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总,你儿子被黄毛拐跑了!: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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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提起曾经,同尘便极少多嘴去问。原来妈妈是百川大学的学生。

    附中离老校区蛮近,十分钟后向停霄已经把车拐进校园了。

    十多年前,向停霄才18岁,年轻气盛。

    家里有点小钱,向停霄却看不上家里的小本生意,他有自己的想,高中毕业就开始找实习,大一便开始拉人创业。

    那会儿他有一个想拉入伙的同学在辩论社。

    那晚,同学邀请向停霄去看他的辩论比赛,顺便在辩论结束观众提问时捧场问两个问题。向停霄正巧有时间,便答应下来。

    向停霄试图伙同的同学是反方三辩,年轻无知的向总刚座下,正方一辩站起来发言。向停霄原本低着头,正方一辩声音很好听,像山间潺潺流下的清泉,沁人心脾,他觉着声音好听,便放下手机打算看一眼。

    辩论台上,

    正方一辩开宗明义,逻辑清晰,他的心被狠狠撬开大门。

    那是十八岁的同清泉。

    向停霄开车,路边景色匆匆,绿意盎然,道路两旁都是充满生机朝气的学生。

    他自嘲地笑了笑,车外一晃而过的建筑变化不大,一如十多年前。

    “我当即就被策反了,只希望正方赢。”

    同尘坐在副驾驶,沉静低头,手里轻轻揪座椅。

    十八岁以前,向停霄对爱情嗤之以鼻。高中时代,他被身边好友吐槽太木头,以后注孤生。

    他对这些评价照单全收,甚至还挺高兴,搞对象只会耽误他前进的速度。真正的强者是不会被爱情这种俗物耽搁的。

    但向停霄高估了自己,他也不能免俗。

    他在台下激动坐了四十多分钟,全程心率超速。

    轮到观众提问时,向总磨刀霍霍向队友,对着邀请他的朋友就抛下一串逻辑难题。

    朋友懵了几秒,想刀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连正方辩手也不由侧目,同清泉跟着看向他,向停霄激动得脸红。

    朋友挣扎着回答了他几句,人已经红温了。

    最后正方胜利,向停霄生怕人跑了,追到同清泉面前,求她的联系方式。

    同清泉有些诧异地看着他,她的朋友站她身后偷笑,大声密谋,“清泉,这个人最漂亮,你不是颜控吗?”

    向停霄激动地手微微发抖,只等对方回复。

    同清泉脸红,拍走开玩笑的朋友。

    向停霄低头与她对视,又立刻移开目光,不敢多看。

    同清泉笑了一声,明眸善睐,

    “可以呀。”

    向停霄对同尘说,“那是我第一次被说漂亮,怎么有人会用漂亮形容男生?在此之前我从不注重打扮外在,到现在我都有容貌焦虑了。”

    同尘哈哈笑了两声。同尘一直很清楚,清泉女士确实是妥妥的颜控。

    小时候她就爱捏捏同尘的脸,捂着心口,说:‘尘尘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宝宝。’

    同尘偶尔陪笑,大多数时间都抱着书任由妈妈折腾。

    同清泉和向停霄在一起是顺其自然的事儿,外人看来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大三时,向停霄公司的资金链周转遇到了波折,创业初期第一个大坎重伤他的团队。是同清泉拿出钱帮他撑过去的。

    同清泉从未多聊起她的家庭,这次遭遇,向停霄才知道同清泉双亲已在车祸中去世了,给她留下一笔不菲的遗产。

    同清泉父母没机会给到的好多爱,向停霄都愿意去补全。

    两人本就如胶似漆,这段风波后感情更是进一步升温,都商量好大学毕业后去哪里办婚礼了。

    但接下来一年,向停霄太忙碌了,事业步步高升,他迫不及待地想靠自己,给同清泉造一个属于他们的家。

    同居之后,两人的生活日常都得交给同清泉,同清泉只能延迟了自己的工作计划。

    她的感情沟通得不到反馈,事业也完全没有曙光。

    一块完整坚固的玻璃出现了一点裂痕,起初双方都认为这是过一段时间腾出手就能修正的小擦痕。

    但得不到修复的裂痕在日夜时光里滴水穿石,慢慢扩大,等向停霄发现时,已经到了难以挽回的程度。

    第43章 奔向高中

    “我挽留你妈妈的那段日子大家都很难捱,我做的难堪,免得你再讨厌我一点,就不告诉你了。”

    向停霄笑得有些勉强,似乎在追悔。

    向停霄不愿意把曾经自己为了挽留清泉的所做事告诉儿子。

    不比现在,向总只是偶尔狼狈,在同尘嘴下吃亏,但大多数时候还是维持面子与里子。

    为了老婆儿子,两头跑多开一会儿车不算什么。

    向停霄自己也承认,以前简直是一条疯犬。

    十多年前,清泉与他闹分手,他当然死不答应,为了留人,弄得身边朋友跟着一起乌烟瘴气。最后清泉人直接被逼急,跑到国外去了。

    如果他当时智一点,同清泉未必会跑到万里之外,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却又在异国他乡忽然发现自己怀孕,她当时该多么无助。

    要是向停霄当年不疯,同清泉只是与他分手,但回到百川修养,肚里揣了小生命他总能偷窥到,一年两年求不到复合,但至少能照顾她们母子,陪同尘长大。

    向总幻想了一下,“你幼儿园、小学的时候,一定很可爱。”

    同尘被这形容恶心了一下,他撇脸看向窗外,嘴里轻嘟囔,

    “我以前就这样,不爱说话了。”

    同尘想表达的意思是,他从小就不讨巧,不像路千里嘴甜爱笑,同尘能坐在角落看书半天都不动一下的。而且因为太过聪明,以至于同清泉还怀疑过同尘是不是阿斯伯格综合征。

    清泉带尘尘去医院检查,确诊话少文静的懒孩子一个。

    同清泉放心了,不是自闭或者阿兹伯格综合症就好,不爱社交就随小孩去了。

    向停霄开着车,往校外驶,听见同尘的话,笑道,“那想想就很可爱。”

    同尘不他了,耳朵微微泛红,好像生气炸毛的小猫。

    别想用这种方式讨好他!

    在妈妈不接受向停霄之前,同尘有权利保持冷淡。

    任由风在耳边、脸颊穿梭拂过,同尘坐在副驾驶看着飞速后退的街景,眼睛像一潭平静幽深的湖,被吹起丝丝涟漪。

    租房子、搬家时的疲倦,单身母亲遭受的流言蜚语,这些同尘能逼着自己不要反复拿出来回忆鞭尸,但它们确实存在过。

    来到百川之前,有一次他半夜发高烧,妈妈一个人抱着他坐在医院冰凉的板凳上,流下滚烫的泪水在同尘手臂上,好烫,一直烫到同尘心里去。

    同尘确信自己才是全世界最爱同清泉的人,他一个人也会对妈妈好,可同清泉有再次追求幸福和信任爱情的权利。

    车开出去没多久,向停霄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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