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雨月明中: 14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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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1章 漠北

    从京城以北出发,五百里至西北第一雄关,居庸关。

    过了居庸关,进入漠南高原,行至八百里,至漠北戈壁。

    是年寒冬,戈壁起大风,寸草不生,红沙漫天。

    ……

    日落西山,戈壁一片血染似的鲜红火烧云,漫天风沙呼啸而过,撞击于赤红色的岩壁之上,发出刺耳的鬼哭。

    一家客栈便矗立于这茫茫风沙中,前后八百里荒无人烟,唯独此处人声鼎沸。

    南腔北调,鱼龙混杂,蒸腾的锅气与汗雾搅作一团,处处充斥着羊膻与烈酒的腥呛气息。

    素未相识的商贾几碗酒下肚,便能称兄道弟地谈天说地。

    譬如那名被罗刹风卷走的少年将军,听说到现在还杳无音讯。

    譬如那位名声大噪的边塞诗人,听说大名叫什么乔云飞的。

    譬如那位行走于漠北地带的神秘女侠,听说近来又端了两个沙匪的老窝。

    总之,随便捡起点新鲜事,都能当盘下酒菜。

    竹竿儿似的店伙计手端三尺长的托盘,上面放着七八个粗陶大碗,碗里是冒着热气的羊骨头,泥鳅似的穿行在拥挤的人堆中,一边将碗稳稳放下,一边堆起笑脸凑热闹:

    “那女侠真如传说中那般厉害?沙匪都能杀得?啧,我怎么不信呢。”

    喝红脸的商贾打出个酒嗝,满嘴羊膻味:“你爱信不信你!我可是听说了,那女子的身手不是野路子出来的,一招一式都是经过高手调教,若非武林正派,便是豪门贵族,家底薄的哪里能练得出来?”

    伙计笑道:“那我就更不信了,贵族小姐放着金贵日子不过,跑到咱这鬼地方受罪?我看还是传言有水分,除非她能跑到我面前来,x那我便信了——”

    “砰!”一声巨响,客栈厚重的木门被一脚踹开,风沙裹挟着刺骨的寒气汹涌灌入,残阳将地面的影子拉得极长,通红一片霞光里,只见来者独身一人,遍体风沙。

    鼎沸的人声被瞬间掐断,齐刷刷的目光投向门口。

    来者一身粗布麻衣,早已被风沙磨得辨不出原本颜色,脸上裹着厚实的防风布,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琥珀色的杏眸,漂亮得惊人,与这粗野的客栈格格不入,只是杏眸本该天生灵动,这一双却如淬着寒冰一般,沉着深深的戾气,让所有妄图生出不轨之心的人都缩回了尾巴。

    伙计呆愣了小半天,才慌忙迎上去道:“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崔楹未着急回答,而是先从怀中掏出一张画像,展开举在伙计面前,长久未饮水的喉咙极其嘶哑:“见没见过这人?”

    画像有些旧了,纸张泛黄,边缘磨损,但纸上的少年却眉眼飞扬,意气风发,千里挑一的好相貌。

    伙计凑上前仔细看了看,摇了摇头:“这位爷长成这样,若是见过,我定会想起来的。”

    意料之中的答案。

    崔楹的眼神没有波动,出来半年,她早已习惯一次次的失望,从一开始的崩溃绝望,到如今的心如止水,即便心口仍然传来疼痛,她也只是极轻微地吸了口气,而后将画像收回怀中。

    “吃饭。”她道。

    伙计连忙应声:“哎好好,您跟我这边来。”

    伙计引着崔楹,挤过几十张坐满人的大桌,来到大堂最里侧一个角落,只有一张小方桌,旁边堆着些杂物,相比之下算是清净。

    “您就坐这儿吧。”伙计用袖子擦了擦油腻的桌面。

    “多谢。”崔楹坐下,将随身的行囊放在脚边。

    伙计克制不住好奇心,压低声音问:“姑娘一个人来这不毛之地找人,可是与画像上那位有仇?”

    “有仇。”崔楹道。

    “什么仇啊?”伙计下意识追问。

    “他杀了我男人。”

    伙计不敢吭声了。

    崔楹在大漠中迷路三天未进水米,此时闻到油荤便想吐,便只要了一碗素面,并一碟粗硬的烙饼。

    饭上齐,崔楹扒下蒙脸布,大口地往嘴里扒送,声音比周围糙汉啃羊肉的声音还大,不禁引起注目。

    可崔楹便跟感受不到那些目光一般,自顾自大口吃饭,吃完将嘴一抹,问伙计:“可有纸笔?”

    伙计愣了一下:“有倒是有,您做何使用?”

    “写家书。”

    “您稍等。”

    伙计很快取来一张粗糙发黄的纸张,一支笔尖开叉的看不出来是什么毛的笔,另有一方墨锭和破口的砚台。

    崔楹用筷子点了几滴面汤在砚台里,熟练地研磨开,提笔蘸墨,心中提前过稿,思考该写些什么。

    这是她出家门以后留下的习惯,自从她给翠锦的后颈来了一手刀,趁她晕倒跑出国公府后,每隔半个月,崔楹都要往家中写一封平安信,委托前往京城的商队送到国公府,半年以来,从未间断。

    笔尖吸饱墨汁,正要落笔,崔楹冷不丁打了个喷嚏,问伙计:“你有病?”

    伙计一愣:“那倒也没有。”

    崔楹落笔开始写,随口一说:“那你身上哪来的药味?”

    伙计正要张口解释,一名喝得醉醺醺的大汉便摇摇晃晃挤了过来,笑得流里流气,对崔楹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崔楹不理,那大汉还想上手,腥黏的指腹眼见便要沾上她的脸颊。

    只见一道寒光乍现,又狠又准地在那只粗壮的手腕上划了过去,一道深红的血口随即绽开,血珠争先恐后地涌了出来,鲜红刺目。

    满堂寂然。

    崔楹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沾着血的匕首随手甩了下血迹,半掀眼皮,眸光冰冷:“姑奶奶你也敢上手——”

    她将匕首往桌上一拍,猛然拔高了声音,看似呵斥一个人,实则威慑全场人:“几只手够你砍的!”

    怒喝声穿透楼板,扩散在客栈角落。

    二楼尽头的客房里,光线昏暗,药气弥漫。

    榻上的人似乎沉睡了太久,面色苍白发青,身上缠满包扎伤口的布带,而伤口又像反复裂开过,以至于全身随处可见新旧交织的血迹,触目惊心。

    感受到少女愤怒的声音,即便在昏睡中,他的眉头也控制不住地皱了一下,随即整个眉心都颤动了起来。

    眼皮沉重如铁,他用力挣扎,如深陷沼泽之人拼命自救,竭力地抓住任何能让他清醒的东西。

    脑海中如有天光乍破,他下意识地摸到腰腹处重的贯穿伤,收紧指尖,狠狠掐了下去——

    剧烈的疼痛驱散些许昏沉,终于,他的眼睛睁开一道缝隙。

    意识尚未完全清醒,他来不及打量眼前陌生的一切,便已遵循本能,拼命撑起身体,想要坐起来,想要下床,朝声音的来源冲去。

    楼下,醉汉的三个同伙见状,骂骂咧咧地掀翻桌子,抄起手边的板凳酒碗就朝崔楹围了上去,面目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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