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瓣月亮: 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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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什么?”

    “抄手。”

    “我的要加醋哦。”她说。

    云则手里正拿着一瓶醋,唇角笑意浅浅:“知道,加过了。”

    他不可能忘记她的口味和喜好。

    白滚滚的抄手在沸水里翻滚着,热气往上冒,霓月站在灶台前和他聊天,小小的一间厨房里,布满人间烟火气。

    纯在闲聊,聊一些漫无边际,大刀阔斧的东西,聊两人遥远的以后,她说,以后想住在可以看见江水的房子里,再养一只狗,每天下班回家一起做饭、出门散步遛狗。

    要两个人一起做很多事情。

    云则拿起漏勺,往碗里面舀抄手,认真地问:“想养什么狗?”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霓月和他开玩笑:“养一只和你一样聪明的狗。”

    云则听得低笑,眼角微眯,摇摇头无奈地说:“那可能没有这样的狗。”

    她笑骂他自恋,他说才没有,语气却是满满的宠溺。

    一碗加醋的抄手递到她手边:“端稳,小心烫。”

    “好。”

    霓月正要接过,他却倏地将碗收回去:“算了,我给你端,你出来吃。”

    霓月唇角忍不住翘起,转脚跟上他的步伐。

    三天后,云则在清早就带她出门,说要去一个地方,霓月一路上问好几遍去哪里,他都不肯说,神神叨叨的。

    的士停在北城江景房区。

    然后,云则就那么云淡风轻地告诉她,他在这里买了一栋房子,观江景的绝佳位置,推开窗就能看到明江。

    “两千多万?”

    霓月眼睛瞪得如牛铃,声音微微斜上去,“你疯了吧,两千多万的房子说买就买?”

    云则牵起她的手,十指相扣,嗓音低懒:“没疯,正常得很。”

    如他所说,的确是观江景绝佳的房,三层复式别墅,主卧推开窗时,迎面吹来的江风清冽而寒,卷进肺里的每一个角落,霓月感慨道:“好漂亮啊!”

    明江的水四季常绿,绿水长流。

    云则来到她旁边,手臂搭在阳台白色护栏上,眼里是她明媚侧脸:“以后养条边牧怎么样?”

    “边牧?”

    “嗯。”他薄唇含着笑,笑意耀眼,“我查了下资料,狗类里边牧最聪明,和我最贴近。”

    长卷的发被江风扬得凌乱,弥散在霓月漂亮一张脸上,她回头看他一眼,噗嗤一声笑出来:“我随口一说的,你还当真。”

    她没想到,随口说的一句话他都会放在心上。

    云则没应,只勾唇笑了笑。

    江景房可以随时入住,装修精美,家居用品一应俱全,买房时,云则听中介说,前主人好像犯了事儿,火急火燎地卖房处理财产准备跑路,他也算是捡了个漏,不然正常市场价还得多出最少三百万。

    两人商量着回去和老霓说一声,收拾东西直接搬过来住,离开那个连电梯都没有的破旧小区。

    坐出租车回去的时候,霓月犯困,软绵绵地靠在云则肩膀上,挽着他的手臂打盹。

    经过上千米长的跨江大桥时,霓月惺忪地睁眼,扫一眼车窗外静止不动的车辆:“车怎么不走了。”

    司机说:“前边儿有个年轻姑娘要跳桥,为那男的打过三个孩子,钱也全花了出去,结果被甩了,现在消防员在可劲做思想工作呢。”

    跳桥自杀。

    霓月看一眼桥下湛绿色的明江,冬天的江水得多冷啊,她不理解:“真的有人愿意为了爱而死吗?”

    根本不值得啊。

    谁料,云则肩膀微微一动,他转过脸看她,长睫低垂,眸子漆黑深邃,语气格外认真地低低道:“怎么没有呢?”

    ……好吧。

    在这件事上,她和他似乎三观不合。

    堵车大半小时后,车内空调吹久了也觉得闷,霓月开窗透透气,窗刚开出一条缝,她就听到前方传来很多人的尖叫。

    那个年轻的姑娘还是跳了下去。

    霓月不禁想到那首在12年火遍大江南北的《江南》,里面有一句歌词: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

    原来真的有人会选择殉情,为爱而亡。

    那天回去后霓月的心情不太好,云则却在心里暗慨,幸好没让她亲眼看到那个姑娘跳江,否则她的心情会更不好。

    晚上,云则帮她吹头发,发现她心情还是不太好,便一边吹一边问:“等下看一部喜剧电影?”

    “好。”

    他每次都会在她心情不好的时候,陪她看电影,逗她开心。

    微凉的指在她脖颈间撩起头发,云则摸到一根凉凉的东西,他低眼:“你什么时候买的项链?”

    霓月从睡裙的领口里取出那根项链,扭头带着笑望他:“好看吗?”

    他定睛一看。

    那是一条十字架吊坠的项链,吊坠上没有镶钻,极简的风格,甚至看不出材质。

    “还行。”他说了句。

    霓月将十字架项链放回领口里,嘟囔一句:“我觉得好看。”

    他笑着嗯一声,顺着她的话说好看。

    头发太长太多,半天都吹不干,霓月看一眼手机时间,23点11分,她问:“好晚了,明天再看电影吧。”

    “好,听你的。”他说。

    或许是为逗她开心,云则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出了趟门,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个纸箱,同时还拎着一大堆东西。

    霓月给他开门,眼睛微瞪:“你这都买的什么呀?”

    话音刚落,一颗毛乎乎的小狗脑袋从纸箱里顶出来——两个多月大的小边牧,眼睛和耳朵是黑毛色,嘴巴是白色的,胖嘟嘟的一只,看着特别可爱。

    小边牧吐着舌头喘着气,尾巴摇得欢畅,亲昵地霓月手背上舔了下,再奶声奶气地汪汪两声。

    霓月的心都要化了,喜欢得不得了,把小狗从箱子里拎出来,抱在怀里亲了两大口:“好可爱啊。”

    可爱归可爱,但是养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值得考虑的就是两个人都去读大学后,狗怎么办?

    云则给的回答是带着狗一起去。

    “一起?”

    “带着狗上学?”

    “狗不能去学校吧?”

    霓月一连三问,疑惑重多,可也还是抱着怀里的小边牧没撒手,然后听到云则说:“我不会住宿舍的,不习惯,我会在外面租房子住,所以可以带着狗。”

    这个建议得到霓月认可,她很开心,并且表示大学她也不住宿舍,要和他住在一起。

    霓月给小边牧取了个名字——离离。

    他故意鼻边音不分地逗她:“……霓霓?”

    气得霓月又拧他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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