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他总想投降[基建]: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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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平的!魔族也确实可以和任意种族生下后代的!伏笔回收!

    第87章

    这下回旋镖了。刚刚阿诺米斯还搁那谴责, 都火烧屁股了怎么还聊有的没的,现在他心里也火烧火燎的,好想知道啊!魔族这种逆天的繁殖特性, 如果不搞清楚,他死都不会瞑目的!

    怀着朝圣的心情, 他小心揭开泛黄发脆的纸片。一股烤肉的香味扑面而来。

    阿诺米斯无语抬头, 浮士德淡定道:“秩序教会不允许研究生命, 有一次查得紧,顺手塞进烤野猪肚子里了。”

    浮士德,一款偷感很重的魔族。

    “其实我不介意你偷偷吃好的……”阿诺米斯摇摇头, 低头再看, 发现字迹有点眼熟……破案了, 那本手抄版的魔王日记, 原来出自他之手。

    比起研究笔记,这份手札更像一本百科全书, 每一页都手绘着各种类型的生物。条件允许的话,还用浆糊贴上了干制的标本薄片。浮士德一定去过许多地方……魔王轻轻摩挲纸面……瘴气诡谲的沼泽地, 阴郁鬼魅的黑森林, 生命断绝的红戈壁,极光笼罩的北冻原……最后他来到神圣帝国, 在人类的帮助下制造了显微镜, 画出第一张染色体图谱:人类, 23对染色体。

    然后是更多的图谱-

    半羊人,21对染色体,与正常羊类数量一致-

    鹿首精,35对染色体,与驼鹿亚种数量一致-

    飞羽族, 40对染色体,与大多数的鸟类一致。

    “看起来……魔族似乎没有固定的染色体数?”阿诺米斯有点懵。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同一物种,染色体数量差距不会太大;但考虑到是魔族,就算是染色体飞上天去跟太阳肩并肩,倒也正常。

    “再大胆一点。”浮士德鼓励道,语速急促,“有没有一种可能……魔族根本就没有染色体?”

    阿诺米斯安静片刻,眼瞳中闪过茫然、困惑、不解……浮士德没耐心了,撑着桌子猛地拉近距离,墨水翻倒飞溅。他看着魔王的眼睛,如此急不可耐,简直像要剜出它,一直看到大脑最深处。他深吸一口气,快速且逻辑清晰地分析:

    “在过去的研究中,我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大部分稳定存在的魔族族群,在自然界中都能找到对应物种,染色体数量也完全对得上。这绝不可能是巧合,一定有什么原因,背后甚至应该有一套完备的规则。”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这是某种拟态。也许在与其他物种**后,魔族的染色体会拟态出对应的数量,确保匹配并繁衍后代。但这个理论实在太粗糙了。在实验中,如果强行增减魔族的染色体去进行配对,后代都会因为畸形夭折,几乎没有活到分娩的那一刻。”

    “直到有了你。”浮士德伸出手,从他的视角,像是把魔王握在掌心,“直到有了基因,比染色体更微观的基因,这就说得通了。”

    千百年来,浮士德一直追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魔族与人类的区别是什么?

    然后更进一步:魔族究竟是什么?

    凡人庸庸碌碌,从无知中诞生,又在无知中死去,无知无觉也是幸福的一生。但浮士德做不到,他必须知道答案,他没有办法停下来……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如此之多的问题,片刻不停折磨着他,像永恒的烈火在血管中灼烧,以这具身体为柴薪,要将一切燃烧殆尽。

    “魔族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物种。”浮士德断定,“也没有所谓的染色体。”

    “实际上,魔族是一组特定的基因。”

    每一次与别的物种**,魔族根本没有提供一半的染色体。恰恰相反,是通过某种方式诱导其他物种,让它们的半数染色体复制成完整的一对!与羊**就全是羊的染色体,与鹿**就全是鹿的染色体……在此基础上,通过基因交换,将属于魔族的基因片段嵌入其他物种,从而改造出全新的性状。

    魔族并不是一种生物,他们只是……改变了其他生物!

    “……哦。”阿诺米斯听得一愣一愣的。

    “哦?!哦是什么反应?!”浮士德裂开了,是或不是,怎么还能选个“或”的!

    不是,还能怎么反应?阿诺米斯也很想捧个场,说点“原来如此”“厉害厉害”之类的,可他从中间开始就没跟上啊!后半段完全是放空状态了!这人讲得那么沉浸,那么嗨,他都不敢吱声打断,生怕被发现自己是个水货……简直就跟高数课上的“显然”“易证”“一眼看出”似的……显然个毛啊!

    浮士德神色阴晴不定,忽然站直身子,微微眯眼。事到如今,难道还没能取得这个人的信任?

    “没关系。”他的眼神暗了暗,“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总会解开这个谜题的。”

    “可是明天就——”

    “没事的,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浮士德忽然微笑起来,笑得那么真挚,好似整个世界都是敌人,唯独他是可以信赖的。心理学上,共同克服困难的人往往更容易建立亲密关系,他要做的就是不断制造危机,然后等待阿诺米斯敞开心扉的那一刻。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队友,不是吗?”浮士德再次发起邀请,“来帮我吧。”

    ……

    “最简单的思路是将不同的遗传物质染成不颜色,发生片段交换的时候,可以通过颜色定位到具体的基因……”浮士德最后检查一遍笔记,合起笔记本,塞回书架上。关于如何染色,阿诺米斯并没有说得更细,但浮士德已经有了大致思路,用精灵实现并不是什么难事。

    所谓的研究,最重要的就是方向。也有人称之为学术品味,或者学术嗅觉,都是一个意思,就是寻找正确方向的能力。如今,最困难的这一步已经越过去,接下来只是简单的工程学问题罢了。

    找到所谓的魔族基因,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未来;将所有的人类变成魔族,似乎也不再遥远。

    忽然的,浮士德抬起头,视线如刀直刺书架对面。

    隔着几层书籍,对面忽然传来小小的哎呀声,爱玫不小心被不合身的裙摆绊倒。正当她想站起来时,惊恐地发现,一双靴子无声无息站在面前。她战战兢兢抬头,又马上缩回去,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

    浮士德看向书架,一截挂坠绳从两本书中间垂落,他轻轻拨开书脊,露出藏在里头的信使挂坠。

    “你知道吗?”浮士德勾起挂坠,盯着它轻轻晃荡,“在我眼里,大部分人跟猴子没有区别。”

    “对、对不起!”爱玫惊恐不已,“我——”

    “嘘。”浮士德竖起食指,“我不讨厌猴子哦。”

    爱玫捂着嘴,愣愣地看着浮士德。

    “猴子就是猴子,只是恰巧存在于这个世界。就像春天的冰会融化,冬天的花会死去,毫无意义地存在又消失,仅此而已。”见爱玫似懂非懂,浮士德笑了,眼角泪痣格外生动,“就是很可怜的意思。”

    “可怜……?”

    在爱玫震惊的目光中,浮士德戴上挂坠,还特地紧了紧绳头。

    “是的。很可怜啊。”浮士德蹲下伸手,在女孩的瑟缩中,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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