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穿成刘备开始: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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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就要担风险

    兵士部曲们愣了一下, 不但没有放下武器,反而大跨步地挡在刘备等人面前,摆开阵型, 更加戒备地盯着来人。

    “府君,”一位兵士屯长劝道,“此人身为太平道弟子, 却突然说出这样违反常理的话, 其间恐怕有诈。”

    知道冯树埋伏在涿县外之后,阿备考虑到自己刚招募到的乡勇部曲虽然数量不少,但毕竟没有经历过实战,战斗力有限, 难以担当冲锋陷阵的重任。于是阿备找到涿县的县令和县尉, 向他们借了两百兵士。

    这两百涿县兵士分别由两位屯长率领。此时出言劝谏的, 便是其中一位屯长。

    刘德然手搭凉棚,冲着来人观察了一下,转头道:“府君, 冯树首级实在重要, 如果因为过于谨慎而错过, 那就太可惜了。不如放他过来,将首级拿来一观。”

    刘德然虽然和刘备亲密, 但十分懂得进退礼仪。在外人面前时, 对刘备都是恭敬地称呼官职, 只在私底下继续称呼兄长。

    两位涿县屯长互相望了一眼。他们都知道刘德然是刘备的亲近之人, 所谓“疏不间亲”,他们并不愿直接和刘德然唱反调。再者刘德然所言也很有道理, 于是便都不再说什么了。

    此时, 乡勇部曲中一个手拿环首刀的红脸壮汉却摇了摇头, 突然出声:“当年荆轲刺秦王时,便是因为献上了秦将樊於期头颅,才得到了面见秦王的机会。那樊於期的头颅当然是真的,可图穷匕见、荆轲刺秦也不是假的呀!”

    话音一落,站在主位上的阿备、刘德然、两位涿县屯长等人均循声转头,诧异地望着那位红脸壮汉。其他人都是惊讶这红脸壮汉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关键时刻出声反驳长官的话。阿备则是惊讶这位红脸壮汉的好见识。

    在东汉时期,百姓中识字的人少,读过书的人更少,知道历史典故有文化的人更是少上加少。

    这个红脸壮汉能被招募到阿备的乡勇部曲中,自然是没有什么家世背景的白身。但这样一个普通百姓却能张口说出荆轲刺秦王的典故,还能将这番典故与现实的事件联系在一起说出一番道理,实在是令人惊喜非常。

    阿备心中不住地赞叹,刘先主果然是锦鲤命啊!自己顶着他的壳子这么随便地一招募,就能招募到这么一个沧海遗珠,以后自己匡济天下的大愿便更有机会实现了!

    阿备心中窃喜,迈着小碎步离开主位一路来到红脸壮汉面前,恭敬地一揖道:“壮士所言甚有道理,备受教了。”

    红脸壮汉不由地愣住了。他出生平凡,从来没有受到过他人如此的礼遇。更何况,这个对他礼遇有加的人不是什么普通人,而是一郡的太守,两千石的高官——这更是他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情!

    一时之间,红脸壮汉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手和脚都不知道该放在何处,整个人又羞又窘,脸皮也烧得通红。不过壮汉的脸原本就有些红,所以这份羞红并不太看得出来,只是将他一双丹凤眼中的窘迫之情衬托得更加明显了。

    “府君!”红脸壮汉慌张地扶住刘备,诚挚地道,“某一时多言,怎能担当府君如此大礼?”

    阿备顺势执起红脸壮汉的手,睁着一双真挚的大眼睛问道:“依壮士之见,此事该如何了结呢?”

