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收我命的吧!: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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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原谅的事,对吧。”

    纪天阔心口有点酸,遗憾没有在白雀更年幼的时候接过来,好让他不吃上一点苦头。

    “我坐在新房里等着,不知道他们让我叫‘老公’的大少爷是不是也像那只鸡一样肥。结果你进来了,你一点都不肥,你瘦惨了,个子又好高,像根不高兴的竹竿。”

    “以前,我听村里的那些奶奶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条板凳抱着走。’我就想,那我以后得扛着根竹竿走了。”

    白雀说着,自己先笑起来,笑着笑着,眼眶红了。

    “可你那时候好像很不喜欢我。不过,我觉得没关系,因为很多人都不喜欢我,所以没关系……”

    他顿了顿,声音低下去,“好吧,其实还是有点关系的,毕竟我们是夫妻,要是你不喜欢我,我真的会很害怕,害怕你像村子里打老婆的那些人一样打我……”

    纪天阔握紧他的手。

    “结果你对我很好,没有人那样对我好过,所以我对你,早就死心塌地了。”

    白雀抬起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他在笑。

    “我们相识已经有十四年,可我觉得不够,一点都不够,所以我想跟你在一起一辈子。这句话让我来说:我们结婚吧,好不好?我想陪你一辈子,想每个早晨都听到你说‘早安’。”

    客厅里安静极了。

    落地灯的光晕笼着他们。

    纪天阔看着白雀。

    他已经三十二岁了,不算年轻了。他见过太多人情冷暖,看惯了社会百态,很多事都无法再让他动容。商场上那些尔虞我诈,饭局上那些虚与委蛇,他都应付得游刃有余。

    但此刻,他听完白雀的话,心中一片潮湿。

    那湿意从心脏漫上来,漫过喉咙,漫过眼眶。

    他伸手把白雀揽进怀里,下巴轻轻蹭了蹭那头柔软的银白发丝。

    “好。”他的声音也有点抖,“我每天都跟你说早安,说到我们走不动路,说到牙齿掉光,说到你听腻了为止。”

    白雀把脸埋进他胸口:“你知道,我是听不腻的……”

    那是一个很平凡的日子,风很轻,吹出了蓉城银杏树上的新绿。

    天是蓝色的,飘着轻纱般的薄云,有鸽群飞过,划过天际时,带着哨响,和纪家私人庄园里的弦乐演奏应和着,交织成一首春天的曲子。

    音乐在银杏林间的草地上回荡,草地中央是一个巨大的弧形花门,由成千上万朵白玫瑰、白掌、蓝绣球和飞燕草组成,层层叠叠。

    一张做旧的浅蓝色木质仪式桌上,摆放着两个笑得灿烂的男人的合照。

    照片里,一个眉眼舒展,一个笑得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他们的背后,是工作室里挂满的银杏叶。

    此时,照片里的一个男人,穿着深雾霾蓝三件套西装,站在花门旁边,浅笑着望着另一个被席安喷防晒的年轻男人。

    “可以了席安,真的可以了,不会被晒化啦。”白雀笑着往纪天阔身边逃,“纪天阔你看他!他要把我喷成落汤鸡了!”

    席安追上去,又喷了两下:“你这皮肤娇贵,晒伤了怎么办?今天要在户外站那么久。”

    “好了好了,”纪天阔伸手,把逃过来的人稳稳接住,揽进怀里,笑着对席安说,“够了,再喷他要哭了。”

    席安这才收了手,勉强地点点头:“行吧。”

    白雀从纪天阔怀里探出脑袋,抬头冲纪天阔笑。

    纪天阔也低头看他,唇角弯起来。

    白雀说,他喜欢银杏长绿叶的时候。

    于是纪天阔把婚期定在了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日子。不是谁的生日,不是什么纪念日,就只是春天里幸福得很普通的一天。

    风刚好轻,天刚好蓝,银杏刚好冒出新芽。

    他很难去形容自己是怎样的心情。

    高兴?激动?期待?忐忑?

    很难去定义,但那样复杂的情绪,让他热泪盈眶。

    就像此刻,他看着怀里的人——而那个人正抬起头来,对上他的目光。

    两人默默地对视着,什么也没说,但又好像什么都说了。他们相视一笑,握紧了手。

    十指相扣。

    纪伯余的致辞结束,音乐重新响起,婚礼进行曲的旋律流淌开来。沿着花瓣铺成的道路,在所有宾客的目光中,两人撑着伞,缓步入场。

    纪天阔对爱情没有期待。

    结婚生子与他而言,不过是一项任务、一个麻烦。

    他并不希望自己的人生与某个人纠缠在一起。他习惯了独来独往。

    直到白雀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那么小的一个小人儿,安安静静地坐在床边,那么白,那么乖,一双大眼睛怯生生地望着他,似乎很不安。

    那是白雀第一次嫁给他时的场景。

    如果他能回到那时候,他一定会安慰他,告诉他不要担心,不要害怕。

    可他没有,那天晚上,他确确实实是凶了他的。

    纪天阔侧头,看向身边十五年后的白雀。

    还好。

    这一次,他能温柔地牵着他的手。

    走到花门前,两人停下来,面对面站着。

    小不点穿着一身小小的西装,一本正经地端着托盘走过来,托盘上是两枚戒指。他走到两人面前,仰起头,奶声奶气地说:“大伯,四叔,给。”

    宾客们轻轻笑起来。

    纪天阔弯腰,从小托盘里拿起一枚戒指。他直起身,拉过白雀的左手,把那枚婚戒缓缓戴进他的无名指。

    戒指套进去的那一刻,白雀眼里突然冒出了泪花。

    那泪花在眼眶里打转,然后滚落下来,滑过脸颊。

    纪天阔用指腹轻轻给他擦着眼尾。

    他看着他,声音低低的,带着笑意,也带着几分感慨:“我不算年轻,你也不再年少。但看着你,总觉得你还是那个爱娇的小孩。”

    台下的人们轻轻笑了起来。

    白雀也笑了,他吸了吸鼻子,从托盘里拿起另一枚戒指,拉起纪天阔的左手,把戒指缓缓戴进他的无名指。

    “才不是呢,我早长大了。”他抬起眼,泪光里是笑意,亮晶晶的,像洒了碎钻,“我只有在你面前才是小孩。”

    纪天阔看着他,眼眶也热了。

    没有人再提“恋童癖”,也没有人再谈论“豪门养子爬长子的床”。

    那些曾经喧嚣的、恶毒的、不堪入耳的话语,此刻都消散在风里,被银杏叶子筛成了斑驳的光影。

    有的只是集团掌舵人和艺术家的并肩,是两个相爱的人站在所有人面前,交换誓言。

    白雀有白化病,脑袋也不是很好用,他觉得自己或许还有很多很多别的缺点,但是纪天阔一直都说他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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