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变成各种动物: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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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才知道。

    谢时瑾外婆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在外省打工,住的是十几个人的集体宿舍,吃的是五块一碗的盒饭,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没有,还是东拼西凑,凑了一千块钱打回家。

    现在不一样了,她做生意赚了钱,有能力给儿子更好的生活,不能再让谢平学那个人渣伤害他。

    何素梅眼含热泪,言辞恳切,俨然一个悔不当初的母亲。

    但谢时瑾深刻地记得手臂上的疤是怎么来的,滚烫的开水浇到身上的感觉记忆犹新。

    何素梅说他年纪小,很多事他都不懂。

    没错,当时他年纪确实小,在学校发着高烧,因为知道父母工作忙,不会来接他,所以忍到放学才回家。

    他烧得眼睛胀痛看不清东西,耳朵也不太灵敏,却隐约听到卧室里有男人的说话声。

    紧接着,谢平学回来了,一脚踹开卧室门。

    不知道是时间太久远了,还是大脑有意在规避那些画面,他不太记得清楚卧室里具体是什么场景了。只记得一阵兵荒马乱过后,一个裸着上半身的男人从卧室里出来了,很慌张,逃一样离开了他的家,还撞倒了他。

    他还没来得及疼,谢平学和何素梅就打起来了。从卧室,一路打到厨房,一度要动刀。

    他想去拦,但他那时候没比灶台高多少,不知道是谁碰到了开水壶,哐当一声,刚烧开的开水浇到他身上。

    他好疼,真的好疼。时至今日想起来,他的胳膊和大腿都会隐隐作痛。

    等他疼醒了,谢平学和何素梅也终于没打了。整个房间一片狼藉,空无一人。他又冷又疼。

    没过多久,谢平学和何素梅离了婚。谢平学继续赌,何素梅找了新的男朋友,再没来找过他。

    五年过后,他上了初一,何素梅跟她的新男朋友在酒店约会,被扫黄打非的警察一起抓了,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当着他所有同学的面,何素梅大叫他的名字。

    谢时瑾至今都没弄明白何素梅当时为什么要喊他?

    也许是想跟他解释,这只是一个误会,她不是这样的人。或许吧。

    现在他也不想知道了。

    “你走吧,不要再来了。”谢时瑾有点累了。回忆过往已经让他精疲力竭,无暇再应付眼前的女人。

    何素梅面容苦涩,可能她说什么谢时瑾都认为她在演戏,她只能尽力让自己的语言变得诚恳些:“小瑾,妈是真的想补偿你……”

    谢时瑾觉得有点可笑。不管不顾地离开,又不声不响地回来,把他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之后又来补偿他,不矛盾吗?

    太矛盾了。所以只会让人觉得她不怀好意,别有所图。

    “小瑾,跟妈走吧。”何素梅想去拉他的手。

    “喵呜——!”

    一声尖锐的猫叫隔在他们中间,想要往前扑。

    何素梅被吓一跳,还差点被猫抓到,只能收回手。

    谢时瑾按住了炸毛的猫,轻轻安抚。

    何素梅竟然才注意到他怀里抱了只猫,有些讶然:“你养了猫?猫好啊,猫很乖,到那边我们可以养很多猫,你想养多少就养多少……”

    她看谢时瑾没有反驳的意思,微微俯身,也不怕被猫抓的样子,试探着伸出手,摸了下他怀里的猫。

    谁知下一秒,眼前的少年瞪大眼睛,突然很愤怒,一把拍开她的手,吼道:“别碰她!你滚,现在就滚。”

    何素梅:“好好好,我不碰,小瑾,你冷静点——”

    她话还没说完。

    砰地一下。

    谢时瑾关上了门。

    他在楼道里站了两秒,然后转身,一步一步,下了楼。

    大概过了好一会儿,程诗韵才厘清现在是什么情况。

    谢时瑾十年没回家的妈妈回来了,还想带走他。

    她抬起头,想看看谢时瑾的表情,然而天已经擦黑,天地都是一片暮色。好像谢时瑾也在这片暮色里失去了颜色。

    谢时瑾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走。

    明明被抛弃的是他,何素梅都能厚着脸皮找回来,逃避的却也是他。

    他走了很远,没有目的地,一直往前走,除了回家,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

    六七岁的时候,谢平学染上赌博就把家里的房子卖了,还欠了很多钱,他们一家就像寄居蟹,一直在躲来躲去。

    八岁,谢平学和何素梅离了婚,他被寄养在千里之外的外婆家里,从从小长大的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听不懂这里的方言,也吃不惯这里的食物。

    他就像个被甩开的包袱,整整十年,二人没真正来看过他一眼。他连何素梅什么时候离开仪川的都不知道。

    十八岁,外婆也死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就算他死了,这个世界也没有人为他哭。

    真正没有家的人,是他。

    他漫无目的地走。

    燥热的夏风吹拂脸颊,谢时瑾抱着猫的手却在轻微发着抖,他并不冷,只是心情还没平复下去,很糟糕。

    更糟糕的是,糟糕的他被程诗韵看到了。

    那些让他难堪的,不愿回首的泥泞记忆,他没想过要隐藏,但也没想过会暴露的那么猝不及防。

    他想赶紧跑开,离开那个地方,不愿意让她看到自己的伤疤。

    但程诗韵已经看到了,并且非常难受。

    谢时瑾冷静孤僻,成熟稳重,让人极大地加深了对他的错觉,以至于身边的人常常会忘记,他其实也才十八岁。青葱一样的年纪。

    十八岁的程诗韵还在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还能变成人对爸妈撒娇,十八岁的谢时瑾已经没有可以撒娇的人了。

    心脏酸软一片,过了好一会儿,程诗韵才明白这种难受感具体是什么。

    不是同情,不是可怜。

    是心疼。

    她有点心疼谢时瑾,心疼他身上的疤,心疼他伤疤结痂又被血淋淋撕开的痛。

    身体上伤痛尚可自愈,三千多个被痛苦啃噬掉的日日夜夜,又该怎么补偿呢。

    他花了十年时间才接受父母并不爱他的事实,跟外婆一起有了更好的生活,又在多年后的今天,重蹈覆辙,再切身经历一遍。未免也太残酷了点。

    程诗韵曾在校门外目睹过谢时瑾和他父亲的争执,隐约猜到谢时瑾的家庭情况不太好。

    但谢时瑾过得,比她想象的,还要不幸福。

    他满臂的疤痕,听不到的耳朵,只是她窥见的冰山一角。

    可她又觉得,谢时瑾不该是这样的。

    都说好人有好报。

    谢时瑾那么好的人,应该要再幸福一点吧。

    ……

    谢时瑾在便利店买了瓶水,之后就一直坐在店里。

    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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