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文坛遍布我马甲: 27、新文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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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霆在一旁默默举手:“我姐不要我要。”

    他不觉得自己有面子让杨金穗专门给他签个名字,毕竟,这人连多给他一块糖都不愿意呢。

    连莲也追加订单,“我也想要。”

    连尹:“杨小友,我能要一份吗?我可以给你的楚惊鸿画个小像。”

    杨金穗都有点受宠若惊了。

    虽然刚来京城不久,距离京城的文艺界也很遥远,但她也听说过连尹作画时的化名,砚秋生。

    以擅长画中式写意风景和西方的人物油画而闻名,就很全能了。

    单听连尹这个名字,杨金穗还真没认出来,但李记者之前在面对连尹时,说了几句彩虹屁,她就知道了,原来连尹就是砚秋生啊。

    而且,砚秋生还有一点很出名,就是他会给喜欢的作家的作品画插图或者封面,总能完美契合作品的内涵,甚至有人会专门为了他的画作而购买书籍,就很厉害了。

    《楚惊鸿探幽录》虽然很火,但到底文学性不足,而且她又不是什么文坛大家,根本想不到砚秋生会喜欢她的作品并主动提出作画。

    这种级别的画家,不应该是只有大作家才能请得动吗?

    这就是杨金穗不了解连尹了。

    他作为连家的无业人士,自由职业人士,比要打理家事和管理如铺子、戏院等投资项目的大嫂和老母亲还要清闲。

    当然也会跟着孩子们一起追读小说了,而且涉猎极其广,可以说京城能买到的多数报纸上的连载作品,他都有追读。

    而且不分题材不分水平,无非是喜欢的就翻来覆去看,顺便给亲朋好友做推荐,不喜欢的干脆披马甲下场写书评骂人。

    其中,《楚惊鸿探幽录》还真是他挺喜欢的作品。

    而且他对于这本书里的一些角色和情节,也很有作画的灵感,已经在家里画了几幅简单的素描了。

    也就是现在杨金穗只暴露了身是客这一个马甲,不然连《恨也依依,爱也凄凄》,他都能和杨金穗聊上几句。

    得知连尹真的打算给楚惊鸿画幅小像,杨金穗不由得感到可惜,如果早点知道就好了,这样就可以买下这幅小像的使用权,用在小说封面上,想必会有不少读者喜欢,可惜现在书已经印了出来。

    或许等加印的时候更新一下小说的封面?但这样好像对第一批购书的读者不够公平。

    杨金穗没有为难自己,转而问其他人的意见,看看读者们觉得怎样更合适。

    众人意见不一,但都觉得如果买了第一版,再看到第二版的封面更好看,会觉得不舒服,这也是人之常情。

    如今一本书的价格也不便宜,尤其是《楚惊鸿探幽录》的字数较多,连带着书页也多,成本就上去了。

    既然花了钱,消费者肯定希望物有所值,而且不会被区别对待,她也做过消费者,很明白这种心思。

    那做成书腰呢?感觉书腰没什么用,还是书签更有用一点。

    当然,这些设想的前提是,连尹允许她用在出版书上,万一人家只是想送给她当做收藏呢。

    好在,连尹同意了,至于后续如何明确权责和费用,那就是《京报》编辑部的问题了。

    毕竟她已经把出版事宜委托给他们了,大画家的手画她都谈下来了,剩下的事,他们总得发挥一下作用吧。

    一顿饭吃得很饱,也做了不少事情,杨金穗觉得很满足。

    待侍者收拾好餐具,餐厅的灯也较午间变得更为昏暗,她以为这是关门时间到了呢,毕竟看餐厅一角摆放的座钟,已经到了下午两点,这是绝大多数饭店的闭餐时间。

    却不想,一阵悠悠的钢琴声传来,伴随而来的,还有咖啡的焦香。这是什么情况,这餐厅还兼职做咖啡屋吗?

    再一看,除了连莲的大伯娘陪着老太太回家休息了。

    其他人又开始拿着下午茶的菜单点下午茶了,包括一看就有在好好维持身材且穿了一身很优雅的蓝绿色波点旗袍的连家姑姑,也兴致勃勃地询问侍者新出的甜品口味。

    真是......连着吃啊,她喜欢。

    早知道午饭时她少吃几口了,因为她发现菜单上多出了不少种类的甜品。

    可比中午时那块奶油蛋糕吸引人多了,而饮品也不仅仅有咖啡和红茶,还有果汁、冰淇淋、可可热饮,太专业了。

    除了没有奶茶,几乎和现代的甜品店没什么差距了,可见虽然提前了一百年,有钱人们还是早早享受到了超前的快乐生活。

    杨金穗点了一杯红茶,一个香草味冰淇淋球,还有一块巧克力蛋糕,真是把白吃白喝贯彻到底了。

    她不像许霏和许霆,和连家有家族上的密切来往,你来我往地,也不怕欠人家人情,他们杨家,可能也没多少机会给连家帮忙。

    最起码近十年内没机会,而提出单独付钱,又显得没礼貌,既然如此,那就回馈给他们点情绪价值吧。

    之前和李记者做采访的时候,杨金穗曾简单提了一句她即将开始连载的新书,但没说太多,此时正好拿出来作为聊天话题。

    新作品,她打算写一部乘坐时间机器到修仙世界的大男主修仙文。

    时间机器此种概念,在此时已经被国外的科幻小说引进了。

    最知名的就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的《时间机器》,这个小说,杨金穗是来了民国才读的。

    一读之下,惊为天人,没想到一百年前就有这么新颖的充满讽刺意味的科幻小说了。

    而且怎么说呢,这种对科技发展的警惕,拿到一百年后看,还是很具有预见性。

    小说中,时间旅行者通过时间机器去往未来,看到未来人类分化为两种怪物。

    一种是因长期不劳动而体力和智力萎缩的埃洛伊。

    一种是长期在机器工厂劳作而逐渐丧失人性的莫洛克。

    埃洛伊寄居于莫洛克的劳动创造的价值之上,而莫洛克则以捕食原本的同类埃洛伊为生。

    如此辛辣的设定,一被翻译家引入国内,就引发了那些了解科研前沿知识的知识分子的讨论,而很巧。连莲的妈妈林芳许,就是翻译这部作品的翻译家之一。

    所以,杨金穗一提到“时间机器”这个概念,就先吸引了连家人的目光和讨论欲。

    “时间机器,我记得是二嫂翻译过的那篇小说了里的吧?”连家姑姑连宜扭头问哥哥。

    “我记得我记得,我还看过那篇小说,太可怕了。金穗,你新写的这篇小说,也这么可怕吗?主角通过时间机器去了一个可怕的世界?”连莲抢答成功。

    “唔......不可怕,或许说,不是那种风格的可怕。

    里面应该会有一些鬼域、魔族之类的情节,也会有人与人之间的弱肉强食,但不会让你想起来觉得很惊悚很担忧。

    算了,我从头给你们讲讲我的设定吧,要保密哈,我还没开始连载呢。”

    虽然不保密也没啥,杨金穗已经写了一部分情节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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