开着空调,一如既往的温暖。

    沈懿整个人都倒在了陆斯泽的身上,头也靠在男人的肩上。他醒过来的时候,陆斯泽正有些失神的看着窗外,右手还环在他的腰间,害怕他无意识地滑下去。

    感受到怀中的身体突然变得僵硬,陆斯泽回过头来正好对上沈懿已经清醒的双眼:“怎么样,睡得还好吗?”

    沈懿难免有些心虚,这放在打工人的身上大概就是上班摸鱼睡觉被老板抓了个现行:“对不起,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多久,”陆斯泽安抚似的在沈懿的腰间拍了拍,“你要是累的话,今晚可以先休息,这边有客房。”

    “没事,”沈懿强装淡定道,“我们上去吧。”

    陆斯泽在中央cbd买了一套大平层的公寓,他平时不喜欢回陆家,大部分时候都一个人住在这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陆斯泽讨厌陆家那种乌烟瘴气又腐朽的气味,他和他的父亲可能天生不对盘,每次回去都有一场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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