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经病: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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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她的手机每天都会准时响起,是何婶的短信。每天雷打不动问她吃没吃饭、吃没吃药,即便她从未回复,何婶也不曾间断。

    就在沈荞逼迫自己适应人群时,陆阳送来了一份文件,一份搜救记录文件。

    沈荞清醒后,闷在被子里,凭着记忆给新加坡家办拨通电话,开口的第一句话并非让他们来接自己,而是问:“找到傅英了吗?”

    那边的回复是:“沈小姐,抱歉,还是没有找到。”

    半年了,不管是人,还是尸体,都杳无音讯。

    既然没有结果,这份文件她看了又有什么意义?

    沈荞接过文件,看都没看一眼,便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在露台生生坐了五天,对于每顿随餐送来的药,沈荞只吃晚上那顿。白天的两餐药她都停了。因为她需要要保持清醒,清醒去找傅英。

    抵达卡塔赫纳的第六天,沈荞开始出门。她脱下睡衣,换上一身素净的白裙,走入人群,漫无目的游走在卡塔赫纳的街头。

    从清晨到中午,再到傍晚,沈荞从天微亮走到天彻底变黑。许久没有做过大幅度运动的她,走到双脚磨出血泡,第二天双腿酸痛得几乎无法站立,可她神色依旧平静,起床后迈着酸痛的腿,继续自虐般游走在卡塔赫纳的大街小巷。

    古城的石板路、错落的民居、辽阔的大海,她从一处走到另一处。许久没有在太阳下长时间行走的她,顶着烈日走了一整天,直接中了暑。头晕、呕吐、恶心,种种不适让她连饭都吃不下,可她依旧没有停下脚步。

    日复一日的行走中,她渐渐习惯了拥挤的人潮,习惯了嘈杂的人声。她用自己的双脚,踏过卡塔赫纳的每一寸土地。

    可是,别说傅英了,整个卡塔赫纳甚至没见到几张东方面孔。

    但沈荞并不在意,也不曾气馁。

    就这样走了近十天,随行的保镖们都察觉出了沈荞的不对劲。他们看向陆阳,陆阳只是皱了皱眉,转身给雇佣他的人拨通了电话。

    电话那头的回复很简单,只要她不伤害自己,都随她。

    握着手机,陆阳一时难以定义,这种每天自虐般的行走,究竟算不算伤害自己。

    第二天,陆阳早早安排好了随行的保镖,可到了平时的时间,沈荞却迟迟没有下楼。陆阳只好上楼,轻轻敲了敲房门。

    门被打开,门后的沈荞依旧穿着白裙,长发披肩。但陆阳看着她,总觉得有哪里不一样了。

    不清楚具体变化,陆阳也没有多看,只是垂眸轻声说:“沈小姐,早餐准备好了,可以下楼吃了。”

    一行保镖只负责安全护卫,并不负责做饭,所以沈荞的一日三餐,都是保镖从附近的餐厅订购的。

    沈荞坐在餐桌前,喝着牛奶,吃着面包时,陆阳又偷偷瞥了她一眼。

    这一眼,也让他终于发现沈荞哪里不同了。

    和前些天的沉寂相比,今天的沈荞眼里格外有光。

    正思忖间,沈荞擦了擦嘴角,起身说道:“走吧。”

    抵达卡塔赫纳的半个月里,沈荞沉默寡言,是他们遇到过最安静的雇主。而“走吧”这两个字,是她为数不多主动开口的时候。

    从民居出发,向下穿过纵横交错的街巷,便来到了相对繁华的游客聚集区。

    换上便装的陆阳带着两名保镖,不远不近跟在后面。他们跟着沈荞穿过热闹的集市,走过满目的商铺,眼看临近中午,太阳越发灼人,陆阳上前劝道:“沈小姐,找个地方先坐下,吃点午饭再走吧。”

    本以为会像前些天一样劝很久,没想到这次他刚开口,沈荞便点了点头。

    不止点头,到了餐厅坐下后,她还主动问服务员,有没有蛋糕。

    服务员笑着回应有,她便让服务员随餐一起送上。

    坐在邻桌的陆阳,看着服务员将餐食和蛋糕一同端上桌。看着沈荞没有把蛋糕留到最后,而是选择将餐食推到一旁,把蛋糕拉到面前,望着窗外慢慢吃了起来。

    看着她恬静柔和的侧脸,一向保持专业的陆阳难得有些发怔。

    这些年,他陆陆续续跟过不少雇主,说实话,沈荞是他遇到过最安静,也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一个。

    首先,她是他从宋柏家里接出来的。

    作为李程和许莫言曾经的副队、宋莫的老战友,他清楚宋家的情况,更知道宋柏的身份。

    宋柏曾经也差点成为他的老板,只不过他不想在昔日的部下手下做事,也不愿出国,最终选择了其他安保公司。

    说实话,那天去接人时,他甚至没拿到沈荞的任何资料,不知道沈荞的任何情况,他有的只是一个名字和定位。抵达时,见到人,惊讶的不止是许莫言,他其实也颇为意外,只是他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他不知道沈荞的真实身份,不知道她和宋柏是什么关系,更不知道她来卡塔赫纳后,每天这样暴走究竟是为了什么。

    以往那些雇主会主动和他分享琐碎的事,他不愿倾听,可沈荞从不开口,他却莫名生出了探究的念头。

    这一餐吃得格外安静。除了蛋糕,沈荞几乎没碰桌上的餐食。吃完后,她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立刻起身离开,而是坐在窗边,静静望着窗外发呆,这一坐便是许久。

    直到服务员过来给她换了一杯水,沈荞才终于起身。这一次,她没有漫无目的地游走,而是顺着沿海街道一路向前。

    路的尽头,则是大海。

    陆阳带着保镖始终不远不近地着,很快,他敏锐察觉到有人跟了上来。陆阳扭头,用凌厉的眼神扫了过去。

    跟上来的是一个男人,一个中国男人。他的视线紧紧锁定在前方的沈荞身上,如同盯住猎物一般。身侧的保镖低声问:“阳哥,要不要拦下他?”

    陆阳摇了摇头。这里是哥伦比亚,他们人生地不熟,且处于游客最多的热闹街区,一旦闹开,只会徒增麻烦。

    “盯着他,别让他靠近沈小姐。”

    保镖点头应下,陆阳收回心神,重新将注意力放在前方的沈荞身上。

    他跟着沈荞穿过热闹的街区,踩过松软的沙滩,来到海边,最后停在了一处老旧的码头。

    码头老旧破败,周边甚至没有停靠的船只,只有海浪时不时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沉闷的声响。

    陆阳看着沈荞在码头边沿坐下,两只脚轻轻悬在水面上方,微微晃动着。海风吹过,扬起她的一头长发,衬得她身形愈发纤细单薄。

    看着她任由海风吹动的模样,陆阳甚至觉得她随时会被风吹下海去。他眉头微蹙,刚想上前,肩膀却突然被人按住。

    陆阳下意识反手擒住对方的手腕,回头看去,一张笑意吟吟的脸正对着他。

    “阳哥,我们老板想和你聊聊。”

    *

    从日头正好,坐到黄昏西斜,沈荞在冰冷的码头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

    她走了十天,没有找到要找的人。

    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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