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北极狐后我被残疾狼王碰瓷了_晏鶴傾: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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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住……快到了……”珍妮弗喃喃自语,不知道是在对杰克说,还是对自己说。

    她其实知道杰克已经死了。

    在毒发后的第十五分钟,他的呼吸就停了。嘴唇从发紫到发黑,最后变成一种诡异的青灰色。

    远东蝮的毒是混合毒,攻击循环系统和神经系统,死相很难看。

    但珍妮弗还是把他背起来了。

    七十公斤的成年男性,加上装备,超过八十公斤。

    她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背着这么重的负载,在雪地里走了三公里。

    为什么?

    因为爱?

    也许有。

    但更多的是……执念。

    一种“不能就这样把他丢下”的执念。

    在荒野里,尸体很快会被野兽分食。

    狐狸、狼、乌鸦,甚至老鼠。

    不出三天,杰克就会变成一堆白骨,散落在不知名的灌木丛里。

    珍妮弗受不了这个。

    就算死,也要死得体面一点。

    至少……有个全尸。

    “珍妮弗!”

    前方传来喊声。

    是鲍勃和汤姆。

    两人垂头丧气地走回来,显然今天追踪狼群一无所获。

    当他们看到珍妮弗和她背上的杰克时,脸色瞬间变了。

    “老天……杰克怎么了?”汤姆冲过来。

    “毒蛇。”珍妮弗的声音嘶哑,“远东蝮。没救了。”

    鲍勃检查了一下杰克的尸体,表情凝重:“确实是蝮蛇咬的。但……你怎么背回来的?”

    “不然呢?丢下他?”珍妮弗的声音突然提高,“让他被野兽啃光?”

    鲍勃和汤姆对视一眼,没说话。

    三人沉默地走向营地。

    营地里,老约翰还在捣鼓发电机。

    听到动静,他抬起头,看到珍妮弗背上的尸体,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放下来。”老约翰说。

    珍妮弗小心翼翼地把杰克放在雪地上,动作轻柔得像在放易碎品。

    老约翰走过来,蹲下检查伤口,又看了看杰克的脸,然后站起来:“死了至少一个小时。你背回来的?”

    “嗯。”

    “蠢。”老约翰的评价很简单,“浪费时间,浪费体力,还引来了麻烦。”

    他指了指珍妮弗身后。

    树林边缘,一双发光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

    那是一只猞猁。

    瘦骨嶙峋的母猞猁,皮毛斑驳,肋骨在皮下清晰可见。

    现在是早春,猎物稀少,这只猞猁显然饿坏了,所以才敢尾随人类。

    即使那意味着危险。

    它在等。

    等这些两脚兽离开,或者……等他们丢下尸体。

    “它跟了我一路。”珍妮弗说,“不敢靠近,但一直跟着。”

    老约翰盯着那只猞猁,几秒后,他举起了枪。

    不是步枪,是手枪。

    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

    “砰!”

    枪声在寂静的雪原上炸开,惊起一片飞鸟。

    猞猁应声倒地,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

    “解决了。”老约翰收起枪,语气平淡得像刚踩死一只蚂蚁。

    珍妮弗看着那只死去的猞猁,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那也是一条生命,饿得皮包骨,只是想找口吃的……

    但她没说话。

    现在不是同情动物的时候。

    “老约翰,”珍妮弗开口,声音很冷静,“让鲍勃和汤姆把杰克的尸体带回去。用那辆还能开的车,送到最近的镇子,找地方火化。”

    鲍勃和汤姆愣住了:“什么?现在?天都黑了!”

    “必须现在。”珍妮弗说,“尸体不能留在这里。低温能减缓腐败,但动物的嗅觉太灵敏,今晚就会有更多掠食者闻着味道来。”

    老约翰盯着她,独眼里闪过复杂的情绪:“那你呢?”

    “我留下。”珍妮弗说,“和你一起。”

    “为什么?”

    “报仇。”珍妮弗的声音冷得像西伯利亚的冰,“杰克是被那些动物害死的。那只狐狸,那些狼……它们设计了我们。”

    老约翰沉默了片刻。

    然后他笑了。

    不是开心的笑,是那种带着赞赏和残忍的笑。

    “好。”老约翰说,“鲍勃,汤姆,你们听到珍妮弗的话了。把尸体装车,现在就出发。路上小心,别让熊盯上。”

    鲍勃和汤姆虽然不情愿,但不敢违抗老约翰的命令。

    两人把杰克的尸体抬起来,塞进越野车的后座,然后用毯子盖住。

    引擎发动,车灯划破黑暗,越野车缓缓驶离营地。

    现在,营地里只剩两个人。

    老约翰和珍妮弗。

    和一辆被破坏的车的残骸,以及一只死猞猁。

    “你有什么计划?”珍妮弗问,开始检查剩下的装备。

    两把步枪,一把猎枪,一把麻醉枪。弹药还算充足。食物和水……省着点够三天。

    “等。”老约翰说,在篝火边坐下,往火里添柴,“等天亮。等那些畜生放松警惕。”

    “然后?”

    “然后我们去找它们的巢穴。”

    老约翰的眼睛在火光中闪着寒光。

    “那只白狐狸是头儿,我昨晚看出来了。它指挥狼群,设计陷阱,引你们进熊和虎的领地。”

    他顿了顿:“只要抓到它,或者杀了它,狼群就会乱。”

    “到时候,一个一个收拾。”

    珍妮弗点头。

    这个思路很清晰。

    但她心里有另一个想法:“那只狐狸……很不寻常。”

    “嗯?”

    “它太聪明了。”珍妮弗说,“聪明得不像是动物。”

    “它知道怎么误导我们,知道熊和虎的领地边界,甚至……知道远东蝮的巢穴在哪里。”

    老约翰沉默了片刻。

    “我见过聪明的动物。”他说,“在非洲,一只老象会记住猎人的气味,几十年都不忘。在亚马逊,一只金刚鹦鹉会模仿人类的枪声吓跑竞争者。但……”

    “但这只狐狸不一样。”珍妮弗接话,“它的聪明……不是本能,是思考。”

    两人对视。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飞溅到夜空中,像短暂的红星。

    “也许。”老约翰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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