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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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凌朝终究是没有傻到极致,也从这氛围中察觉出一丝丝的希望,忍不住上前两步,真心诚意的请求道:“你能别理于三儿吗?”

    余幸惊讶的看着他:“不理于三儿?为什么?”

    凌朝:“他不是什么好人。”

    他趁机诋毁对手:“他面皮那么黑,人还长得那样呆愣愣的,脑子肯定不见的有多灵光。”

    “ ”

    “我只是客观说一说我的看法,那个于三儿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不太好我们一族的第六感通常特别准确。”

    他着重强调最后几个字,努力装作置身事外,但那模样却很容易让人一眼看穿。

    余幸这会儿其实已经猜出凌朝的意图,忍不住想笑,又觉得这欲盖弥彰的样子有点可爱,于是故意道:“是么,不过既然能做巡城使,大约人品是没问题的。”

    “我听说他在下城区做了很多年,口碑和政绩都很好,据说很快要升迁了。”

    凌朝严肃道:“传言这种事,不能信,政绩好不好,不能凭此作为依据。”

    余幸苦恼状:“可上回苔嫂子来,说他的确是要升迁——说不定以后调到桾都这边,你们还能做同事呢。”

    凌朝拍案而起:“绝对不行!”

    余幸怕把人逗毛了,憋笑:“好吧,他爱去哪去哪儿能麻烦你帮我去外面拿一袋新的面粉吗?这里的用完了。”

    凌朝气势汹汹的出门拿面粉。

    面粉存放在靠近前面的小仓库里,他半路遇上斯柳。

    凌朝面无表情:“想个办法,让那个于三儿知难而退。”

    斯柳:“殿下,我想说的是,如果老板他们两个人已经确定了关系,那么你的这种行为,就不太光彩。”

    “ ”

    “不过您本也不是什么光风霁月的人,这点倒是无伤大雅。总之,我是无条件站在您这边的。”

    “虽然你说的不太像什么好话,但我现在不跟你计较。”

    凌朝道:“正好,我后天有事要去一趟鸭脚港,借这个机会,亲自会会这个于三儿。”

    第107章

    凌朝要去鸭脚港,是公干。

    余幸听说了,很殷切的询问道:“还有多的位置吗?我能不能蹭你的车?”

    她也很久没回去鸭脚港——真的很久了,那边的两家店都是盐二打理,每个月会固定让人送账目清单过来,生意很好,收益也很稳定。

    “不知道。这次的人有点多。”

    凌朝故作淡定:“但你可以和我骑一匹马。”

    余幸听了,犹犹豫豫道:“骑马啊?那算了。”

    先不说两人同乘一骑是不是不合适,现在天气这么冷,在马背上坐着迎风吹脑袋,颠簸到腰酸屁股痛,想一想都让人打退堂鼓。

    于是余幸委婉道:“我又想了想,还是先不跟去了,你们队伍是去公干,我实在不应该横插一脚,是我考虑不周。”

    “等等。”

    凌朝道:“我突然想起来,这次还要带一些东西过去,有个拉货箱的板车你要是不介意,也能坐人。”

    余幸眼睛一亮:“不介意!”

    板车她以往也没少坐,反正比骑马舒服。

    能跟官差搭上档当然是最好的,至少安全系数这方面是有保障的。

    她问斯柳要不要一起去鸭脚港看看,斯柳想给他们创造机会,便说自己留在这里看店,这次就不跟着了。

    余幸不疑有他,快速打包了一些东西,又多拿条厚棉被,隔天大早,颠颠儿的在门口等着。

    大约十来分钟后,终于看到有支队伍从薄雾里而来,领头的是凌朝,后面跟着几个同样骑马的人,再后面是两匹马拉着一个装载了货箱的板车。

    行至跟前时,凌朝勒住缰绳,跳下马来。

    余幸笑道:“吃过饭了么?我做了些茶叶蛋和油饼,用油纸包了几层,一会儿分一分给大家,就算不吃,放在衣服里也能暖暖身子。”

    凌朝还未开口,身后又窜出一个人来。

    凌念脑袋上扣了个模样古怪的,类似兽皮的帽子,眼睛亮亮:“——真的吗?我也有的吃?”

    余幸笑着把一只大的油纸袋递给他。

    “有的,你自己拿。”

    凌念抱着袋子,欢天喜地的跑了。

    凌朝低头看看,脚边堆了几个包裹:“这些都是你的行李?”

    余幸点头,又有点不好意思:“我好像带了太多东西。”

    凌朝:“不多。”

    说着便率先提起袋子搬上车,余幸也连忙紧跟在后。

    车况其实比她想象中要好上很多,有顶棚和挡板,也有透气的窗子,板子上铺的软垫而不是稻草,空间足够挤上三两个人。

    她爬上车,招手跟斯柳斯杨再见。

    “我最晚明天晚上就到,不用担心,快回去吧!”

    马车缓缓行驶,车轮轧在雪地里咯吱咯吱的响,朝着最近的北城门口而去。

    清晨寒凉,但其实并没有觉得冷,她怀里抱着一个热水袋,又把身上的厚棉被紧紧裹了裹,一晃一晃之间,竟然有点困意。

    太阳初升,队伍顺利从北城门离开了桾都,北城门外衔接着一大片的林地,凌念兴奋的打马过来,跟余幸说他的府邸就在附近。

    “那片林子就是我的地盘,里面有可多黄鹿!余老板你要是喜欢我再去给你”

    话还没说完,马屁股上挨了一脚,在凌念的大叫声中驮着他跑到前面去了。

    凌朝道:“用不着听他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

    余幸笑笑:“他才多大?小孩子心性嘛。”

    凌朝脸色不爽:“他不小了,能独立建府就成人了。不用把他当小孩子看。”

    余幸:“”

    那你自己混乱的稳定期又是怎么回事啊。

    大约是为了抄近路,反正有一段是要穿越这片林地,林间寂静,漫长的道路上只有他们一支队伍,有时候风拂过树梢,会有簌簌的雪落下来。

    凌朝骑马走在她身侧,腰背笔挺,头上和肩膀上落了些雪,侧脸的轮廓清晰俊美。

    偶尔看过来,两人的视线便撞到一块。

    余幸突然就想起自己很多年前,看过的那些从批发市场买来的按斤称买的小说杂志,忘记是具体哪一篇,女主和男主一起走在雪地里,期望着能天长地久。

    她当时还有些不解——雪天行走不便,雪水会浸湿鞋子,风很大刮在身上非常冷,哪里还有什么心思耍浪漫?

    但现在,好像能体会到一点这样的心情了。

    林子很安静,时不时会有几只动物从旁边跑过去,有时候是兔子,有时候是野鹿。

    林间空气清新,余幸趴在车挡板上,往外面探出头,深深吸上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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