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成宋徽宗公主: 77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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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狼牙棒,荡开了两杆长矛后,左手一提缰绳,战马嘶鸣一声,高高站起,不等女真人的第三杆长矛捅向马腹,马蹄已经踩了下去!

    那战马硬生生用蛮力在女真人的战线上撞开了一条口子,有了这条口子,韩世忠的亲军就奋力冲上去,不容女真人将它再填补上!

    死呀!死呀!今日这战场再不需要第二个裁判,甚至不需要完颜粘罕或是长公主来做裁判,它只有一个裁判,就是那鲜红色的神明!

    金军很快调整了他们的阵型,他们缓缓后撤,要将宋军向外放一放,山上有骑兵,只要将韩世忠赶到开阔些的出口处,女真骑兵就要冲下来将这些不死心的困兽彻底剿灭——完颜粘罕就是这样下令的。

    可就在此时,“葫芦口”的西边,也就是金军的身后处,传来了像是雪崩的声音。

    隆隆的,按说更像沉雷,可冬日里不会有沉雷,天上更是一片云彩也没有。

    太阳出来了,照在山谷外的路上。

    有比太阳更明亮的光升起,它像是一条由光汇聚的河流,河流上升起了丛林般的旗帜,就在这个冬日的清晨,来到了这座山谷外。

    那是长公主最精锐的禁军,几乎完全由西军组成,它就在此时,漫过山脊,填满了谷口外的每一寸空间。

    这支大军没有停下脚步,它以最直接最暴烈的方式,直扑粘罕大营的脊背!

    张叔夜点起了狼烟,可他不等河北军的狼烟,他知道不管是谁,只要狼烟一起,谷中的宋军一定会发动攻击。因此越快进入战场,就越有可能救下韩世忠和刘子羽!

    金军一下子陷入了双线作战的困境中。

    这是他们预料到的,可两支宋军的战斗素质都令金军动容!

    他们上一次交手是什么时候?完颜粘罕上一次同他们交手,长公主尚要千方百计选择地势,避开骑兵,更在完颜粘罕全力总攻时无计可施,那些宋人,死了一个皇帝,死了种家一大家子!

    可是现在,张叔夜的兵马来得这么快,金人不稀奇,他们只是没想到,宋军的成长这样快!

    就在此时,站在山顶上的金军指向东边。

    “那是什么?”

    那是一支军队,正从东边缓缓而来,旗上隐隐有一只鹿,仿佛跨越了山川,来到他们面前。

    第772章

    赵谌就跟在军中,与他的姑母不同,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他“大宁郡王”的身份。

    这是他的母亲为他求来的,当然他想要完全隐藏身份不容易。

    无论是他的脸还是他的手,以及他说话时温文尔雅的声调,都绝不可能是一个寒门子弟能有的。

    至少是个宗室——有人这么猜,不过大家又很快不去猜了。

    一是因为猜他的身份不安全,二是因为他身边只带了两个仆役,这样的排场和宁福殿下天差地别,没人会想到他是个郡王。

    他清晨与其他军官一起,到中军帐点卯,他只是个参军,身份不高,因此藏在别人后面。

    点过卯后,如果没有行军,他要到参军帐中工作,他不懂兵事,即使挂着这个职务也只能做些最简单的活计,比如起草文书,撰写军报。

    另一位老参军见过他的字后就非常感慨。

    他说:“殿下的书法承自太上皇,也算是千里挑一了,可小郎君这手书法,来日必成大家。”

    从这之后所有写字的活都给了他,非常无聊,而且也有点累。

    要是行军呢,他就得跟着大家一起骑马,等到了扎营处,他得熬夜抄写所有需要抄写的文书。

    但赵谌还是不吭声,他吃着参军份例的饭,睡着参军份例的帐篷,早上醒来时帐篷里的水壶不能立刻倒水,那里已经结了一层冰。

    母亲在他临行前说:“去跟着殿下,一来是为了让你活命,二来你亲见了才能死心。”

    赵谌说:“母亲,儿不曾有他念。”

    “你怎么会没有?你的父亲是皇帝,你的祖父也曾是皇帝,你是嫡子长孙,你要是没有野心,岂不是太奇怪了?”

    赵谌还是垂着头,母亲看了他一会儿。

    “你须得亲眼见到她走到哪一步,她究竟如何走到那一步,然后你才会清醒过来,”母亲说,“不要学你的父亲,我不知他死前清醒没有,可那还有什么用处?”

    山谷里的风,是贴着地皮卷的,带得地上的头发像荒草一样飘来飘去,带得那些临死时漫延出的恶臭又冲到了马前。

    又冷,又臭,甚至还是坚硬的,敲了敲他从脖颈到肩胛,再从手腕到膝盖所有的关节。

    他穿着铁甲,行军时他是不穿的,但今日不同,他有一套不曾雕花的铁甲,十分精良,和座下这匹性情温和稳重的战马一样,都是长公主送的。

    铁甲让他感到很不舒服,这铁质的笼子禁锢着他的每一处关节,他没办法舒服。

    赵谌向着前面那个遥遥的背影处看了一眼。

    她披着一件皮毛大氅,大氅下是一套明光铠。

    她那身铠甲,比他的更沉重,可穿在她身上又是那么自如!

    赵谌将目光又向着前方看去。

    他所在的中军,位于一片相对开阔的河滩地,向前望去,能看见前军的旗帜在缓缓挪动,向后看,后军的辎重车辆在雪泥里碾出深深的辙印。

    灵鹿大旗就在安国的身后,周围有许多灵应军,保护大旗,也保护她。

    可他们还是没办法隔绝寒风、颠簸、以及路边数不清的尸体所散发的恶臭。

    赵谌心想,原来所谓“亲征”,所谓“统领三军”,并不舒服。

    就在这冰冷的地狱一样的地方,听着远处隐约传来的、被风扭曲的号角与马蹄声。

    前军不知道有一位小郡王在注视着他们,他们正在向前,忽然有人高呼要他们停下。

    “盾手!”传令官高喊,士兵们立刻就举起了盾牌,此时那种不同于风声的尖锐响声才终于传来。

    它甚至比沉雷般的战鼓还要早!它那么迫切!

    就在左侧陡峭的山脊上,腾起了这片黑云!

    黑云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宋军,那是箭雨,可那比寻常的箭雨更密集,女真人就是有这一手,在需要时,他们的箭不会散开,而像是无可阻挡的黑云压下!

    赵谌的脸就发白了,他读过几本兵书,也弯弓射过几支箭,他甚至还亲自打猎到一只野兔,他的箭矢将那野兔钉在了树下,可他是个文弱书生,他开的不是这样的强弓!

    箭雨落下了,在河滩上爆开一阵急促的叮叮当当,像是无数把小小的铁锤,在疯狂地敲打着铁砧。

    他身边的仆从脸色也白了,有人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赵谌没有动,他知道自己不该动,母亲不会希望他动。

    可他的脸色也白了。

    有骑兵从前面狂奔回来,脸上溅着血点,冲到中军大旗下,急促地高声回报:“殿下!前军已接敌!金贼箭矢甚密,但我军重步铁甲坚实,箭镞多半滑开!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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