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落春日: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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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得不成样子的领带。

    “事情办不好,跟我这边的工作没做到位有关系, 如果真因为你几句话就搞砸了,只能证明,我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作为决策者,岑稚许一听便懂其中的利害因果。失败往往体现在小的错误中,譬如标书里和方案里的几个技术参数、价格,乃至更夸张到标点符号,看似是关键之举,追根溯源起来,大都会发现这只是表象。对方拿着放大镜,随便抓住一点破绽,就把你踢出局了。

    有的决策者明知实际情况,但为了发难于下属,还是会失败的原因强加于团队和下属,以保持自己高明的形象。

    岑稚许发现两人在某些方面的想法总是不谋而合,谢辞序做事干净利落,讲究效率和直击要害,她也是如此。

    三观契合,倒是省去许多日常交流上的麻烦和争吵,在感情里也是极为重要的一项。

    虽然就目前来说,她暂且不需要考虑这一点。

    她与他只要在身体上能够磨合就好。

    岑稚许唇角抿翘,继续抛出假设,“如果有人欺负我,非要敬我酒,我可是一滴都不会喝的。”

    谢辞序从隔板里取出备用领带,扬起的颈部线条流畅清越,慢条斯理地为自己系上领带。

    “我给你挡。”

    如果是白酒,她的确不太喜欢,倘若是香槟或者其他,岑稚许倒是乐意浅酌一点。她张了张唇,追问:“辞哥酒量很好吗?”

    “没试过极限,不太好判定。”

    谢辞序并非从底层爬上来的,位置足够高,能够让他赏脸饮酒的人本就少,更别说,会有人真的如此不清醒,以至于非要探他底的情况。他并不贪杯,自然也不知道酒量的极限在哪里。

    他指骨穿过,系领带的动作显得优雅又贵气,岑稚许不经意间瞥见,忍不住想使坏。

    她攀着指尖覆上他的手,目光平落点于他凸棱的喉结上方,认真地为他系上领带。这条领带的材质柔软,比先前的那条要窄上些许,按照温莎结的系法,没那么好看。

    “辞哥这条领带是不是比之前的那条要长?”

    谢辞序为了配合她,下颔骨微抬,侧颜轮廓在流离的光影中显得清晰而深刻。

    喉结随着懒散的腔调轻滚,后颈被细窄的领带轻勒住,以至于他的声线微微沙哑,“不清楚。”

    岑稚许的动作没轻没重,谢辞序眉头拧紧,也责怪她,温声道:“从盒子里随手拿的,没有仔细看过。”

    她用手指垫在中间,慢悠悠地将宽边捏住,这种领带有单独的系法,譬如四手结和亚伯特王子节。同其他系法最大的不同,是需要用窄边缠绕两圈,再向上收紧,搭配尖领衬衫极为清雅贵气。

    “好了。”

    岑稚许对自己的杰作还算满意。

    唯一的遗憾就是,他没有戴袖箍的习惯,要是以后能将他的衣柜里添上她喜欢的元素,才能算得上是尽善尽美。

    谢辞序抬手摸了下领结,目光深沉地凝了她数秒,“这是系的什么结?”

    “亚伯特王子结。”岑稚许同他对视,“The Prince Albert Knot,辞哥总不会没听说过吧?很经典的款式。”

    他当然清楚,只是她展露出的一切,时常让他感到意外。连口音都带着浓重的英腔,丝滑流利的语速,绝对是下了大功夫的,当然,也可能是从小耳濡目染,接受着双语甚至多类语种的教育培养方式。

    谢辞序端详她,嗓音显得来者不善,“给别的男人也系过?”

    “当然。”岑稚许说。

    他是善妒的性子,现在两人只是在暧昧阶段,就这么容易吃醋,要是知道她的感情史,得气成什么样啊?她对“前任”又厉害大方,传得最夸张的,就是现如今已经是顶流的那位男星了,他现在商业价值高,资本都愿意投钱,国际代言拿到手软,人人都以为现在的资源还是她为他铺的路。

    她哪有那么深情,都分手了还跟在身后鞍前马后。刚开始她还会解释两句,后面干脆懒得搭理了。

    谢辞序眸光蓦然暗下,比稠浓的夜色还要深,弥漫出丝丝危险的黑沉。

    “那我还挺荣幸。”

    他搭在她腰间的那只手移开,眉骨蹙紧,忍耐着想要将这条领带也扯松扔掉的冲动。

    岑稚许惯会察言观色,知道自己摸狮子尾巴的行为有些过火,匐进他那双蕴着愠怒的眸子里,语调婉转勾回来,“除了我爸,辞哥是第一个能让我亲手系领带的人。”

    她不仅想给他打领带,还想为他戴上袖箍,让他在块垒分明的腹部处裹上束缚肩带。他这双手也很好看,指骨窄瘦,大拇指正好套上宽戒——要是搭配耳钉就更好了,冷金属光泽能够让他身上那种不容进犯的清傲气质削弱,显得又欲又蛊。

    可惜,按谢辞序的脾性来看,大概率不会接受这些。

    退而求其次的话,耳夹也行啊,不用打耳洞就能戴。她购物车里挑选了几款,下次找机会送出去,应该不会被打……吧。

    “亚伯特王子结的系法是在网上学的,现在信息茧房不怎么强,除了技术性强的东西,其他想学什么,基本都能找到。”岑稚许说话做事其实很圆滑,哪怕是几年下给自己挖下的坑,她也记得很清楚,能在不经意间圆回来。

    但她很多时候不会选择这样做,适当留有尖刺,会让人不得不对你留有忌惮,从而不敢造次。在这点上,她和岑琼兰有些相似。

    见谢辞序没说话,岑稚许眨眼,“辞哥该不会嫌弃我系的难看吧?”

    她面上浮出不满,作势就要替他解开,被谢辞序抬制止住,“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字?”

    “你只是嘴上没说,刚才我看你的反应,就像是觉得它很丑,想连领带都一起从车里丢出去。”

    谢辞序拧了下眉,补充:“不止是领带,还有你。”

    她那句骄傲的当然,让他生出浓烈的嫉妒,想撕碎绅士外皮下的伪装,将她吻得眼尾含湿,连一点作恶的心思都提不起来。

    没有哪处是让人省心的。

    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让她安分点,别总来挑衅一头野性难驯的狼。

    就像他并不能保证,Rakesh不会咬伤她。

    “车窗降下来,正好。”谢辞序脸色稍霁,故意说这种话吓她,语气夹杂着冷漠,眼神却含着几分纵溺的意味,“丢出去也不费劲。”

    她的腰那样细,一只手就能轻易握住。

    接吻时压在他腰间,尚且不足他体廓半边。

    深吻过后,太容易遐想连篇,谢辞序及时止住,只用目光克制地停留在她泛红的颊侧。

    原来谢辞序也是会开玩笑的。

    倒也不似想象中那么无趣,岑稚许很轻地冷哼了一声。

    “不过这样好像显得不郑重。”岑稚许说,“你今天的衬衣是温莎领,应该搭配温莎结,要是碰到懂礼节又正好注重这个的,估计会觉得你这样是在刻意给他下马威。”

    她往前挪了小半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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