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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非正常海域2:如渊》 120-130(第7/19页)
浮空力,同时不断折射周围的环境光,达到隐藏身形的目的。
羽天子的记载最早见于明朝,被民间奉为山神。明末清初的动荡年头,不少羽天子死于信徒的刀剑之下,因当时传说食用羽天子的血肉,连普通人也可以长出翅膀,逃离被入关清兵侵占的炼狱城池。羽天子们一方面进化出自保的能力,另一方面开始往高原和山野迁徙。在原野之中,他们很少穿着衣服,身体渐渐开始出现遮蔽躯体的羽毛。
羽天子是国内相当罕见的特殊人类,一度被认为已经灭绝,是几十年前尚存在、且以保护罕见特殊人类为宗旨的,最初的“远星社”再次发现了他们。远星社在西北的林区中发现了一个羽天子的聚落,并且通过这个聚落中的羽天子,与国内隐匿于各个省份的羽天子获得了联络。一个已经灭绝的种类,忽然之间涌现出近千人的数目。
而关于羽天子的历史研究,得益于当时被远星社的人资助读书,并最终考上人才规划局的一位羽天子。他现在是中科院院士,一生都致力于研究羽天子,以及和羽天子近似的有翅类特殊人类的溯源与发展。
雷迟对这些如数家珍。何肆月是他通过危机办主任找来的,他完全把这位缺少社会经验的羽天子当作自己的爱将,无论何肆月多么无礼多么善于让人生气,他都能够忍受。“总的来说,国内的有翅类特殊人类数量并不多,就连羽天子族群里能长出翅膀的也很少。翅膀是一种变态发育。有翅类的共有特点之一是,他们都不喜欢穿衣服,衣物会刮掉皮肤上的羽毛,很痛。”
向云来:“何肆月穿得人模人样的。”
秦戈:“何肆月身上除了翅膀和后颈之外,没有羽毛。他专门去做过脱毛手术。”
向云来:“……?!”
秦戈:“鸟羽长在人的身上,会产生很多皮肤问题。而且何肆月坚决不肯裸露身体,皮肤一直被羽毛覆盖,尤其是夏天,经常捂出一身的痱子。他上大学之后成为我们的重点关注对象,衣服、鞋子都是专门给他定制的,不仅凉快轻薄,而且能模仿羽天子鸟羽的特性,通过反射周围的环境光达到隐形的目的。”
雷迟接话:“后颈他也想脱,但怎么脱还是会重新长出来。”
秦戈:“连毛囊去除手术都没办法彻底脱毛吗?”
他俩聊着何肆月的脱毛手术,向云来却反问:“何肆月那种衣服,世界上真的存在?”
雷迟:“那衣服是用何肆月自己脱下来的鸟羽加工制作而成的,你穿了没有用。”
想法被识破,向云来不再吭声。雷迟和秦戈仿佛是为了分散向云来的注意力,一直在不停聊天。他俩说到何肆月这种能够用双翅腾空的羽天子,骨骼往往十分脆弱,体重很轻,跟半丧尸人一样容易受伤。
向云来想起何肆月和甜玉米头的室友关系。但随即,另一个问题钻进他脑袋里:“等等,何肆月说隋郁和隋司身边的那个男孩,精神体是蜂鸟。他怎么知道?他看得到精神体?”
“他妈妈是向导。”秦戈说,“不,他不是饲育所出来的。何肆月的父母是异种族结合,向导和羽天子,两个人现在还在陕西的山区里种树呢。何肆月的染色体变异很奇特,他带有一点哨兵和向导的特质,能看到精神体,能感受到精神力的波动,但他没有构建海域的能力。”
向云来:“……这么特殊的羽天子,说不定会被孙惠然那种人盯上。”
雷迟:“说到饲育所……隋司身边那个向导小孩,我见过。”
隋司和海森曾带道格乐斯来过危机办,向云来记得,正巧是向榕第二次进行高考巡弋那天。雷迟当时在危机办里。他在走廊上与道格乐斯匆匆擦身而过时,从道格乐斯身上嗅到了一种特殊的气息。
“你俩绝对不可能察觉。”雷迟说,“普通的狼人也不行,只有我,或者夏春和邢天意这种天生的狼人,继承了狼的基因和血统,连带着还有狼人永恒使命的……”
向云来打断他的话:“血族?”