    “这……”

    “这有什么好多想的?直接一矛将那贼人刺下马,再绑来便是!”红脸壮汉的话还没出口,一旁站着的黑皮少年率先按捺不住了,跳着脚地叫嚷起来,一挺腰,便要将手里的长矛抛出。

    这实在是太莽撞了!阿备心中大骇,赶紧伸手去夺长矛。感谢刘先主“垂手过膝”的大长手臂和常年练武的好气力,阿备非常顺利地夺下了黑皮少年手里的长矛。

    阿备原以为脾气冲动的黑皮少年会暴跳如雷,没想到却两眼放光地看着自己,那惊喜的表情仿佛是见到了什么难得的宝贝。如此不按套路出牌,一时之间,倒弄得阿备有些羞赧和困惑。

    “府君厉害呀!”黑皮少年激动得手舞足蹈,“我原以为府君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儒生,没想到居然能一把夺下我的长矛!府君有如此勇武,真是当世难得的英雄!”

    黑皮少年这话说得实在有些失礼——什么“手无缚鸡之力”、什么“文弱儒生”,弄得好像他刘备是什么只会耍弄权势嘴皮的无能之人一般。但那黑皮少年的夸赞又十分真诚直白,仰慕的神情又十分诚挚动人,因此虽然他口里的话有些用词不当,却依然让人真心感到高兴。

    阿备因此确信,这位黑皮少年也是一块璞玉。现在虽然有些瑕疵,但只要稍加打磨,未来必然会大放异彩!

    阿备无奈地看了黑皮少年一眼,笑着将长矛归还了。

    “备决定了,打开阵型,放那献头之人来见。”阿备重新回到主位,做出了最终的决断。

    高诱忍不住劝道:“府君,此事确实风险极大。不如再缓一缓,多考虑考虑?”

    阿备摆手笑道:“农夫种下庄稼之后,并不能保证每年都丰收。那么,农夫能因此就不再种庄家了吗?猎户进山之后,并不能保证每次都能猎到东西。那么,猎户能因此就不再进山打猎了吗?

    这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有失败的风险,但人们不能因为畏惧风险而什么也不做。

    备知道面见献头之人可能会遭到行刺。但既然备想要那冯树的头颅,自然就要承担着其中的风险。

    如果遇见这么点小事就畏畏缩缩、裹足不前,那备也不用继续前往玄菟郡当太守了!”

    承担风险,坚持做事——或许是世界上最简单易懂的道理之一了。但当人们真的面对风险和抉择的时候,又有多少人能勇敢地站出来,坚定地做出选择、无畏地直面风险?

    面对危及性命的灵魂拷问,逃避、退缩,甚至是将眼睛闭上假装看不见——这才是大多数人的选择。

    就如同现在,在这涿县外的野地里站着的高诱、屯长、红脸壮汉……他们有的智计过人、有的经验老道、有的勇武非常——这些人虽然不是顶尖的公卿权贵,但也算得上是人中龙凤了,但依旧不敢放那小小的一人一马通过阵型。

    阿备的这一番话虽然简单,却将道理说透了,将人心摸清了。更难得的是,他绝不是仅仅用嘴巴说了一些文字、一点空谈,而是确实用自己的身体做好了迎接腥风血雨的准备。而且不仅仅是这一次,更是往后的千千万万次。

    阿备站在主位上。他还是少年的身量,高挑中带着几分清瘦。北方的风带着凛冽的气息迎面吹来,撩起了他长长的衣摆,就像是战场上被托举起来的染血的旗帜。他的模样虽然还带着点少年的稚嫩,但在场的人无不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坚韧和强大。众人明白,哪怕面前是尸山血海,他依旧会一往无前!

    一时之间,众人心中情绪翻涌,又是羞愧、又是敬佩、又是仰慕……羞愧于自己的懦弱踟蹰,敬佩于刘备的果敢勇毅,仰慕于刘备的心口如一。

    此时此刻,阿备虽然不是众人之中年龄最长、势力最大的,却成为了所有人心里最敬重的首领。

    红脸壮汉大笑拜服:“某愿为府君护卫,必不叫小人伤害府君半分毫毛!”说完,也不等回话,便大踏步地走到了刘备身边,举着寒光四溢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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