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美食]: 40-50

您现在阅读的是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御厨的小饭馆[美食]》 40-50(第12/25页)

然而即便见了再多,此刻却觉得吃过的所有美食,外观都不如眼前摆着的佳肴。

    细细对比的话,这家饭馆的饭菜甚至比人均五位数的饭店还要好看。

    其中最直观的当属山茶花酥和菊花豆腐了。

    之前谈生意,就要合作方邀请常总去过百味楼。

    他记得,百味楼也有一款山茶花酥,原以为那份已经够美,没想到眼前这份更甚。

    至于菊花豆腐就不用说了,作为国宴菜式,几乎是有点名气的高级饭店都必备的菜式。

    不可否认,能作为国宴菜,菊花豆腐确实有它的优点:美、优雅、从外观上就透露出本国的风雅,而且配上精心熬制的高汤,连普通的豆腐都变得极致美味。

    只是有时候见多了,便习以为常了,再见时,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惊艳。

    然而当常总看到同一个碗里一灰一白的两块菊花豆腐时,露出了久违的惊叹。

    竟然,还可以这样创新?!

    “居然这么好看?”

    常总感叹,面前的菜式除了摆放好看外,色调也是一绝,明显能感觉到厨师对食材的了解程度以及对火候的超绝掌控力。

    “不止好看,还很好吃呢,赶紧趁热先吃吧。”

    于父看见常总的反应,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管最后能不能谈成合作,带他来庄记这番举动总没错。

    况且,也能让常总看看,他溪城虽然落后了点,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

    作为溪城人的骄傲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到了这地步,能否签下合同反而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用餐时刻,常总一一将桌上的菜品尝了一遍,每吃一样,都会露出震惊的神情。

    因为每当他觉得前一道菜的味道好吃到无法用语言描述、应该是所有菜式里的天花板时,下一道菜总会刷新他的认知。

    到最后,只剩羊排还没尝试。

    常总最喜欢吃的食物就是羊肉,不过也因为羊肉难处理,要是处理得不好,就会有一股羊膻味,一点羊膻味就能让他难受好几天,所以不是别人吃过且推荐的羊肉,他一般不吃。

    也因此,他的一些好友常常对此感到不理解,谁能想到一个对羊膻味那么敏感的人,羊肉竟然会是他最爱的菜呢?

    对此,常总只笑笑,说大概是因为他第一次吃的羊肉就没什么羊膻味吧。

    不过现在,在尝过前面那么多菜的铺垫下,常总隐隐觉得,这份香酥羊排不会差到哪里去。

    就试试吧。

    常总拿起一旁的一次性手套戴上,捏起一块羊排。

    羊排通体呈现出一种诱人的金黄,闻起来还有种炸制过后的特殊香气,油脂香混着羊肉的特殊鲜香,常总就轻嗅了一下,身体里的馋虫就被勾了出来。

    闻着就好香,好像还有卤料的香气。

    常总做了下吞咽动作,张嘴就朝羊排咬了一口。

    牙齿咬破酥脆的外层,率先触碰到的是一阵炸过的焦香,而后有微烫的汁水迸溅,这是……里面的羊肉竟是嫩得爆汁!

    又烂又嫩,满嘴都是卤料的香气,完全没有羊膻味,味道很绝!

    而且这块羊排外表那层酥脆是薄薄的,香脆的同时又不油腻,常总讶异地盯着这块羊排看,内里的肉炖得烂到拉丝,没被扯下的肉连着骨头,带着一些香喷喷的油脂松松地晃荡着。

    常总不是第一次吃炸羊排,但却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炸羊排。

    其他店的羊排总是吃了没几口就开始觉得腻,而同样经过高温油炸的羊排,庄记的就不会。

    那是因为庄凝冬在做这份炸羊排时,是在羊排上裹上干粉炸,而不是裹上厚重的面糊。

    挂面糊可以锁上水分,通常是用来炸生肉的,并且炸过一遍之后要复炸第二遍,而庄凝冬做的这份羊排,事先已经卤了一遍,肉已经足够软烂,如果此时再长时间炸制的话,不仅里面的肉就会发柴,羊排中的肥油也会变得更腻。

    “这羊排里面的油真的太香了!”

    常总吃得停不下来,软乎乎的油块挂在羊肉上,化出来浓郁的香气和嫩肉混在一起,别提多好吃了。

    于父刚刚咬下一大块肉,吞都没吞就连忙附和:“这份香酥羊排是新上的,我也是第一次吃,没想到这么好吃。”

    一开始于父吩咐助理把店里所有的菜都点一份时,并不知道店里新上了香酥羊排,如果他知道的话,反而会交代助理不要点。

    因为除了这份新上的羊排,其他的菜式他都尝过,可以保证所有菜式的味道都是顶尖的,倘若这里头,出了一样味道一般的菜式,那么印象多多少少会打折扣。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出现,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不点新品了,不过现在看来,真是多虑了

    常总吃着吃着,还用筷子拨了一点乳白色的油脂到松软的白米饭里,和着一起吃,清香的饭粒油津津的,巨香!

    吃到最后,他甚至连一次性手套上沾了的味道都想吮一下。

    这个念头刚出来时,常总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自从赚了第一桶金后,他就没再有过温饱方面的问题,再加上长期以往居于高位,自然有着成功人士该有的体态和举动。

    吮手套实在是太失颜面了。

    他刚才狼吞虎咽到从来没吃过饭的模样就已经够失态了。

    现在是万万不——

    然而他还没想完,手指就已经自动送进了嘴里……

    常总一愣,下意识抬眼看向四周,才发现于父他们几个人都在看着自己。

    “……”

    常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我以为我没戴手套……啊,不是,我以为我还拿着羊排呢。”

    于父非常理解他的举动,也很给面子地没笑他:“怎么样?常总觉得这家饭馆的味道如何?有没有满足您的期待?”

    都情不自禁吮手套了。

    味道何止是满足了期待,更是超出了期待。

    “非常好!”常总虽有些意犹未尽,但他已经吃得很饱了。

    桌上的菜还剩了一些,于父让助理拿了打包盒过来打包。

    常总看着有点馋,问:“这些你要打包带走?”

    于父:“是啊,别浪费嘛。”

    常总张了张嘴,犹豫着:“能给我吗?”

    于父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啊?”

    “这儿的剩菜能让我带走吗?”

    作为有商业性质的一顿饭,哪有让客人把剩菜带回去吃的道理,再加上常总难得来一趟溪城,哪能让人千里迢迢来这吃剩菜的道理。

    本着这层原则,于父才准备自己带回家的。

    不过,常总都开口了,那就给他吧。

    于父:“可以。”

    后面常总又去了于父的公司工厂视察了一番,不知是不是在庄记吃的那顿饭起了作用,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