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 5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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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健肌肉……

    黎恕捉住了她的手,却没有再进一步的意思,也不说话,只是示意她继续睡。

    栀栀十分惊奇。

    平时只要一入夜,他恨不得能把她翻来覆去的从头到脚、里里外外检查一遍……

    今天这是怎么了?

    于是她不信邪地又悄悄伸手去摸腹肌。

    “栀栀别闹。”黎恕无奈地说道,“好好睡觉。”

    说着,他再次捉住她的手,不允许她调皮,又用下巴蹭了蹭她的额头,以示亲昵。

    栀栀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黎恕的怀抱过于温暖舒适……

    她本来也不想这么快就睡着的,可没一会儿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黑暗中,黎恕冷静地睁着一双雪亮的眸子凝神思考。

    半晌,他冷冷一笑,闭上眼睛开始跟上了栀栀悠久绵长的呼吸。

    没一会儿,他便陷入了梦中。

    第530章

    黎恕根本没办法说清他现在的感受。

    他进入了梦中的世界。

    深夜时分,他的视线……跟上了从松市钢铁厂家属大院里溜出来的栀栀。

    眼前的栀栀,是十余年前的栀栀。

    她苍白瘦弱到了极点……

    有种我见犹怜的脆弱美感。

    老实讲,黎恕并不喜欢这样的栀栀——她看上去过于脆弱,眼里也没有任何温度,整个人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缓缓走在空无一人的漆黑夜里。

    他总觉得眼前这个栀栀,和他的栀栀是不一样的。

    他的栀栀健康、活泼、积极、灵动……

    十余年前她被谭春雨陷害的时候,当时黎恕作为特种兵后援,全程看到了他的栀栀是如何应对临时出现的危机的。

    ——当谭春雨诱骗他的栀栀进入那间屋子的时候,他的栀栀只用了一句话、一个表情,就反过来把谭春雨给骗进了那间屋子。然后,他的栀栀轻松离开……

    说起来,他的栀栀真是聪明到了极点!而且她也不肯受委屈,会想办法当场报仇……是个敢爱敢恨,心里主意很正的姑娘。

    于是那个想要谋害栀栀的谭春雨,反而落在坏人手里、还差点儿小命不保!

    可眼前这个病态的栀栀,有种逆来顺受的麻木与漠然。在面对谭春雨的陷害时,她明知有异却并没有及时反抗、才会被谭春雨一把推进小黑屋……

    后来她和二流子一块儿从小黑屋里出来的时候,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谭春雨在巷子口那儿编造她和二流子那根本不存在的“奸|情”时,连二流子都敢一记耳光掌掴得谭春雨吐了血,可那瘦弱到风都能吹跑的栀栀,只是表情麻木地离开。

    回到家属大院,她也不跟家里人说,直到家里人从邻居嘴里听说了这事儿,焦急地问她,她才如同被惊醒,跑去质问谭春雨。

    被谭春雨羞辱了一顿以后,栀栀沉默着回到了家。

    当天夜里,她趁着家里人全都睡着了,这才轻手轻脚地离开了家,走出大院、来到街上,缓缓朝着人民公园走去。

    她毫不今晚地慢慢蹚入湖中……

    黎恕急了!

    尽管他觉得眼前这个栀栀,和他的妻子在外表上很像很样,内里却根本不是一个人……

    可他也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她沉湖自尽啊!

    “栀栀!栀栀你冷静一点!你冷静一点啊!!!”黎恕焦急地大吼,“那些都是身外事,不值得你这么做,你站住!站住——”

    苍白瘦弱的姑娘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

    她怀着对这世界的漠然,毫不犹豫地一步一步继续朝着湖心走去。

    黎恕根本没办法看到栀栀脸上露出那么冷淡的表情……

    他没办法看着她寻死啊!

    她明明拥有满腔的热情,她有远大的抱负,她热爱这个世界、热爱这个国家、热爱人民……再过几年她就会接受他的追求、爱上他、和他结婚、成为他人生的灵魂伴侣!她会和他组建家庭,为他生儿育女,成为他的革命伙伴……

    她怎么能……

    这样就放弃了呢?

    “栀栀你别这样,别这样!栀栀——”随着黎恕的惨叫怒吼,冰冷的湖水没过姑娘的头顶……

    在一这瞬间,黎恕心里绽放出无尽的痛苦与恨意!

    这都怪谭春雨和罗建华!

    如果不是罗建华自作多情的以为栀栀喜欢他,或者说,罗建华费尽机也想逼栀栀嫁他,哪怕栀栀对他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谭春雨也不会把栀栀当成眼中钉、肉中刺!

    呵呵,谭春雨是最最最坏的那一个!罗建华也是个贱人!

    如果不是因为他俩,栀栀根本不可能死!

    所以,栀栀死了……

    他黎恕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那就——

    让谭春雨和罗建华去死吧!

    只有这两人死了,他才能毁掉这个噩梦世界,回到现实世界中去。

    黎恕赤红了眼,握紧双拳。

    突然间,黎恕感到一阵眩晕——

    有线型的光线四处飞散,光怪陆离又五光十色的,怪让人觉得难受,就像晕车晕船那样。

    等他将恶心的感觉压下时,这噩梦世界突然……一下子就过了十来年。

    现在是一九八五年?

    罗建华早已另娶,谭春雨也然二嫁……

    黎恕似乎已经退了伍,回到松市事事针对罗建华。罗建华被黎恕逼得……把岗位指标卖掉了,怀揣着两千块钱,他孤身一人去了改革开放的前沿地——深市。

    但此时的深市还是个正在建设之中、破破烂烂的小渔村。

    罗建华在深市转了一圈儿,听说附近的广城举办国际交易会,好多白皮肤金发碧眼的老外全都往广城而去?

    罗建华便也去凑了个热闹。

    他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懂一点儿鹰语,但十来年没用过,完全生疏了。胜在脑瓜子聪明,善于观察。他发现自己没办法和这些老外直接沟通,所以他就把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些陪同老外前来参展的港城人的身上。

    这些港城人会英语,但苦于不了解广城的具体情况,更加不了解展会里参展商的情况。

    罗建华的机会来了。

    他当上了二道贩子——先是通过港城人,知道老外想买什么东西,然后他再去找人来做。他用他所有的两千块钱,租了个民居,拉了一条电话线,买了一台传真机。

    就这样,罗建华的“贸易公司”成当立了。

    他就靠着用传真机和港城人联系订单业务,第一年挣了几千块钱。

    第二年,他雇了两个人,挣了万余元。就算把工资发出去,那他也成为了万元户!

    第三年罗建穿上西装,搬进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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