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侦探穿成病秧假少爷后: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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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是平淡的,但是却带着浓重的压迫感。

    阮季玉叹了口气。

    果然,这金毛就只懂简单粗暴。

    “放了他,找人跟着他,看他下一步准备干什么。”

    雷霆凑得更近了,似乎冒着被阮季玉扯着头发扯成老年“秃顶”的风险,也要和他呼吸相闻,“心软了?醒来第一句话就是要杀了我,可对李枫却要放了?”

    阮季玉狠狠拽着他的头发不让他靠近自己,虽然目不能视,但还是扯了扯嘴角的弧度,“能死在我手里的人,都很荣幸认识我。”

    雷霆沉默了两秒,忽然笑出声来。

    “好,好。的确很荣幸见到你昨晚的样子,如果我原样复述一遍,你或许真的会杀了我。”

    阮季玉一噎,“……不准再提起。”

    雷霆笑了一声,使劲凑近他,“我不知道你那么会哭,在我怀里一边掉眼泪一边发抖,像小动物一样咬我,我解开衬衫给你看一眼,全都是你的牙印——”

    阮季玉耳朵红了:“闭嘴!”

    “靠什么闭?”雷霆问完,趁着他羞耻地手指发颤没力气抓自己头发,凑上去吻住眼前人的唇珠。

    阮季玉的唇非常柔软,亲起来是那种棉花糖一样的触感,小时候雷霆只吃过一次棉花糖,是母亲为了让他快点离开,塞给他的。

    他不舍得吃,拿出来在嘴唇边上亲,小口小口咬。

    后来被管家看到了,报告给了父亲,父亲给他买了一大箱,但后来雷霆再没尝到过母亲给自己那块棉花糖的味道。

    直到他尝到和阮季玉接吻的滋味。

    阮季玉本就虚弱,雷霆这么一吻,结束以后阮季玉都快没气了。

    雷霆又赶紧手忙脚乱地把他扶进被窝,直到阮季玉缓过一口气,沙哑着嗓子低低骂了一句“快滚”,雷霆才满意。

    “医生说这个药是有成瘾性的,所以最近几天随时还是有可能会反复有症状出现,不会出事,我会在你身边。”

    阮季玉喃喃:“你在才会出事。”

    雷霆挑眉:“好好睡觉。”

    他站起身,似乎换了衣服,再次离开了套房。

    阮季玉感觉很累,眼前又看不到东西,带着一点烦躁,不知不觉又睡着了。

    直到再次醒来,眼前一片黑暗。

    显然不是他彻底瞎了,而是天黑了。

    雷霆正把他揽在怀里,自己的后背紧贴着雷霆睡的。这气味阮季玉瞎了也知道是谁。

    这个世界除了雷霆再没其他人这么恣意妄为,在阮季玉的第二次人生里进进出出,还想撒点尿彰显主权。

    “……怎么样了?”

    阮季玉嗓子好了些,雷霆“嗯”了一声,醒了。

    “……什么怎么样?哦,暂时没消息,李枫去了城东的□□,我去找了阮伯安一趟,他又给了我一拳,嘶,这还是警察吗……”

    阮季玉敏锐地捕捉到“又”字。

    很可能说明昨晚的事,阮伯安把自己交给雷霆的时候,就已经狠狠揍了雷霆一两拳,雷霆却没还手。

    “活该。放开我,我要去洗手间。”

    “你看得见吗?我带着你去。”

    “——雷霆!”

    雷霆觉得自己简直像是端了一只不听话又张牙舞爪的猫。

    第 42 章

    阮季玉耳根到脖子都红透了。他觉得自己两辈子都没受过如此“奇耻大辱”。

    雷霆正在洗手池台前洗手, 阮季玉牢牢抓着一边的扶手,他暂时目不能视,只能影影绰绰看到雷霆的身影在视线里占据了很大一块。

    水声停了, 雷霆对着镜子正看着自己脖子一侧被抓伤的口子, 扯了旁边的毛巾来吸走血珠。

    “……”阮季玉刚刚差点下了死手,现在想来确实是有些重了。可雷霆没喊, 他也就抿紧了唇不说。

    雷霆对着镜子捂着冒血珠的伤口, 歪着脑袋看向镜子里映照出的人儿。

    阮季玉一双耳朵红得彻底, 除了耳廓其他部分却都是雪白,睡衣是墨色的真丝, 垂感极佳,更显得他苍白动人。浴室的灯光打上去, 因羞耻而泛红的耳朵显得勾引人似的可爱。

    雷霆盯着那个目光茫然无焦紧紧抓着旁边扶手生怕摔倒的身影, 眼瞳中的暗流涌了又涌, 实在忍不住开口:“没关系,我不嫌弃你脏。你是我的人,又生着病……别说尿我手上,尿到我身上都行。”

    最后两句他压低了声音说的, 阮季玉浑身僵硬, 恨不得把他的嘴缝起来。

    “刚刚就应该下手再狠一点, 直接割断你的喉咙。”阮季玉放狠话。

    雷霆捂着脖子上的抓伤, 却不以为然。甚至觉得这样放狠话炸毛的阮季玉更生动可爱。

    他甚至还敢凑近阮季玉,气息包裹住慌了一瞬的阮季玉, 然后把带血的毛巾凑到他鼻尖下, “闻闻, 我流了这么多血,你该消气了吧。”

    阮季玉偏过头皱眉:“血腥味太重了, 离我远点。”

    雷霆笑了笑,把脏毛巾丢进垃圾桶,“嫌弃血腥味,还说要割断我的喉咙?你知道割断一个人的喉咙要流多少血吗?”

    雷霆一边说一边把阮季玉的手从扶手上“抠”下来,放在自己手心里,牵着他往外面走。

    阮季玉现在就像是拥有了一只导盲犬,只能跟着这只并不温顺还很烦人的“金毛”行动。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割断一个人的喉咙要流多少血?他上辈子沾过的血,比雷霆见过的还多,这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还真当自己只是放狠话不成。

    但阮季玉其实从未对人放过狠话。上辈子他只做任务,从不对人多交流。

    因为身份灰暗,他从没拥有过自己的名字,没有一天是为自己活着。他只是一次又一次变化身份,在不同的人生里辗转,不断地参与“背叛”,卧底,完成任务。

    在雷霆这里,他总是无所顾忌,似乎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好像也在某个瞬间,潜意识里把雷霆当做是认识的人。

    不是通过什么身份认识的,也不是因为某个任务刻意接近的,只是他“自己”认识的人。

    因为他很清楚,雷霆并不喜欢“阮季玉”,他纠缠上的是进入阮季玉人生的自己。

    雷霆把他塞进被窝,单单拿出他的一只手把玩着他的手指,“指缝里还有我的血,这可是‘罪证’。”雷霆语气戏谑,手指力道收紧攥住阮季玉的手,“想跑,门都没有。”

    阮季玉闭着眼不想看他,“……病的不轻。”

    雷霆挨完这句骂沉默了很久,忽然又开口:“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骂我如果被我听到,那那个人一定要付出代价。但你这样说,我却觉得你喜欢我。”

    阮季玉睁眼:“谁喜欢——”

    “你想知道李枫在□□见了谁吗?”

    雷霆忽然打断阮季玉未说完的后半句,似乎是不想听他把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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