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情人与雀鸟: 11、兰佩杜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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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胞胎一周后才见到那位米歇尔叔叔。但这一周她们也不是什么事都没做,她们住进了叔叔的庄园,各自拥有了一个房间。

    她们的起居室是共通的,一间镶着橡木板的八角形大房间,天鹅绒随处可见,壁炉占据了正对门那面墙的绝大部分,它的左右两侧各有一道小巧迷人的旋转石梯,通向上面的两间卧房。

    吉儿的卧室里装满了画架和颜料,芬夏的房间四壁摆着一些樱桃木书架,上面全是书。这可真奇怪,就好像她们那位叔叔对双胞胎的喜好了如指掌似的。

    两个卧室都铺着相同的波斯地毯,每走一步都感到分外柔软;两张一模一样的桃花心木四柱床,床边的帷幔分别是白色野玫瑰和火红的天竺葵。窗台都深深地嵌在墙壁里,窗外是一片玫瑰园,炎炎夏日,千朵万朵玫瑰竞相开放,芳香扑鼻。

    当女孩们往远处眺望时,能看到一座高高的灰色的教堂钟楼从层叠错落的石头小城里探出头来,一片蓝莹莹的海湾舒展在群山脚下,栗树、橄榄树和松树长成了茂密森林,墨绿的浪涛一路翻涌至雪白的火山顶。

    老管家领着她们重温家族漫长的历史。当墙上那一排排先祖画像映入眼帘时,两个女孩不由得怔住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她们的家族在西西里岛盘根错节,曾经显赫至极——最鼎盛时,家主同时受封为帕尔马公爵与兰佩杜萨亲王。然而,正如所有旧贵族逃不开的宿命,随着新阶级的崛起,这个家族的荣光也日渐黯淡。

    上世纪60年代,意大利复兴运动掀起巨浪,西西里的权柄从古老的波旁贵族手中滑落,转入新生的意大利王国与自由资产阶级掌心。当时的家族掌权者固守传统,拒斥一切变革,权势便在时代的激流中无声流失。

    等到本世纪意大利共和国成立,贵族制被正式废除,她们的祖父成了最后一任兰佩杜萨亲王。父亲马西莫十岁、叔叔米歇尔七岁那年,兄弟二人已沦为孤儿。家中大宅不得不变卖,他们被迫离开巴勒莫,迁往海边小镇陶尔米纳,在褪色的记忆与微薄的家产间,学会在新时代里漂泊。

    我们曾经是狮与豹,而取代我们的是豺狼与土狗。

    “老兰佩杜萨亲王生前欠了一身债。祖传的地产、古董,能卖的都卖光了。临终前一个月,连仆人也全都遣散。可怜的马西莫少爷不过十岁,就得自己照顾弟弟。”

    双胞胎并排坐着,手托着腮,面前摊开一本厚重的相册。

    “等老亲王咽了气,两个孩子无依无靠。兰佩杜萨家的亲戚接到报丧电话,竟没一个愿意来参加‘赌棍’的葬礼。老亲王的脸,算是丢尽了。唯一肯伸手帮一把的,是他们母亲那边的亲戚。早逝的夫人有位表弟,在陶尔米纳经营葡萄酒庄。兄弟俩变卖了巴勒莫剩下的一切,去投奔这位表舅。”

    老管家抚过相册边缘,“从那以后,两兄弟发誓要重振家族。他们既有头脑,也有决断,就凭着那点所剩无几的本钱,加上表舅的人脉,从扩建酒庄开始,一步一步,让兰佩杜萨这个姓氏重新在西西里的上流社会响了起来。”

    “爸爸原来这么会做生意呀,”吉儿睁圆眼睛,“我还以为他只喜欢画画和写小说呢。”

    “那爸爸后来为什么离开西西里?”芬夏问。

    “这就说不清了。”老管家往后翻了几页。手指停在一张褪色的照片上——二十来岁的马西莫,他漂亮得好像古代油画里那些美丽风流的吟游诗人,只要一个淡淡的眼神,就能让无数闺秀为他打开夜晚的窗。

    “马西莫先生年轻时,每个人都喜欢他。长辈疼他,夫人小姐们夸他。他像老亲王一样开朗爱笑、嘴甜体贴,却比老亲王正派得多。任谁都想不到……”

    “十六年前,他竟和弟弟大吵了一架。第二天一大早,就带着新婚妻子匆匆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大吵一架?”

