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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捡猫后走上人生巅峰[穿越]》 100-110(第14/15页)
余幸讪讪的:“我原本以为没这么简单没想到就填了个表,又交了钱,就能把人领走了。”
凌朝道:“因为鸭脚港没钱。”
如果是在桾都,就算要把人捞出来,不仅程序更加繁杂,所耗费的钱财也要翻上几倍。
余幸:“他其实人也不坏,就是运气比较差,我想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呗”
说起来,两人运气都不算好,都落在下城区,那个地界是个有力气都够呛能吃上饭的地方。
余幸好歹还有点手艺,又是惯常在街边摸爬滚打的,但余云辉一个收租的,在这天寒地冻的地界,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少了。
“反正雇人也是雇嘛,店里本来也是包吃包住,大不了就是把费用从他的工资里慢慢的扣,也不算亏太多。”
凌朝:“那就让他留在鸭脚港就是了。”
余幸:“我也这么想的。”
虽说她掏了赎金,可也从没想过要用这个由头把人拘在这里。
鸭脚港更靠近港口,要是哪天他想明白了或者决定要走了,随时可以做船到天南海北去闯一闯
隔天,余云辉拜托余幸一起去一趟巡城处,取回他落下的背包——余幸作为担保人,也必须要去签字。
这当然是小问题,两人顺利来到巡城处,拿到了背包。
余幸:“你检查看看,里面的东西有没有少。”
于是余云辉就把背包哗啦啦的倒出来,包里有很多东西,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大摞书本。
余幸眼尖的看到其中有华国顶尖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书,还有许多写了外文的各种文件证明,她虽然没有多少学历,可这点还是能看得懂的。
“这些是——”
“是我之前读书的证明文件。”
余云辉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嗨,放在现在,都是些没用的东西。”
余幸失声道:“怎么会没用!”
怪不得这人二十六岁还没工作过,她还以为是因为家里有矿,原来人家是学业未完,妥妥的大学霸来着。
“这么多证书,你以前是学什么的?”
余云辉老实回答:“动力学和机械工程学,我毕业后去国外进修了两年,这些证件是进修的意思就是换一个地方继续做实验和学习。”
余幸已经不能形容自己的激动心情了。
动力和工程——这是不是意味着,有生之年,她可能坐上小汽车了!
她按捺着自己的心情,道:“那你现在还是可以继续学习啊也不耽误。”
余云辉却摇头道:“我现在能吃饱饭就很好了。”
余幸:“ ”
先前她只怕这人过于眼高手低,不肯脚踏实地,现在可好,正是反过来了。
“也不是这个道理,读书多总是好事,你要是有什么困难,能力范围之内,我也是愿意帮助你的。”
余云辉什么都没说,背上背包,跟着余幸回到了快餐店。
他的打工生活适应的非常好,人虽然长得瘦,可是手脚勤快,虽然偶尔会因为不习惯而显得笨拙,但态度是诚恳的。
只是余幸经常觉得可惜——这样的人才,又是在这个时代,他是独一份,再没有别人能把这些知识传授或者应用了。
于是她找到凌朝商量:“我考虑带余云辉去桾都。”
凌朝睁大眼睛。
余幸:“他有能力,只是运气差又缺少一个机会,我不能用一点吃喝报酬让他留在这里,这是对他的不负责任。”
凌朝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那你还想怎么对他负责任?”
余幸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他这样的人,完全可以自主谋生,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边说着,认真道:“我想,他以后开个玩具店铺,做点私人定制什么的,应该还是有市场的也不耽误他做研究做实验。”
在桾都,有钱人遍地都是,他们也乐意为精巧玩意儿花钱。
可能前期也需要一些本钱投入,但余幸乐意出这个钱,就当是投资,风险也担得起。
凌朝心里那个犯酸的劲儿上来,梗在胸口,他倏然起身:“——你说实话,我到底哪里不如他们?”
先是于三儿,黑壮的跟乌木塔似的,然后又是这个余云辉,瘦的跟鸡崽子似的。
谁都能入得眼,就他不行!
余幸结巴:“怎、怎么突然说到这个?”
凌朝往前迈步逼近,但气势上并不迫人,反而带着一股鱼死网破的悲愤:“你别想逃避——你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被你看在眼里?我到底哪个地方比他们差?”
他眼圈发红,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似的,吓得余幸手忙脚乱解释:“没有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对余云辉只是惜才,他又是我老乡没有别的,我才认识他几天啊。”
“那于三儿呢!”
凌朝凶巴巴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下城区的时候就觉得他好!”
余幸:“”
咳,于三儿是很符合她的审美。
人又踏实,又上进,虽说沉默寡言了些,可也不是什么缺点。
余幸:“那也不能说明什么我跟他一共也没说过几句话,又不熟。”
凌朝不依不饶:“不熟他会把簪子送到桾都去?他连地址都知道!你们肯定私下里背着我有来往!”
余幸耐着性子继续解释:“地址,可能是苔嫂子说的吧但是我已经写信拒绝了。我跟于巡城使不合适,他以后自然有别的良人。 ”
凌朝抓住重点,将信将疑:“你真的拒绝他了?”
余幸无奈:“千真万确,包裹也一并送回去了。”
凌朝:“可是你不是觉得他好吗?为什么要拒绝他?”
余幸突然鬼使神差的道:“可能是觉得你比他更好?”
凌朝:“ ”
他突然就把腰背挺直了,眼神自信:“我确实是更好。”
余幸:“”
她别过头去,笑出声来。
凌朝凑过来,要贴着人——这点习惯倒是跟大花一样。
可他那么高,只两步就把余幸挤得站立不稳。
余幸伸手推拒:“差不多行了,你要把我挤到火炉上去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带他去桾都。”
“不对,我被你绕糊涂了,这事儿还得问过余云辉本人,得他自己同意才行。”
凌朝不爽道:“他有什么不同意的?你把他赎出来,他就得听你的话。”
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异了,余幸无奈道:“我只是把他赎出来,又不是要把他收奴隶他当然还是有自己做主的权利,不能强求的。”
当天晚上,凌朝睡在外间炉火旁的垫子上。
他早这么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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