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死后成了大佬: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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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刀。

    对了, 还有那把刀。

    若不是神骨炼刀,心魔怎么可能伤得了上神的无量金身。

    他情愿替沈凌夕挨那一刀,又怎么能再质问对方“为什么不告诉我,是我毁了你万年的修为”?

    慕长渊就跟被抢来的压寨夫人一样,气鼓鼓地坐在床上盯着沈凌夕。

    “你要修炼吗?”

    地狱魔尊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督促上神修炼的一天。

    “嗯。”

    反正进退两难,不如先考虑离开神境的事。

    小黑屋里又安静下来。

    仙灵运行过几个小周天后,气海再次被充沛的灵力填满,沈凌夕缓缓吐出一口气,状态恢复了许多。

    他睁开眼,见慕长渊盯着自己发呆,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无聊?”

    慕长渊摇头。

    沈凌夕想,这里比临渊水榭还枯燥,慕川肯定受不了,便出言安慰道:“明天我们就可以回仙盟了。”

    慕长渊惊讶道:“这么快?啊,本座的意思是……这样出去真的不会被雷劈?”

    天道不会没事就给修士开后门,沈凌夕但凡有一丝不符合准入门槛,善法堂天一样降下天谴。

    “饕餮”说这是沈凌夕为自己道心损毁后所准备的牢笼,慕长渊是信的。

    沈凌夕凝视着磅礴的气海:灵力全都乖巧地围绕金丹打转儿,一缕缕被吸收炼化。

    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或许从这里出去,劫云就追来了。”

    这回他不一定躲得过。

    慕长渊:“……”

    凡尔赛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

    这要是给仙盟的菜苗听见,不知道又要裂开多少道心。

    慕长渊围观过几次沈凌夕修炼,善恶两道连修炼方式天差地别——仙修的金丹就像一块海绵,有人连空气中最稀薄的灵力都能吸收,比如沈凌夕;有人则需要借助修炼材料,比如薄欢;但还有些人哪怕炼化一整座山的天材地宝也存不住半点灵力,那便是用尽了天赋了。

    放眼望去,仙盟百分之九十多都是最后这一种情况。

    恶道就没有这种困惑,拿慕长渊自己来说,他属于杀亲的极凶邪祟,成名极早,地狱里有的是恶鬼魔修想要吞噬狴犴来增进自己的修为。

    等慕长渊解决完这些送上门的外卖,已经到了祭灵后期,也就是仙修口中的“婆罗门鬼”,鬼界的正规称呼是“婆罗门王”。当时只要再吞一只同类,他就到阿修罗了。

    倘若不是那一次意外导致受伤跌落了修为境界,慕长渊或许真能比沈凌夕早一步进入天道。

    但也正是因为那场意外,慕长渊决定到寺庙里清修七十年,等清修结束后,他就屠了瀛洲玄宗门,很快突破成为大阿修罗王。

    也就是说,恶道只要打得过敌人并护得住食,境界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突飞猛进的,也不用担心什么道心不稳,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别被其他恶鬼杀了,也别轻信任何鬼话。

    但仙修不同,每一步都要稳打稳扎,半点不能有“另辟蹊径”的可怕想法。

    魔尊知道上神仍然不想入天道,于是趁他休息,用开玩笑的口吻说:“你若不想修仙,本座倒是有一个好办法。”

    沈凌夕果然对此感兴趣,睁开眼问道:“什么办法。”

    慕长渊眼底映出对方单薄的身形,以及手腕间的琉璃佛珠,表情似笑非笑:“到鬼界来。”

    沈凌夕一怔。

    敢拉天道上神入地狱的,慕长渊是恶道从古至今唯一一个。

    他盘腿坐在床上,手指把玩着自己的发梢,难得没有注视对方的眼睛,而是垂下眼帘,鸦羽般的纤长睫毛在苍白的脸颊投下两片小阴影。

    慕长渊故作轻松道:“鬼界充满尸气、魔气和邪祟之气,唯独没有天地灵气供你修炼,就怕你不习惯。”

    这个“不习惯”包含了各方面,比如看不惯恶道的作风行径。

    小黑屋瞬间陷入沉默。

    亘古的死寂潮水般肆无忌惮地弥漫开来,将他们淹没。

    四周安静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慕长渊的心跳如撞钟擂鼓,震得脑子都嗡嗡作响。

    其实话刚说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善道一向看不起恶道,像饕餮这种大阿修罗王,被超度得连自己姓甚名谁都忘记。更有甚者,仙修不相信醒梦铃说当今世上存在两名野生大阿修罗——他们坚信恶道根本没有那么多高阶修士。

    高傲自满是一回事,但同样侧面反映出了恶道风光不再。

    沈凌夕从来都是标杆与楷模,未来还将成为仙、人两界共同的信仰。他受天地灵气滋养长大,说是高岭之花一点也不过分。

    魔尊曾想过把这朵花摘回来,养在神月宫华丽的花房温室里,但这个想法实在太不切实际了,他自己都觉得离谱。

    后来慕长渊也曾尝试过超越沈凌夕,可直到身死都没能完成夙愿。

    重活一世,魔尊计划过要早早将上神扼杀在修炼途中,可却眼睁睁地看见那朵高岭之花飞蛾扑火般扑进自己怀里。

    最终溺死在天道温柔乡的是魔尊自己。

    慕长渊垂眸盯着自己的双手:手指干净、修长,掌心没有任何伤痕。

    天元廿四年,他放弃了屠亲入魔,双手尚未沾过鲜血,这样干净的一双手,才能一寸寸触摸沈凌夕的身体。

    慕长渊从小重病缠身,手上连笔茧都不太明显,越是娇生惯养就越能感受最细微的变化——上神每次在他手中颤栗,都像过电一样刺激着慕长渊敏|感的神经。

    他对这细腻柔软的触感简直上瘾。

    然而前一世光是为了练成艳骨刀法,魔尊就不知道割伤过自己多少回。

    艳骨刀锋利无比,无坚不摧,魔尊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一刀刀竟全都割在他心上,即便伤痕累累也不肯放弃。等回过神时,那朵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已经在他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

    黄泉阴风凛冽,万鬼哭嚎,魔尊在岩浆瀑布下练刀的那几千年,心里想的都是天道上神。

    思绪转瞬间辗转掠过千年,现实里,小黑屋里的寂静其实并没有持续多久。

    少顷,他松开指间缠绕的柔软发梢,掀起眼皮看向沈凌夕,正准备以戏谑的口吻笑着说“本座一句玩笑话,瞧把你吓的”,又或者说“其实本座早就计划好了,我们可以住在人间”。

    总之,三言两语便能盖过刚才那令人窒息的提议。

    但他还没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就听见沈凌夕抢先一步,赶在他之前说道:

    “好啊,我跟你走。”

    那一刻,时间仿佛定格住了。

    慕长渊微张着嘴,震惊的表情也一寸寸凝结在脸上,看起来有股傻气。

    见慕长渊一言不发,沈凌夕微笑起来,那笑容竟然很柔和:“等仙盟的事情处理完,我就跟你去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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