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十八年后成顶流: 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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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说,无论是对方真诚的眼神,还是磁性的声音,都有着巨大的蛊惑力,不说自己有没有被打动,但心底涌上的愉悦再真实不过。

    男人也爱听花言巧语。

    他笑说:“宋老师也超级帅的!”

    宋墨不置可否地勾了下唇,伸手将他轻轻拉了把,让两人的脸映照在夜灯下。

    他依旧定定望着他,淡声道:“有实验表明,男女对视超过十秒,就会产生想要亲吻对方的感觉,我们试一试!”

    “啊?”秦朗还没完全反应过来,眼睛已经下意识与面前那双黑沉沉的眸子对上。

    他在宋墨的眼睛里清晰到了自己的倒影。

    计时开始。

    十。

    海上游轮的汽笛声划过夜色。

    九。

    女孩的笑语不知道从哪里传来。

    八。

    不远处大厦灯光由红变蓝。

    七。

    他依旧望着宋墨的眼睛,但是余光却不由自主滑过他高挺的鼻梁。

    六。

    然后是微微弯着一点弧度的嘴唇。

    五。

    他看到宋墨的脸一点点朝自己靠过来。

    四。

    心脏好像忽然变得很快。

    三。

    越来越近。

    二。

    心跳越来越快。

    一。

    秦朗猛得往后退了一步,胸口起伏重重呼出一口气,讪讪笑道:“这是什么鬼实验?而且我们是两个男人,肯定不准。”

    说着便转头,继续对着大海。

    然后欲盖弥彰地摸了摸耳朵。

    好奇怪,刚刚自己好像鬼使神差一般,真的想朝对方吻上去。

    难不成这实验同性之间也通用?

    宋墨不动声色看着对方那微不可寻的异常反应,并没有说什么,只勾了勾嘴角,上前一步道:“刚刚你眼神中好像有点那味儿了,你自己咂摸一下,回头戏中有对视的戏,你寻着这感觉摸索应该就可以了。”

    说到戏,秦朗立马就激动起来:“真的吗?那我们再试试?”

    宋墨却是摇头:“有些感觉刻意去做,反倒抓不住。你仔细想想,刚刚心里的感觉是不是跟平常看我时不一样。”

    秦朗点头:“好像是有一点。”

    “那你在仔细想想,这到底是什么感觉?多琢磨几遍,也许慢慢就豁然开朗了。”

    “嗯,明白。”

    宋墨望着他笑了笑,在他低头沉思时,忽然握住他的手,十指相握,淡声道:“走,我们去那边看看!”

    秦朗正在努力回味刚刚对视时,那一闪而过的感觉,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握住。

    他微微一愣,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不由自主跟着对方走了。

    然后脑子开始有点乱了。

    男人之间是不牵手的。

    当然,秦朗牵过小时候的弟弟,从前更是经常牵着宋行嘉。

    但现在这个二十八九岁的男人,并不是十岁的宋行嘉,而是影帝宋墨。

    尤其是刚刚已经成功脱离了大哥这个身份,现下被对方这样牵着,一时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

    有点尴尬,有点奇怪。

    还莫名有点酥酥麻麻。

    心脏好像又跳得有一点点快了。

    作者有话说:

    大哥,稳住

    第90章

    ? 第九十章

    ◇

    上道了

    宋墨牵着秦朗的手, 走了十几米,在对方脑子还在混乱如麻时,已经轻描淡写松开。

    秦朗下意识松了口气, 将自己那只被握的手, 放在身后, 轻轻握了握拳头,但手上那种不属于自己的温热感,却仿佛还在。

    这场约会很简单, 在维港散了散步就回了酒店,用宋墨的话,循序渐进慢慢来。

    而今天开始,宋墨不再跟他一起睡,这是为了保持一点距离。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其实秦朗觉得没距离,宋墨也挺美的。

    他也知道这是对方帮助自己找感觉的方式。

    洗漱完毕,他躺在偌大的床上,因为难得自己一个人睡, 竟然还生出了一点罕见的孤寂感。

    不过脑子里想着事,这孤寂感也就微不足道。

    他想的是今晚在维港,与宋墨对视以及牵手时,心中闪过的刹那感觉。

    因为太短暂模糊, 他其实并没有准确地将那感觉抓住。但只要存在过, 就必然在心里留下过一点痕迹。

    很难确切描述,但他知道应该就是那种感觉。

    因为自觉地开了一点窍,秦朗欢喜地睡了过去,摩拳擦掌等明天那场感情戏。

    ?

    翌日傍晚, 还是金公馆的花园洋房里。

    已经来金公馆一个月, 眼看着这小花园, 在自己打理下,散发出一派春意盎然,林文恒不由自主伸出一股成就感。

    他刚刚从张叔手中拿到工钱,整整三十元,除了下个月的生活费,或许还能省出两块钱为几个弟弟妹妹买一些零嘴。

    想到衣兜里刚收到的钱,他不由得又想起这座洋房的主人。

    除了面试那次,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没见过金世锦,每次来打理花园,对方好像都在二楼吃烟。

    或许是因为这三十元工钱,他忽然就很想见一见那位漂亮的少爷。

    但也只是想一想。

    干完活,林文恒收拾好工具,正转身要出门,却蓦地看到金世锦就站在花园鹅卵石小道的入口,也不知站了多久。

    对方还是穿着初见时那件月白锦缎长袍,苍白的脸上浮着一点笑意。

    那笑是对着自己。

    金世锦生了副好皮囊,又是风月场走过的大少爷,虽不及年少时风华,但那慵懒闲散的矜贵,也足以让没见过世面的林文恒目眩神迷。

    林文恒望着几米之遥,现在花团锦簇中的金世锦,呼吸变得有些乱,支支吾吾开口:“金……金少爷!”

    金世锦勾起嘴角,那双深邃的黑眸轻飘飘望着他,淡声开口:“阿恒是吧?家中马上开饭,忙了半日,留下来吃过饭再走吧!”

    原本普普通通的「阿恒」二字,从这个人口中说出来,竟让林文恒听出了点缠绵之味。

    他反应过来,红着脸道:“不……不用了!”

    金世锦轻笑一声,随手摘下身旁一朵早开的红蔷薇,放在鼻下轻嗅了嗅,边转身边轻飘飘道:“家中冷清,日日饭桌上只得我一人,阿恒就当是陪我,给屋子里添点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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