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驯: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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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靳于砷这个态度在家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爷爷都没说过我?半句。”

    靳宏峻笑:“搬你爷爷出来?,怎么?压我??”

    “怎么敢呢?这靳家很快就要您做主了。我?那在瑞士养病的爷爷可管不着你。”靳于砷笑嘻嘻的,笑意不打眼?底。

    靳于砷要真和靳宏峻顶嘴,父子俩大声争执,那靳宏峻也有理由说靳于砷大逆不道。

    偏偏靳于砷总是这副吊儿郎的样子,说的话滴水不漏,却有让人心梗的本事?。

    靳宏峻沉下脸来?,锋利的目光在靳于砷脸上上下略过,转身走了。他似乎懒得靳于砷纠缠,没有结果的事?情,浪费时间精力。

    从?头到尾,靳宏峻没看旁边的汤之念一眼?。

    根本没把她这个人放在眼?里。

    汤之念松一口气的同时,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情愫。

    或许这才是主家最真实的一面吧。

    傲慢的,盛气凌人的,目中无人的。

    这么一对比,靳于砷反倒是平易近人一些。

    汤之念也没有想到,靳于砷和他爸爸的关系居然是这样的。

    难道是男孩到了叛逆期总是会和家中的父母对抗吗?

    她不懂。

    察觉到脖颈上的手松开,汤之念抬起脚,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靳于砷却喊住她:“你跑什么?”

    汤之念脚步一顿。

    “糖呢?”靳于砷扬眉问。

    啊?

    汤之念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后知后觉想起在车上问过靳于砷要不要吃糖,他居然到现在想起了这一茬。

    从?口袋里拿出那颗糖,递给靳于砷:“呐。”

    靳于砷伸手接过,难得的,说了声:“谢谢。”

    “吃了糖就要开心点。”汤之念到底忍不住,还是说了这句话。

    “嗯。”

    靳于砷轻飘飘地应了声,垂着眼?眸把玩手中这颗糖。

    第034章 G+++

    *

    十二月初, 恒誉市的降温呈明显趋势,汤元抽空领着汤之念去买了几套冬装。

    衣服都是汤之?念选的,几个月的时?间下来?, 她?的“品味”提高了许多, 不再红橙黄绿地往自己身上堆积颜色。

    简单的、不出挑的、大气的, 反倒看起来更有质感。她?最喜欢白色,可是白色太容易染上污渍不易清洗打理,索性就选反差最大的黑色。

    汤元很?难得地与汤之?念畅谈起未来:“等你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妈妈就从靳家辞职。那时?候攒了点钱,可以回老家做点生意。你外婆年岁越来?越大了,我也好照顾她?。”

    汤之?念点点头, 盼着赶快放寒假,她?好赶快回老家, 见外婆。

    前几天汤之?念给外婆打电话, 得知?老人家感冒了。

    外婆的年岁越来?越大, 不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地当个拼命三娘,现在一个小小的感冒, 反反复复都得一个月才能好全。

    汤之?念知?道外婆生病, 别提有多担心, 几乎每天电话回去问候,关注着病情的动态。

    外婆反倒劝汤之?念放宽心, 小感冒而已, 又?死?不了。

    “呸呸呸, 说什么死?不死?的。”汤之?念听不得这个字眼。

    外婆倒是很?乐观:“人总有一死?,时?间早晚罢了。”

    汤之?念无法想象外婆离开的画面, 但?是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心脏都抽疼了似的。

    不由想起了靳于砷, 他说,因为太喜爱了,无法想象它离开后,我该怎么办。

    汤之?念同?样无法想象,外婆离开之?后她?会怎么办。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见一面少一面,她?不想浪费。

    自加入了谢彭越组建的乐队之?后,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要到?文艺楼的地下室去练歌。说是练歌,其实就是她?被拉着唱几首歌。

    汤之?念唱歌没有什么技巧,因为嗓音条件太好了,好比学霸看一眼题目就会解答,根本不需要反反复复地做练习刷题。

    乐队的成员负责给汤之?念伴奏,汤之?念多数时?候都是坐在一把?高脚凳上不疾不徐地演唱。

    几个人凑在一起就是一场视听盛宴。

    地下室练歌的设备都是学生们自己买的,不能小看这里的设备,就拿那个小小的话筒来?说,那可是价值七位数。

    周晓瑶得知?汤之?念加入了谢彭越的乐队后,也会跟过来?听她?唱歌。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能够看到?Kelsen学长。

    这段时?间谢彭越忙着乐队的事情,话剧社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副社长,能见到?他的时?间不多。

    汤之?念知?道周晓瑶那点小九九,没拆穿,还会有意识地给他们制造一些机会。

    于是某一天私底下,汤之?念特地向?谢彭越打听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谢彭越倒也毫无保留地回答:“长得好看的。”

    汤之?念啧一声:“没想到?你怎么那么肤浅!”

    谢彭越不解:“喜欢长得好看的就是肤浅吗?那我问你,你是喜欢漂亮的花花,还是丑不拉几的花花?”

    “漂亮的……”

    好吧,汤之?念无话可说。

    上次露营时?,靳于砷随手摘的一朵粉色威基伍德,到?现在还在汤之?念的房间里。太好看了,汤之?念舍不得扔,带了回去。一开始插在小小的玻璃瓶中,蓄上了水养着。可是过了几天,到?底还是枯了,她?就将?这朵花做成了永生花。

    可即便?是枯了,这朵威基伍德成了干花,也比大多数的花好看,最得她?的心。

    “人总是喜欢美好的人事物?,不是吗?”谢彭越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肤浅,喜欢最重要了。

    汤之?念点点头,被谢彭越的观点说服了。

    她?想了想,反正周晓瑶长得也很?好看,有机会的。

    这几天,谢彭越打算给他们的乐队起个名字,但?是想来?想去总没挑到?合适的,他把?这个任务推给了汤之?念。

    汤之?念也没有头绪,这件事就一直放着。

    距离圣诞表演只剩下两周多的时?间,乐队得找个歌曲报上去。

    其实谢彭越内心深处最想的其实是献出自己乐队的原唱曲目,demo收到?了十几首。他们试了很?多歌,中文的、英文的、通俗流行的、小众的。

    可挑选的太多,但?没有一首是满意的。

    汤之?念负责演唱,对于选歌一事完全置身事外。她?这段时?间和地下室的乐队成员混熟了,发现大家都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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