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道侣逼迫祭剑后: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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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

    他趴在地上,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

    抬起一点头,透过人群缝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问掌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习以为常:“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据说天生健体,怎么都打不坏。”

    少年喜爱热闹,一听还当真起了身子,凑近人群,看到一头乱发被压在地面,无数腿脚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别。

    忽而出声:“打斗就打斗,何必这样羞辱人?”

    老板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口中咬着根骨头,闻言觑他一眼,啃食干净的牛骨砸在他跟前:“不看就滚,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

    下一脚落在朝别后腰,又重又沉,身后人抓起他头发,逼他仰起颈,露出一张满是泥污的肮脏面庞。

    朝别粗粗喘着气。

    少年与他短暂对视了一下。

    他看到朝别额发遮挡下,深邃而锐气,森戾摄人的乌沉双眼。

    似是常年藏着不得发泄释然的怨,如林中最凶恶的狼犬,又如地狱中爬上的厉鬼。

    朝别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干净的眼睛,清凌澄澈,如星华万千,日光从他头顶泄下,似乎整个人都被浸在光里,染上一层灿金色。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入摊前的铁碗中,哐当一声,闷沉地响。

    “这样够不够?”

    设摊老板方才的怒目横眉登时化作喜笑颜开,赶忙起身,一脚踹开浑身腱肉的打手。

    “够,够,当然够,”他去捡起铁碗中的大银锭,用衣物擦了又擦,嘿嘿地笑,“您还想看点啥,他不仅能挨打,还可能打了,这就给您表演一个?”

    “不用,”少年半蹲下身子,看向胸膛起伏的朝别,又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锭,“我要买下他,够不够?”

    朝别被猛踹上一脚,老板粗声骂道:“你以后跟着这位公子,有你好吃好喝的!”

    围观人群逐渐散去,朝别侧着脑袋躺在地上,白衣少年叫了他两声,耳朵里只传来一点微弱声音。

    朝别爬起身,慢慢地端详着白衣少年。

    玉冠束发,白衣锦袍,清俊中透着一股疏然,左脸笑起来有个微微凹陷的梨涡。

    “走啊,”他说,“你还没吃东西,是不是?”

    朝别就这么随他回到方才的酒楼,许是见他邋遢,时不时有客人目光落在身上。

    桌上是点好的酒糖牛肉,两碟酱猪肘子,上好的酒,少年取下长弓,置于一旁小凳上。

    朝别问道:“为什么。”

    他太久不说话,声音很粗,很哑,像是什么干燥分岔的木柴,磕磕绊绊地不清晰。

    少年顾自倒了一杯酒,酒液入腹,抬手擦去嘴角酒液,十分爽朗:“什么为什么,我见你有眼缘,就把你买下来,请你喝酒吃肉还不好?”

    “你要我,做什么?”朝别继续问。

    一碗酒被推到朝别面前。

    “喝酒。”少年说。

    朝别沉默一会,端起酒碗。

    喉咙滚动,生灌下一整碗醇香酒酿,酒液顺着下巴,湿了大半襟领。

    酒并不烈,更多的是花果清香。

    于他而言,已是多年未曾尝过的美味。

    盛着肉的碟子被推到面前,少年做了个手势:“请。”

    朝别饿了很久,肉类香气窜入鼻间,他再不犹豫,几乎是狼吞虎咽地就着馒头吃起两碟肉来。

    少年招手:“老板,再上两盘。”

    他这般沉着脑袋吃食,左耳后远远便闻一道声音,脆若银铃,细棱棱,听来十分刁蛮:“怎么,你说先一步来把菜点好上齐,合着是先请了个乞丐,让我来吃你们的残羹剩饭来了!”

    少女步履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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