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名为温柔: 7、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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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夏很久没再见过言怀卿,彩排之后就没见过。

    她的书进入了反反复复的修改阶段,没空去剧院,但会突然想到她。

    江景去了北城拍明星杂志了,她们也只是偶尔会发信息闲聊几句。

    安城的初春,总是淅淅沥沥下着雨,林知夏懒得出门,有时点开一场越剧缩在书房窗边的地毯上一下午,有时李萌会来,俩人就一起缩上半天。

    赵瑾初经常做几个菜诱惑她回去吃饭,回家的路上经过剧场,林知夏会放慢车速朝里望上一眼,想象里面的人在忙些什么。

    天气好的时候,她也会选择步行回家,走到剧场门口时,她会将脚步慢了再慢,朝里望了再望。

    门口的保安如果心细,会发现她像个踩点的歹徒。

    有研究说,春天是精神疾病的高发季节,或许是因为万物都在复苏,唯有长大后的人类幼崽只顾低头前行。

    天快黑了,林知夏不耐烦地滚了几下鼠标,这几天,书被她改的七扭八拐的,主角们不开心,离家出走了,她裹了件大衣,推开家门,想要把她们找回来。

    烤红薯很香,糖炒栗子也很甜,她闻了闻,然后胡乱地游荡在大街上。

    下过一场雨,温度又降回了冬天,迎春的花朵开了一半,又被锁在薄薄的冰里,她们也是被路过的暖气流给骗了。

    身边有上班族匆匆的而过的身影,马路湿答答的,每一步都像踏在胶水上,好像不加快脚步,就会被粘在原地。

    又走到剧院的门口,林知夏脚步慢了下来,侧着头往里望了望,院子里没有人,倒是地上的树叶随风一卷,转成一个圈,好似乘风起舞的精灵。

    连剧场的树叶都身姿婀娜吗?她轻笑一声,朝前走去。

    说是往前走,其实是漫无目的,拐过前面的街道就到家了,她并不打算回家。

    风有些紧,她将下巴缩进大衣领子里,低着头,顶着风,假装自己是风雪夜巡游人间的游侠。

    “好巧,又遇到你,小满。”许久不见的声音迎面而来。

    原来,所有迟迟未到的,都是命运在为你精心部署。

    林知夏抬头,言怀卿就站在面前,像上一次从背后出现一样,让她惊讶和惊艳。

    她穿了一件灰色大衣,很长,将整个人包裹其中,给人一种混沌、模糊又暧昧的感觉,长发随意地挽着,挺括的衣领遮住了小半长脸,半隐半藏的气场不经意的就透露出来。

    这是林知夏第一次见言怀卿不带妆的样子,她皮肤特别白,让人不禁想到冬夜月光下的雪,想到北宋汝窑的白瓷。

    而她的五官可以说挑不出任何瑕疵,组合在一起更是惊艳,尤其是一双眼睛,让人不敢直视。

    林知夏想要多看一眼,细细地看一眼,可又不能多看,盯着别人是不礼貌的。

    “言老师,好巧,你怎么在这?”她缓了缓神儿,问的一顿一顿的。

    “我单位在这啊。”言怀卿视线越过她的肩膀,看向她肩后的剧场。

    是啊,她单位在这。

    潜意识会带着人去往她想去的地方,不然,她怎么会偏偏在这处游荡。

    林知夏发觉自己的问题有些蠢,露出一个略带尴尬的笑。

    “晚上要加班,去前面吃了点东西。”言怀卿还是解释了一句。

    或是有意,也或是无意,这样一句解释,将林知夏的尴尬化解开来。

    “你呢?这么冷,看样子...离家出走?”言怀卿缓缓歪了头打量着冷风中有些萧瑟的林知夏,语句的间隔被她拉的很长。

    就是有这样一种人,看起来克己复礼的,不经意间皮一下,真的很反差,还有点可爱。

    此刻的言怀卿,给人的就是这种感觉。

    林知夏不可思议,快速眨下眼睛,解释说:“不是的,我的主角跑丢了,不,我写东西不顺利,出来走走。”

    “需要我帮你,找找她们吗?”言怀卿往四周巡视了半圈,问得关切。

    “不用不用。”林知夏摆手。

    扑哧~

    两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轻笑,低头。

    一阵风迎面吹过,将身侧马路上急驰的车灯吹出一条条长长的光线,将车水马龙吹进人的瞳孔里,迷了人的眼睛。

    “风有点大,要不要去我办公室坐坐?”言怀卿问她,语气温柔的像是要收留一只街边流浪的小猫。

    可林知夏是家养的小猫,略懂些规矩,推辞说:“会不会打扰到你工作?”

    她的表情却透露着单纯的复杂,嘴巴张着是很明显的惊讶,眼里闪着光,倒也不难猜,是期待。

    二十出头的年纪,能藏得住什么呢。

    言怀卿弯弯嘴角,眼底的笑意带着些许意趣,“走吧。”她轻声说,而后留给林知夏一个背影。

    走吧,很柔软的两个字,像是用声音拉着你的手。

    林知夏很乖地跟在她身后,家养的小猫,能有什么戒备心呢。

    眼前的背影,身量颀长,脊背挺直,剪裁工整的大衣半掩着一身气场,林知夏没靠太近。

    抬头看看她的头顶,又低头看看她的鞋子,如果去掉鞋跟的话,自己应该不比她矮太多吧,她在心里比了比身高。

    她的脊背挺得真直啊,每次见都这么直,应该是平常刻意保持体态养成的好习惯,林知夏也下意识地直了直身子。

    她的大衣真好看,灰色的。灰色,是奔跑于黑白之间的颜色,是游离于极端之外的微妙过度,不明亮,不暗淡,蕴含着神秘感的调和感,像极了人心。或者说,灰色,是最像人的颜色。

    还有就是,她可真好看,尤其是眼睛,怪不得江景说她只敢通过相机看言怀卿的眼睛。唉,如果一个人的眼睛美到让人不敢直视,那可真是太可惜啦。

    不过,这种奇奇怪怪的偶遇又是怎么回事,好几次了,还怪像电影呢,有点浪漫,她心里的小人已经卷缩在被子里打滚了。

    林知夏总是习惯于让思绪跟着她的所见所闻胡乱地跑,从而打发一些沉默的时间,此刻,她的思绪便奔跑于眼前的灰色背影间。

    “你刚刚说,你的主角丢了,你是作者?”言怀卿将脚步放慢了些,侧过脸朝她问道。

    林知夏的思绪还在纷飞,听到问话本能地“啊”了一声才回答:“嗯,我写鬼故事的。”

    她没想骗人,也不是撒谎成性,就是觉得套个马夹很舒服,就是不想说。

    以前念书的时候,在寝室里噼里啪啦敲字,她的室友问起来,她就是这么回答的。

    言怀卿一向沉稳有度的表情漏出片刻的迟疑,回过头时依旧浅浅笑着,不知道信了没有,略沉默一会儿,她嗓音犹豫:“那你,刚刚是在找......?”

    鬼?

    一个写鬼故事的作者满大街找主角,这很难让人不误会。

    风有点大,吹的周围的绿化瑟瑟发抖。

    林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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