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们好久不见: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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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侧目说,“想,你会赢么?”

    反正,她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当作失败的队伍去给对面学校跳女团舞,而且,尤其是对面的队伍中有周归。

    思及此,林惊岁鼓起勇气,说,“路今越,这场比赛,你不要输给三中。”

    只要不输给三中,只要不输给周归,其他的,都可以。

    她和周归有仇。

    “我想赢。”

    他顿了下,收回视线,“知道了。”

    作者有话说:路今越:肋骨,疼~

    林惊岁:(假装淡定)姐有钱,姐养你

    第24章 24 情书

    24(三合一)

    比赛前的抽签, 一中与三中在第一场晋级赛的时候就直接碰上。

    双方剑拔弩张,啦啦队更是丝毫不减气势。

    三中的周归在人群中格外显眼,不少人指着他说, “那是三中的老大哥,周归, 看见了吗, 对面最高最壮的那位。”

    林惊岁破天荒地梳了一个高马尾,露出修长白皙的后脖颈, 仿若优雅的白天鹅, 明眸皓齿。

    在啦啦队上场期间,两队在休息区准备, 路今越仰头喝水, 喉结滚动, 晶莹的水珠顺着唇边落下,他不经意间抬头瞥了下场上, 恰好看到了最亮眼的那个人。

    蓦地,他想起一句话, 有些人, 只是站在那里,任何人都比不了。

    下场时, 林惊岁在陵川一中的休息区捕捉某人的身影, 却恰好瞧见三个女生结伴在休息区内给路今越送水。

    她什么也没想, 只是希冀着, 只要他能赢,欠他的那根肋骨,她一定好好补偿,哪怕亲自煲汤也行。

    因为周归, 她认识,且结下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仇。

    *

    初中时期,林惊岁同傅清寒在鹿宜附中上学,彼时傅清寒的身边有一个经常跟在身后打闹的男生,就叫做周归。

    那段时间正是傅周两家合作新项目的时候,周家自然希望周归能够攀附上傅清寒这条线。

    而想要接近傅清寒,最好的方式就是贿赂傅清寒身边的小跟屁虫,林惊岁。

    因为所有人都清楚,傅清寒只对自己这个青梅竹马的妹妹还算是客气友好。

    初二那年,周归约傅清寒打了一场篮球,然后中场休息的时候,周归一眼锁定人群中的林惊岁。

    他不顾其他人异样的目光,主动抢走她手里的水瓶,自顾自拧开喝了起来。

    一时间,无论是篮球队的男生,抑或是看热闹的学生,全都呆楞住,不明所以。

    连带着林惊岁也怔愣在原地,看着自己手里准备给傅清寒的手,就这么被一个陌生人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林惊岁冷着脸说,“赔钱。”

    “赔钱?”

    周归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把水瓶拧好重新丢给他,然后说,“咱们俩的关系,你这瓶水不给我给谁啊?”

    “……”

    林惊岁余光看到傅清寒的注视,刚想要解释什么,却见他侧过头去,似乎根本不在乎。

    她咯噔一下,拿着水瓶的手蓦地攥紧。

    周归侧移,挡住身后的傅清寒,挑衅道,“林惊岁,做我女朋友呗。”

    林惊岁大为震惊,但她依旧好脾气地指着自己的太阳穴,轻声说,“你这里是不是?”

    有问题。

    篮球场上的同学瞬间哄然大笑,有看热闹地喊同意,也有唏嘘感慨地说,“别装啊林惊岁,你不是还给周归写了封情书吗?”

    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足够落在傅清寒的耳中,引起他不悦地皱眉。

    林惊岁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这些谣言从哪里传出来的,怎么传出来的,她一概不知,只是思索着如何像傅清寒解释这一场乌龙。

    他向来讨厌自己做出什么逾矩的事情,尤其是这种触碰他底线的事情。

    周归痞笑道,“咱俩试试呗,到时候你哥就是我哥。”

    “我错了,”林惊岁冷声说,“你不是脑子有问题。”

    她顿了下补充,“你像是疯了。”

    说完,林惊岁没有一点犹豫,顺手把那瓶被他喝过的水丢进垃圾桶,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身后的周归不仅没有生气,反而朝大家挥手解释说,“让大家见笑了,我女朋友有点害羞腼腆。”

    又是一阵起哄声。

    自那天起,周归和林惊岁“早恋”的事情便传遍了附中,不少人都有意无意地孤立她,把她作为一个典型的坏学生,归为堕落的不良少女代表。

    事情甚至传到了老师的耳中,以至于林惊岁的班主任特意去单独私聊了她,警告她要拒绝这段关系。

    林惊岁性子倔强,她没做过的事情就绝对不会承认。

    班主任却说,“三班的班主任已经问过周归了,这件事的最开始就是他收到了你的情书,情书都已经到我手里了,还能有假吗?”

    那封情书被丢在了林惊岁脚边,她大脑一片空白,不可置信地捡起来看。

    情书的内容缠绵悱恻,字迹也确实和林惊岁平常的作业字迹一致,的确像是林惊岁精心准备的表白情书。

    林惊岁愣住,脑海中蓦地回想起前两日温禾对她的请求,她托林惊岁帮忙写一封情书,并未指明情书所送的对象,借辞说“她文采不够”。

    原来那封情书的作用,是在这里。

    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朋友,会在非常普通非常意外的一件事情上,突然毫无征兆地朝自己背后捅了一刀。

    偏生当你回头看到那人

    是她时,哑口无言,不知反驳。

    因为这件事从布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人的哑巴亏。

    温禾不会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更不会承认这封情书是她送给周归的,同样的,周归更不会帮林惊岁说话。

    没有人相信她。

    林惊岁攥紧那封情书,她犹豫片刻,再次倔强地开口,“老师,这封情书的确是我写的。”

    班主任失望地看着她。

    “但不是给周归的。”

    林惊岁话锋一转,“上面没有任何和周归有关的元素,我不知道他从哪里把我的东西拿走的。并且占为己有,老师,这算是偷窃吧。”

    既然她们故意闹不痛快,那就别怪她找茬。

    “那是给谁的?”

    林惊岁抬眸,平静道,“给隔壁学校。”

    “谁?”

    “路今越。”

    班主任一怔,因为她很清楚这个路今越并不是编出来的名字,而确确实实是隔壁学校格外突出的天之骄子。

    她依旧有些怀疑,又问,“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林惊岁面不改色说,“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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