雷迟:“……是的。道格乐斯身上有血族的气息。”
向云来:“不愧是狗。”
雷迟:“……你现在是不是恢复了?秦戈,他海域恢复了,对吧,我感觉人也变正常了,会挑衅我了。”
为表示歉意和尊重,向云来更正了自己说法:“不愧是狼狗。”
雷迟静静瞪他一眼,继续说起道格乐斯的事情。
向云来交给夏春之后,又被夏春锁进办公室抽屉,最后随着地陷落入地底人聚居区,并最终被黑兵找到,且交到危机办的饲育所资料里,雷迟看到了一个貌似平平无奇的记录。
一个23岁女哨兵的卵子与他人的精子结合,最终饲育所得到了几枚健康的受精卵。那份资料的特殊之处在于提供精者的名字。供精者的名字是一串缩写,他在确认放弃孩子所有权的文书上留下了自己龙飞凤舞的签名。
“那个人是拉斐尔,他留下的是自己的德文名字,很长一串。他的签名我实在太过熟悉,我研究他和他的孩子——也就是孙惠然那些人,研究了很久。”雷迟说,“孙惠然的‘父亲’,那个擅长医术,而且教导出孙惠然这种东西的‘父亲’。他同时也是道格乐斯生物学上的父亲。血族虽然具有生育能力,但他们无法通过生殖方式繁衍,几乎所有血族的孩子都无法活过一岁。道格乐斯是很特别的例外。”
道格乐斯的存在很容易溯源。海森的家族在加拿大十分显赫,道格乐斯是十几年前被海森的父亲领养的亚洲男孩。
“他是一份‘礼物’。”雷迟说,“海森的父亲出轨被狗仔队发现,他为了向妻子贝沙表达歉意,买下道格乐斯送给了她。道格乐斯的实际年龄比看起来要大不少,他曾被一对不育的夫妇买走,三岁时精神体确定为蜂鸟。之后海森的父亲用高昂的价格买下了他,转赠给贝沙。哈雷尔给我提供的情报中也提到道格乐斯。血族很想留住这个特别的孩子,但海森的父母兴致很高,血族为了跟断代史维持良好关系,最终没有抢夺‘礼物’。”
向云来:“……一个人,也算是‘礼物’?”
雷迟:“在地下的特殊人类人口和器官交易市场里,这是常用的暗语。贝沙喜欢收集鸟类精神体,这不算秘密。她是世界上有名的人体收藏家。当然,她喜欢的是活人。”
向云来被愤怒击溃,他脸上的表情逐渐扭曲。兔子从脚背窜上他的肩膀,吃力地咬他的耳垂。他在微弱的疼痛中,先想起的是道格乐斯那张典型的亚洲人脸庞。
单眼皮,警惕的目光,曾好奇注视过自己。
此时,那双常怀好奇,也常怀警惕的眼睛正注视着一个从天而降的青年。
道格乐斯并不与隋郁、隋司同车。他坐的是一辆负担迷惑任务的七人座,驶离大厦不远后,他因为身体不适而不得不下车。司机把车开走,继续充当迷惑危机办侦查员的散兵,道格乐斯在路旁坐了很久,直到身体的颤抖停止。
他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抚摸耳垂。蜂鸟在他头顶高处盘旋,忽然低飞,落到他的头顶。
随即降落在他面前的,正是逐渐显出身形的何肆月。
“你好,蜂鸟。”何肆月俯视道格乐斯,倨傲开口。
道格乐斯认不出何肆月,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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