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战神掳走后: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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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没尝出酒味,但真正得知新品不是酒,着实令庞东来意外非常。

    他接过瓶子, 盖子打开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 甜而不腻,越闻越好闻,而且闻起来就让人觉得很好吃。

    倒出来是金灿灿的粘稠膏体,呈流动状态, 里面镶嵌着小小的桂花, 美得耀眼。

    饶是庞东来一个大男人也看呆了, 他完全想象得到,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姐哥儿会有多心动。

    不愧是凌老板,连后宅的生意也考虑到了。

    “至于酒,这个时节正合适喝桂花酒, 不过比起桂花蜜,桂花酒稍显逊色。”凌息拿了新酿造的桂花酒过来。

    庞东来闻言小小失落一下, 放低了期待, 然而酒液入喉,他倏然睁大眼睛,哪里普通?哪里逊色?

    桂花酒算是常见的酒类, 哪里都能买到, 但这么好喝的桂花酒, 他还是第一次喝到。

    完完全全称得上他喝过的桂花酒之最。

    “凌老板你太谦虚了, 桂花酒味道极好。”庞东来竖起大拇指。

    “庞老板喜欢就好。”凌息端起杯子喝了口桂花蜜水, 眉眼含着浅淡的笑意, 显得分外高深莫测。

    庞东来注视着眼前的少年,那种难以捉摸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十八岁的乡下小夫郎,怎么看怎么不像。

    两人就新品的事仔细商量,霍琚拿来纸笔在旁边帮他们记录,末了帮他们起草了一份合同。

    庞东来视线频频落到霍琚身上,准确来讲,应该是霍琚的腿上。

    霍琚和凌息是多么敏锐的人,第一时间便察觉到,二人谁也没吱声,决定看看庞东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字!好字!没想到霍兄弟书法造易非凡啊。”庞东来并非故意拍霍琚马屁。

    他虽是商人,但自小饱读诗书,闲来无事写诗作画样样不落,因此交往了些文人雅士。

    要知道,文人雅士最看不上的便是满身铜臭味的商人,许多商贾捧着银子上门请他们出面捧场,他们压根儿不搭理,送人吃闭门羹。

    庞东来自认有几分鉴赏能力,霍琚这字的确写得好,不像普通农家子写得出的,铁画银钩,龙飞凤舞。

    字如其人,一眼便知字的主人胸有丘壑,腹有乾坤,绝非等闲之辈。

    他嘴巴张合,欲言又止。

    这夫夫俩怎么回事?一个比一个神秘,莫非真是什么厉害人物在此隐居?

    可二人年纪轻轻,能是什么厉害人物?

    “庞老板过誉。”霍琚沉稳淡定,半点没有年轻人该有的跳脱。

    装着满腹疑问谈完生意,庞东来稍作休息,表情严肃地看向凌息,“凌老板,实不相瞒,今日庞某前来有个不情之请。”

    早猜到庞东来另有目的的凌息面不改色地接话:“庞老板客气了,您直言便是。”

    庞东来叹了口气,手指摩挲着杯壁,眼中透出浓浓的忧伤,“我与发妻育有一子,是个小哥儿,发妻难产去世,唯一的心愿便是孩子能健康长大,然而天不遂人愿,我那小哥儿十五岁后脖子上长了个疙瘩。”

    “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大,如今小儿已二十,无一媒人登门,旁人总拿此事笑话他,渐渐地,他变得不爱出门,成日将自己关在屋内不见人,我终有一天要先他一步离开,到时他无人照顾可该如何是好。”

    儿子的怪病与婚事,已经成为庞东来的心病,商场上的对手嘲讽他生意做得再好又如何,家里唯一的小哥儿嫁不出去,还染了怪病,没准儿是他背地里坏事做尽,报应到他家哥儿身上去了。

    要说没有人愿意娶他儿子也不尽然,多得是汉子愿意娶,甚至愿意入赘,但庞东来看得清楚,那些人并非良配,他们皆是冲着自家钱财来的。

    “我听闻霍兄弟伤了腿脚,如今看来可是大好了?”庞东来刚才在路上瞧见霍琚和凌息并肩而行,别提多激动。

    原来是真的,霍琚的腿真的被治好了,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儿子的病也有希望?

    凌息与霍琚四目相对,懂了庞东来此行的目的。

    求医。

    “快好了。”霍琚回答。

    得到肯定答案,庞东来眼中迸射出火光。

    凌息抬手,示意他别太激动,“庞老板,您家小公子的病和我家霍哥的病不一样,不可一概而论。”

    “这样吧,我将治疗霍哥腿的大夫引荐给您,具体能不能治,得看大夫的意思。”

    “好好好,谢谢!谢谢!”庞老板热泪盈眶,抬手就想抱住凌息,猛地记起这个是小哥儿,立马转身抱住霍琚,用力拍打霍琚的背。

    “太好了,太好了,润珠有救了!”

    庞东来的宝贝哥儿名叫庞润珠,儿时珠圆玉润,粉雕玉琢,由此得名,庞润珠从小好看到大,十五岁前身边不缺追求者,庞东来发妻去世后,他将全部尽力投入到事业和庞润珠身上,没有续弦。

    偌大的庞家只有庞润珠唯一一个孩子,堪称庞东来的掌上明珠,直到庞润珠十四岁他才百般思量,千挑万选定下一门亲事。

    隔年庞润珠年满十五,出落得越发明艳动人,朋友们羡慕他的婚事,汉子们爱慕他的容颜,未婚夫对他千依百顺,他除了没有娘,好像拥有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

    某天清晨醒来,脖子上传来一阵异样,丫鬟告诉他是个小疙瘩,庞润珠以为被蚊虫叮咬没放在心上,可脖子上的异样一天比一天严重,他不得不请大夫上门。

    大夫请了一位又一位,药喝了一种又一种,疙瘩不见消失,反而越来越大,渐渐大到无法隐藏。

    他的好日子到头了,接下来迎接他的是天崩地裂。

    朋友们疏远他,曾经爱慕他的汉子们大骂他是丑八怪,痴恋他的未婚夫喊他怪物,匆忙退了婚,所有见到他的人都对他指指点点。

    即使在家里,丫鬟仆妇不会嫌弃他,但她们会说少爷真可怜,怎么得了那种病,后半生都毁了。

    五年光阴,让不知人间疾苦的庞润珠尝尽世间冷暖。

    他甚至不敢见到父亲,他害怕听到父亲的叹息,害怕父亲日渐苍老的模样,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

    “叩叩叩——”

    敲门声惊醒蜷缩在被窝里的庞润珠,他茫然抬头看向门口。

    “润珠,开开门是爹回来了。”

    “爹给你买了你最爱吃的糕点。”

    庞润珠紧了紧拳头,终是不忍地下地穿鞋,慢吞吞挪到门口,房间里的镜子全被挪走,他早已不知自己现在是何种模样。

    反正一个怪物长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打开门,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庞润珠抬手挡了挡。

    “你的头发好长。”一道清亮陌生的声音响起。

    庞润珠疑惑地放下手,入眼是张极为出众的脸,凤眼琼鼻,斯文俊逸,身形修长挺拔,皮肤白皙赛雪。

    好高的小哥儿。

    这大概是他见过的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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