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小孩不对劲: 16、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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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澍之端着个下巴,坐在沙发里,不动声色地观察起迟野。

    人是视觉动物,见到迟野的第一眼,林澍之有把迟野挖走的冲动,像他这样的长相,在娱乐圈很吃香,上能演狼狗,下能当奶狗,是个不可多得的可塑之才啊!

    可惜看着冷冰冰的,林澍之也不好意思当着陆文聿的面问他“愿意和哥哥携手进入娱乐圈嘛”,估计他话没说完,陆文聿就能把他轰出家门。

    迟野把早餐摆在岛台上,回到半开放式的厨房,找了个坐在客厅看不见他的死角,一把脱下围裙,眼神刹那间变得冷漠阴沉。

    他讨厌被打量,更厌恶窥探,而客厅坐着的那位大叔,明显有其他意图。总之,让迟野非常不舒服。

    “小迟,你先去吃饭,”陆文聿洗漱干净,换下睡衣,身上一股清冽好闻的薄荷味,靠近迟野身边的时候,把气味带到了迟野鼻尖,“我很快洗好。”

    迟野坐在岛台,林澍之施施然走了过来,冲迟野笑了下:“你好,我是老陆的发小,我叫林澍之。”

    “迟野。”迟野淡淡地点了下头,保持着基本的礼貌。

    “你好高冷哦。”

    “……”迟野一脸古怪地扫了他一眼,哄完那个哄这个,呲了呲牙,“我害羞。”

    “哈哈哈哈!”林澍之被他萌得止不住笑,双肩颤抖,直到陆文聿端着水果回来,还在笑,“哎哟,迟野是吧,你可太可爱了。”

    “……?”

    迟野怕弱智传染,默不作声地撤下放在岛台上的胳膊,尽量离林澍之远点。

    陆文聿坐下,拿起抹刀,刮平吐司上的果酱,自然而然地递给迟野,自己抹下一片,他同样是奇怪地瞧着林澍之:“咱俩到底谁有病?你不吃早饭就去客厅玩会儿游戏、看会儿电视,别在这儿打扰我俩吃饭。”

    林澍之眼疾手快,一把拦下陆文聿吃饭的手,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大哥!上午做胃镜,你吃个屁的早餐啊!”

    迟野听见他的话,一怔。

    陆文聿恍然大悟:“啊,忘了忘了。阿缓挂号挂得太快,我这也没记备忘录里,忘得干净。”他一门心思想着要去医院,忘了去医院具体要做什么检查。

    果然,陆文聿的生活是稀里糊涂地过。

    迟野简直无语,不是因为自己做了桌早餐而陆文聿不能吃,而是因为陆文聿要做胃镜竟然还准备吃早餐!

    “哥,你怎么了?”迟野手指无意识地攥紧筷子。

    “嗯,没事,昨天胃疼来着,今天去医院瞧瞧。”陆文聿不甚在意,“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在家待着?”

    迟野心头忽然涌上强烈的失落,惊觉自己和陆文聿的关系依旧疏远又生分,是自己先入为主,以为陆文聿生活上有什么事都会和自己说了,可是,并不。

    陆文聿身体不舒服,没有告诉迟野,迟野知道即使和自己说了,他除了着急陪陆文聿去医院,什么也做不了。而且,和自己说的时候,可能已经不难受了。

    迟野一遍遍告诉自己,摆正你的位置,你只不过是借住的人。可他还是失望,心像被人狠狠揪住,拧出酸水来。

    迟野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他不和任何人建立依赖与被依赖的关系,是因为他受不了被抛弃,他不想像只丧家之犬般,衔着全部家当,去乞讨几根骨头、一方狗窝,他如果亲口说要,那就只能属于他一个人,对方也只能有他一个人。想法偏激又不现实。

    陆文聿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只属于他迟野一个人,他算个屁啊。

    所以,清醒点吧,现在这样还不知足么?别他爹的痴心妄想了。

    迟野戴上面具,将表情伪装成正常的少年,做出符合他年纪的回答:“晚上,去我舅家,给小妹过生日。”

    “嗯?”陆文聿动作一顿,“你还有舅舅?”

    “嗯。”迟野受不了和陆文聿对视,他垂下眼,用筷子挑了挑盘子里的煎蛋。

    无来由的,陆文聿惊奇过后,是轻微的心烦意乱,存在的时间很短。他吃不了饭,就把当日的邮件处理了,随后看时间差不多,换了身衣服,就和林澍之出门了。

    心烦意乱的情绪,很快被他抛之脑后,再也没想起来,也无从追究。

    “澍之,”陆文聿坐在副驾,“你今早做过头了。”

    林澍之启动陆文聿的宾利,踩下油门,说:“我知道,改明儿赔个礼。”

    陆文聿饿了一天一夜,此时不仅胃不舒服,肚子更是咕噜咕噜叫:“我情感洁癖,很少有人能接受我的掌控欲,所以感情这事,我不从不强求,你和阿缓也不要一惊一乍的。”

    “靠,快点开,我真要饿死了。”

    *

    迟野站在马路对面,远离家长,独自抽着烟,彭辉两口子鸡娃,劳动节放假还要让孩子去学校补课,迟野视线没有落点的走神,烟灰掉在指节上,烫得他回神,他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掐灭烟,抖了抖衣服上的烟味,走到学校门口。

    放假还有这么多补课的,小升初,也要这么卷么……

    迟野肩宽腿长的,站在一群家长里,格外显眼,他今天穿了件字母印花长袖t恤,因为穿的时间长了,有种做旧的效果,袖子被他挽到手肘,半耷拉着,下身是一条宽松牛仔裤,为了遮阳,他出门前还拿了顶鸭舌帽。

    往那儿一站,以为哪家模特出来拍摄了。

    小鱼这个年纪,正是知道美的时候,她除了想小哥,更是因为小哥帅,来接她,她能在同学面前好好炫耀一番。而迟野也是知道她的小心思,特意穿了这件唯一鲜艳的上衣,让自己变得有朝气些。

    迟野百无聊赖地盯着校门口,没一会儿功夫,学生放了学,大批小学生蹦着跳着吵着往外走,迟野盯得眼睛都花了,他伸手抬了抬帽檐,连带着捏了下山根。

    “小哥——!”

    不远处有个女孩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迟野循声看去,小鱼梳着两个羊角辫,背着小书包,一蹦一跳地冲过来:“小哥!小哥!”

    小姑娘看着不高,嗓门贼大,喊得周围人全看过来,迟野尴尬地手都不知道放哪儿。

    “彭小鱼,那是你哥?”同班同学问。

    小鱼就等着这句话呢,一下子来劲了,冲到迟野腿边,一把拽过迟野的手,向同学介绍:“我哥!帅吧!你瞧瞧,这手好看吧,他手可厉害了,不仅能在纸上画画,还能在人皮肤上画画!”

    迟野的手被小鱼扯到众同学眼前,被迫张开,修长洁白、骨节分明的手就这样像个商品一样,被小鱼翻来覆去地展示,一个劲推销,活像能买个好价似的。

    “……”

    迟野不得不弯下身子,任凭小鱼炫耀。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这手有啥稀奇的,做饭纹身、抽烟撒尿都用这只手,他想到这儿,顿时觉得浑身别扭,想把手抽出来,没想到小姑娘劲还不小,一抽,没成功,迟野不敢使劲了,担心把小鱼弄摔,他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八九岁的女孩叫道:“哇!好好看!你哥哥的脸也好好看!睫毛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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