    “新婚妻子?”

    两个女孩同时惊呼出声。

    “是啊,那时马西莫先生和黛西夫人已经结婚半年。他们在西西里岛相识,去英国完婚,后来又一同回到了陶尔米纳。”

    “他们感情很好吗?”芬夏问,“我是说,爸爸和米歇尔叔叔。”

    “我从没见过比他们更亲密的兄弟。哥哥是那样爽朗大方,举止潇洒,处处照顾人;弟弟又这么温和沉静,聪明过人,事事信赖哥哥。”

    他顿了顿,声音轻了些,“可谁也说不清,那样坚固的感情怎么一夜之间就……我一直盼着他们能解开那个结。”

    双胞胎交换了一个眼神,各自陷入沉默。妈妈曾说过,她是在意大利旅行时与爸爸相遇的,他们相爱、订婚,回到伦敦结婚,然后有了她们。

    可她们从不知道,父母婚后竟然还在西西里一起生活过整整半年——而那半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一周后,米歇尔回到庄园。姐妹俩终于被领进书房,见到了老管家口中那位“温和沉静”的叔叔。

    从天花板上垂下一座镀金的威尼斯大吊灯,一个人影坐在宽大的褐色书桌后,身后是一幅褪了色的家族树挂毯,枝叶在半明半暗的光影里蔓生。

    “你们就是马西莫的孩子。”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拇指上一枚幽绿的宝石戒指。

    曾经活在遥远的过往,她们偶然听到的某句话中的人,现在真实地出现在她们面前。

    芬夏认真打量他,别人绝对想不到米歇尔已经快四十岁了,事实上,她简直要怀疑他跟时间签下了什么邪门约定,和十六年前照片里的那个青年相比,简直看不出他哪里有变老。

    他的身材更加健壮,头发更加长、更加黑,黑得像只鼹鼠似的,面容更加消瘦。他的皮肤虽然有些白,却不知为什么让人觉得他的脸是黑的,就像一个黑皮肤的吉普赛人,也许是那双眼睛太黑了吧,再不然就是他那头乌沉沉的长发给人的印象太深了。

    他的目光落向她们,又像穿透了她们。他穿了一件丝绸材质的黑色便袍,衣领翻折的地方是深暗的枣红色。胸前口袋上绣了一排花体字,是他名字的缩写,还有个以金线绣成的女神的头,散布在头颅四周的,不知是万丈光芒,还是飞散的发丝。

    芬夏的眼光碰到他的眼光时,他傲慢又挑剔,没有一丝笑意。在衣着和气质上他像个绅士,可脾气却和“温和沉静”一点搭不上边。

    “你们的母亲自诩是高贵的英伦淑女,难道没教过你们,见到长辈应当问候吗?”

    姐妹俩一怔。吉儿暗自气结,芬夏感到一阵困惑。

    “米歇尔叔叔。”她们对视一眼,齐声说道。

    “这就是她教养出的淑女——畏畏缩缩,脑袋空空。”他轻嗤一声,“这些天,朱塞佩应当已将这里的规矩和家族的历史告诉你们了。既然顶着兰佩杜萨的姓氏,就别给这个姓氏抹黑。至于英国佬那套做派——阴险、虚伪、粗俗,最好给我统统忘掉。说说看,你们平日都学些什么?”

    “学校教的那些。历史、文学、数学之类的。”吉儿瞪着他,“我们学得不错,谢谢关心。”

    “学校?三流教育只会培养庸才。看来我对你们母亲的期望还是过高了。”

    “我不明白,”芬夏开口,“可您似乎对妈妈抱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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