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摊煎饼开始当厨神: 24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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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糖,粗糙的手指从柔软的唇瓣轻轻擦过,两人对视了眼,又别开了眼,奇怪的气氛教茜姐儿都忘记了翻腾的胃肠,睁大了一双眼儿。

    茜姐儿憋红了脸,瞅瞅简雨晴,又看看丰姐儿。她努力比划什么,没等到丰姐儿的回应却先得到简雨晴的问题:“茜姐儿也吃颗吧,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

    “哎?哎!”茜姐儿猛地抬高声音,对上三双莫名的眼儿时又瞬间放轻声音。她僵直了背脊,坐得端端正正,呐呐道:“嗯,嗯,嗯……”

    自己要用什么态度哇!

    茜姐儿的脸蛋皱成一团,没等她想好就听见一声接着,眼前一闪,一颗话梅糖直直落进她的手掌心。

    “哎嘿,果然是我,投得好准!”

    “……不要拿吃的当玩具。”简雨晴面无表情,开口叮嘱道。

    “哦。”胜哥儿老老实实收回手,先把罐子合上搁在一旁,双眼闪闪发光,满是期待地看向简雨晴:“味道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这还是我从旁人手里学来的。”

    “旁的地方产青梅少,多用黄梅和杏梅,亦或是用杏和李子来替代。”

    “青梅肉少,薄而味酸。”

    “当果子吃实在难以下咽,不过做成话梅以后却是能长久品味,还能拿来制作吃食和饮品……”胜哥儿絮絮叨叨,说了好半响。

    “嗯……很好吃。”简雨晴托着鼓鼓囊囊的脸颊,咽了下津液,点了点脑袋。

    光着嗅着话梅的味道,口腔里便分泌出津液来。随着话梅糖落在舌尖,先是黄糖柔和醇厚的甜蜜滋味,等糖块稍稍随着唾液一起溶解,藏在里头的酸咸滋味瞬间如惊骇的巨浪般重重拍打下来,又像是密集的利针齐齐袭来,狠狠刺激着味蕾。

    里面的话梅肉不多,只薄薄一层,偏生味道却是浓烈得很,每一次吮吸都会带来新的滋味,教大脑都在这瞬间放空,全心全意沉浸在味蕾带来的欢愉中。

    “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简雨晴推开凑到自己跟前的那张大脸,见到对方失落表情的瞬间又补充道:“很好吃。”

    “然后呢,然后呢?”

    “…………”简雨晴眼瞅着胜哥儿渐渐失落下去,脑海里不知怎么就晃过前世最爱的大金毛来着。她叹了口气,慢吞吞地补上一句话来:“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糖。”

    “真的!?”胜哥儿瞬间精神百倍,不过还没抖擞两息时间就听到简雨晴又补了一句话:“到目前为止。”

    “以后也没人比得过——”胜哥儿扎心得很,大声嘟嚷起来。

    马车里的嘈杂声传到外头,教一行车队里的其余人都忍不住侧目看来。

    “又是胜哥儿的声音吧?”

    “他的精力可真充沛啊!”

    有了话梅糖以及打打闹闹的事儿,简雨晴的精神好了许多,就是不知为何同样吃了糖的茜姐儿却瞧着魂魄飞走了大半,看着比前面精神更差了。

    简雨晴:…………不懂?

    接下来的几日,他们都在途中奔波。胜哥儿和丰姐儿都经历过长途跋涉,对于驻扎在野外、寻觅各种野菜,乃至捕鱼打猎都很有经验。

    简雨晴也不甘落后,拿出居住在河头村时的经验,也加入其中。再然后,恢复精神的茜姐儿也没有犹豫,也一道汇入其中。

    行商们先头还在感慨几人精力旺盛,叮嘱几人要量力而为的同时还担忧他们劳累过度,恐路上生病。

    等到晚间太阳落山,一道道吃食送到跟前,他们瞬间明白了……什么是快乐!

    “唔——呜呜呜呜这是什么啊!”

    “太好吃了,太好吃了!”

    “野菜也能做得这么好吃的吗?”

    “我们以前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

    围聚在篝火前的行商们痛哭流涕,捧着饭碗扒得起劲。由胜哥儿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鸟蛋,加上采摘到的马齿笕,简简单单的蛋炒马齿笕,却是鲜味香味并存,少许的香料点缀,鲜甜滋味教人大吃一惊。

    再来是丰姐儿抓住的麻雀,春日的麻雀很多,却因着天气变暖而没冬日来得好抓,丰姐儿蹲守半响,总算用竹篓成功逮到一些。

    先去羽去内脏,再用酒糟和酒酿小火煨煮到熟烂,最后丰姐儿往里加了香料,最后也只取了胸脯肉和头肉。

    简雨晴除去年幼时候,后头还没吃过麻雀,尝过之后才发现竟是如此鲜甜美妙,教人震撼无比。

    “就是肉少了点。”

    经过处理后的麻雀很小,最后盛出来的麻雀肉更少,瞧着可怜巴巴的。

    胜哥儿只分到两三筷子的麻雀肉,感觉味道刷地一下就过去了:“哎——要是多点就好了。”

    “这里没旁的鸟雀。”丰姐儿吃着,还有点儿遗憾:“若是用黄雀鹌鹑之类,味道应当还能更好一些。”

    “再来尝尝兔肉吧?”简雨晴先教人把两份送到行商那,又招呼丰姐儿三个过来,让他们尝尝自个儿做的:“虽然暂时没有高汤,香料也有点不全,但这只野兔的肉质不错,我想味道应该没问题。”

    “肯定没问题。”丰姐儿和胜哥儿几乎同时开口,胜哥儿更是补充一句:“我刚刚都闻到香味了!”

    简雨晴逮住的是只野兔——甚至不能说是逮住,而是她只找到了些马兰头野韭菜之类的,正苦恼做什么的时候,嗖地一下出现的。

    简雨晴:…………

    都出现了,总得逮住吧。

    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回来时险些被行商和胜哥儿等人以为是摔进泥坑的简雨晴成功逮住这只野兔,并深刻了解这只野兔的生命力之旺盛,运动能力之强劲。

    同时,她也相信这只野兔的肉质肯定很是紧实,不必用烧烤这种制作方式来增加对众人牙齿的考验。

    简雨晴选择的是别的做法,她先把野兔去皮切块,随即放入清水内去除血水,同时把要用的香料和酱料进行爆香,最后放入兔肉,炒制半熟用清水炖煮上半小时。

    简雨晴伸手想去取下锅子,却是被胜哥儿拦住。胜哥儿拿着毛巾把炖锅取下,顺手掀开盖子。

    白色的雾气氤氲而上,浓郁的酱香瞬间扑面而来。等雾气散去,几人便见着大块大块堆在锅里,色泽红亮,香味逼人的兔肉来。

    “烫烫烫烫烫!”

    “呜哇——这个居然是兔肉?”

    “呜呜呜呜吃过这个兔肉,我以前吃的烤兔到底算什么?”

    未等几人品尝,先一步吃到的行商嗷嗷叫唤起来。他们见着这道菜,立马被那诱人的兔肉所吸引,有人不管不顾夹起就往嘴里塞,登时被烫得哀哀痛呼,随即又被那震撼的味道惊得抱头痛呼。

    “啊啊啊啊——”

    “要是以后他们走了的话……喂喂喂!你已经连吃三块兔肉了,别夹了啊。”

    “先到先得!”

    “可恶——我和你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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