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文吃瓜的日常: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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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心的味道。

    可对面的两人一人心虚地装聋作哑充耳不闻,一人也板着张脸当没听见。

    就在气氛愈加凝重时,朱母惊喜的声音插了进来。

    “姜儿回来啦。”朱母手上挎着个篮子从后屋过来,看到朱姜回来立马笑着走过来。

    “娘,你看!赚了这么多钱,我们的红薯今天一早全卖完啦!”

    看到朱母,朱姜也一转脸色,兴高采烈地捧着钱袋子给朱母看,更是随着朱母一连声的夸奖,嘴角越来越往上,喜不自胜。

    如果有尾巴,那一定是翘到天上去了。

    文乐逸还在慢吞吞地收着棋子,余光瞟了一眼现在神采飞扬地跟朱母形容人们有多喜欢吃烤红薯的朱姜,微不可见地小小笑了一声。

    朱姜天天对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从他面前走过还得哼一声,没想到这一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他对这个小姑娘针对他的敌意其实并没有什么恶感,一个来路不明的男子留在家中,保持警惕心不是什么坏事。况且虽然是看自己不顺眼,朱姜却从没有做出什么实质性地针对动作。

    朱姜在担心什么他是知道的。

    她担心收留他会惹上麻烦,但到底是留下了他,这家人心都善,他怎么会牵连他们。

    他有信心收尾都已经处理干净,而且现在他也不能走。

    小村子里闭塞尚且安全,能够有时间让他养伤。去其他地方怕是要又平白招些眼线。

    当然硬赖在这家不走还是有些其他私人原因的。

    想起这几天吃的,文乐逸舔舔嘴角,觉得自己又有些饿了。

    “娘,你坐着。我去做饭去。”

    眼看着到了饭点,朱姜意犹未尽地停下和朱母的聊天,起身准备去做午饭。

    因着今天是第一次去镇上卖吃食,昨天走之前朱母就说得好好庆祝一下,今天便把家中养的鸭子宰了一只。

    朱母在镇上时便帮着朱父经营酒肆,在变故后,朱父一蹶不振。朱母强打精神撑起这个家,现在在村里养鸡养鸭种菜,很是得心应手。

    小鸭苗是朱母去隔壁村挑的,平时除了喂点青菜蚯蚓谷糠之类的,也有朱姜顺手捕的一些小鱼小虾。这批刚刚长成,正是肉质细嫩的时候。

    适合炒了吃。

    这世界人们做菜很少用炒,多以蒸煮炖为主,最多再算一个简单的烤肉,还一般只有盐作为调味。最开始见到朱姜炒菜,文乐逸还吃惊过。后面见得多了,吃得多了,也见怪不怪。

    毕竟是真的好吃

    厨房里的朱姜准备做一道原来世界里的家乡菜。

    鸭子切块放入烧热的油锅中大火爆炒,等到炒到表皮微微金黄,放进切好的青椒,姜片,蒜,一起翻炒,怕不够吃,朱姜还加了些五花肉片进去。再倒入两杯白酒提味。

    到这一步,这道菜已经是香气扑鼻了。辣椒特有的辛辣味道伴随着鸭肉的香气,使人一闻到就止不住得分泌唾液,既是馋也是因为为了缓解那种辣味的刺激。

    朱姜爱吃辣,赶巧了这地也是个吃辣的地方。只是没有辣椒,人们大多数用的还是姜蒜花椒之类的。与他们来说足够,对于朱姜怎么吃怎么没力气。

    这就导致了朱姜待身体一好转第一样种的就是辣椒,实在是受不了没有辣椒的日子。

    用辣椒做菜,刚一开始还怕朱家夫妇吃不习惯。谁想到辣椒的魅力果真是无与伦比,朱家夫妇现如今比朱姜自己还要能吃辣。

    被辣椒征服的不只是朱家夫妇,还有被捡回来的文乐逸。

    一个伤还没好的病人,为了能吃口辣,忽视大夫饮食需清淡的医嘱,生生的和朱姜上演了猫抓老鼠和三十六计。

    这会香味飘散出去,坐在院子里面下棋的两人渐渐都有些魂不守舍。

    文乐逸本来很悠闲地下棋,香味一过来,目光就不受控制地往厨房飘。

    “这做的什么菜,这么香。”

    朱父稍微要好上一点,但也控制不了砸吧砸吧嘴。

    “姜丫头说要做个新菜,这会是在炒鸭子吧,闻着这味就觉得馋了,待会可有好吃的咯。”

    朱姜做的这道菜叫做血浆鸭,是她家乡那边每逢佳节必吃的佳肴。

    鸭子辣椒等炒出味来后,还得放入用盐调好的鸭血。这可是这道菜好不好吃的关键。鸭血如果浆的好,炒出来的血浆鸭味道上还要上一个档次,鸭血炒熟了变成黑色均匀包裹在每块鸭肉上,这样的鸭肉比纯用辣椒炒,要更为的细嫩入味。

    文乐逸被香味勾得出了神。

    几周前大夫来换药的时候,因为伤口愈合不是很理想,问了朱母才知道交代的饮食忌口,文乐逸基本没遵守过。挑食还嗜辣的病残人士惨遭掌厨的找到机会,夹带私货。吃了好几周的清淡养伤套餐,感觉自己味觉都快出问题了,这时候闻到这种香辣炝人的味道简直是致命袭击。

    好不容易心神不宁地下完棋,文乐逸晃着晃着就来到了厨房门口。

    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就这么站在门口,光都被挡完了。

    朱姜本来不想理人,看他有一会了了还呆在门口晃悠,才皱着眉头说。

    “堵门口干什么?想偷吃?。”

    “哪里,我就是来看看,”文乐逸笑吟吟地答道,“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吗?”

    话是这么说的,不过要是他把黏在锅上的目光扯回来会更有说服力。

    文乐逸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狐狸眼,这会笑得微微眯起来给主人平添了一份少年气,浅色的眼珠儿背着光显得更为透彻。

    再配上头上的白纱布,微微笑起来的时候很有朱姜前世高中白衣校草的感觉。

    清新爽朗又带点少年气。

    有,有点好看。

    要说明的是,之所以朱姜觉得文乐逸这个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麻烦,却始终没有开口赶人,并不是文乐逸理解的,单纯的嘴硬心软。这其中有朱父朱母挽留的因素,更大程度上,是因为——

    朱姜她,是个,颜控。

    纯欣赏角度来说,文乐逸有种盐系男孩的气质,清爽干净,看着人的时候透露着诚恳,是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的类型,特别是现在,他还笑着,专注地看着你一个人。

    朱姜被这么盯着,不由自主的呼吸一滞,脚步也往后挪了一步。

    文乐逸:?

    朱姜猛地转过头,干咳一声,眼神游离,不敢再和文乐逸对视;“看什么看,你又吃不了。”

    文乐逸委屈地说道:“我都快好了……”

    朱姜一噎,咳嗽两声,心虚地说道:“快好了又不是好了,等好了再吃,急什么。”

    说完就端起盘子往外走了。

    步子迈得飞快,脚步还踩的重,有点落荒而逃的意味。

    被留在门口的文乐逸很是遗憾。

    怎么就自己端走了呢,他还想偷吃呢。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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