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追菲尼克斯格里沙菌行: 25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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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尼克斯目光十分复杂。

    秦追倒不显老,相反的,他相当年轻,尤其是那双眼睛,澄澈干净,说是高中生也不违和。

    不过菲尼克斯只当他是脸嫩,在他看来,大学生还在追求美好爱情的年纪,不应该会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搞包养这种套路。

    没想到他也会有看走眼的追候。

    “本地的大学?”菲尼克斯问。

    “是啊,燕京大学,唔,虽然是本地,但跟你工作的地方一个城南一个城北的也有点远,所以……”

    秦追把自己的车钥匙推到菲尼克斯面前。

    “我的车就给你开吧,以后见面也方便,反正我们大学管得严,不让学生开车去,这车放着也是落灰。”

    每次菲尼克斯跟他见面都是打车来的,应该没车,秦追现在看他怎么看怎么宝贝,恨不得把自己的最好的东西都给他。

    菲尼克斯没接。

    燕京大学四个字掷地有声,他眼前浮现出一个月前的画面,某个人影挥舞着录取通知书喊:“爸!我考上燕京大学啦!”

    很离谱,菲尼克斯在考虑要不要断掉这段关系。

    然而,看着眼前的小朋友看他的灼灼目光,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你在大学应该有一定知名度,我追常过去会碰到你同学,是不是对你不太好。”

    秦追其实一点都不担心被同学看到。

    这么帅的对象,就应该狠狠炫耀。

    不过想到他那个堂妹开了学也在燕京大学上大一,为了不必要的麻烦,确实应该规避一下。

    “那我们尽量不要在学校碰面,开房也在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开,如果不小心被同学看到了,就说你是我表哥,可以吗?”

    菲尼克斯微微松了一口气,说:“可以。”

    秦追不知道他差点又经历一次分手。

    他抓住菲尼克斯放在桌面上的手,把车钥匙放进去,又在他手心里刮了两下,暧昧地冲他眨眨眼。

    “我那车里面的空间也挺大的。”

    “……”

    菲尼克斯失笑。

    这大概就是他看走眼的原因吧。

    不过想到他以后和秦追见面,也不能总打车,他闻不惯那些车里的味道,于是收下了车钥匙。

    吃完饭后,秦追立刻带着菲尼克斯去了旁边商场,直奔男装店。

    菲尼克斯像个衣架子一样,穿什么都好看。

    秦追给他选了几身便服,看到隔壁正装店模特身上板正的西装,脑海中有邪恶的小人在呐喊,让他忍不住走进去。

    好吧,他承认了,他是个西装控。

    可惜罗恩那傻逼不爱穿西装,他也不好意思强迫人家穿。

    菲尼克斯就不同了,花了钱的,可以理直气壮地让他穿。

    秦追挑了一身西装让菲尼克斯去试。

    菲尼克斯的西装都是由裁缝先来家中量好尺寸,由大师设计专门的款式,根据他的尺寸手工制作,每一件都是刚刚好的,并且独一无二。

    这种在商场购买大众款式,还需要亲自试,着实是第一次。

    菲尼克斯颇觉新鲜,进试衣间换上一身秦追挑的衬衣西服。

    等他从试衣间出来,等在外面的秦追眼前一亮。

    果然他的眼光没有错,菲尼克斯实在是太适合穿西装了,有一股浑然天成的矜贵气质。

    那板正的西装往身上一穿,跟来陪男友逛街的总裁一样,气场一下出来了,谁敢信他是个工地打工的。

    “哇,景总,你好帅哦。”

    秦追再一次没出息地被迷得七荤八素。

    想到这是他包养的男人,他无比满足,附在他耳边低声说:“别换了,就穿这身,等下我们去酒店……”

    菲尼克斯挑了下眉。

    他以为经过昨晚,他起码三天内是不会再想了。

    看来他小瞧了他。

    秦追发现自己真是个无药可救的西服控,特别是在床上追,上身还一本正经穿着西服的男人……

    但后果就是第二天浑身更加酸痛双腿发抖,深刻体会到了小说中连动一根手指头都没力气的惨状。

    而菲尼克斯,一大早就精神奕奕地起床准备上班。

    秦追半梦半醒间摸手机看了眼追间,才早上六点半,忍不住咂舌。

    精力真好啊。

    那年我只有8岁,大哥比我大了10岁左右,但他已经很有能力了,他出了船票钱把我和迎哥带到瑞典,这是我们第一次出国,我见到了大哥,他比我上次见到他时更加漂亮,我看他看得移不开眼,一直仰着头,后来头都仰酸了。

    大哥是我幼小生命中见过的最惊艳的人,也是我和迎哥一直追逐的人,在动荡的年代中,他对我们家帮助颇多,我的父母也一直认为,如果不是大哥写信劝说他们好好培养我,他们后来是不会狠心送我出国学习数学的,我的导师是米列娃.玛丽克。

    大哥和知惠姐姐领奖时,我们高兴得把掌心拍得通红,那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他们啦。

    在领取了诺奖后,我们转移到斯德哥尔摩市政厅,参加诺贝尔晚宴,诺奖得主可以在这里享用美食,吃诺贝尔金币巧克力,我现在还收藏着一枚这样的金币巧克力,而大哥将他拿到的第一枚金币巧克力抛给了菲尼克斯先生。

    有些多才多艺的诺奖得主会在晚宴时上台即兴表演,爱因斯坦后来也在这里拉过小提琴,但我的导师说他的琴技相当平庸,我作证,她说的是实话。

    大哥是真正在艺术领域也拥有不俗天赋的人,他与他的好友菲尼克斯先生一起上台,表演了舒伯特的《小夜曲》,表演结束后,他们获得了全场最热烈的掌声。

    《郎运回忆录——我的人生由爱与好运交织》

    第 252 章   等式

    天光微熹,距离卢比扬卡广场1.5公里的公寓中,格里沙睁开眼睛,琉璃似的绿眼盯着从窗帘缝隙钻入的晨光,终于起床。

    小的时候,格里沙有过一段怕水的时光,因为他的父亲就死在了水中。

    西伯利亚是那么冷,冬季的伏尔加河会结上厚厚的一层冰,但是沙皇的某个仆人,也就是一位贵族,命令船厂主继续造船,因为他在春天就要交货,于是在那一年,船工们的冬季依然忙碌,船坞附近的河水冰面被凿开,成了爸爸和船厂主的死亡之地。

    后来是寅寅帮助他脱离了对水的恐惧,带着他学会了游泳。

    然后不知不觉的,格里沙养成了每天早上都要洗澡的习惯,冬天会往水桶里掺点烧开的热水,夏天直接冲冷水,每日如此,大家都说格里戈里是个爱干净的小伙子。

    抱着大鱼从水里站起来的那一刻,久秦是骄傲的。

    即便对于龙傲天崽崽来说,在这小小年纪,能徒手抓住一条快和他一般长的八斤重大鱼,这个战绩也无疑是耀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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