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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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捏着杯子:“你当年,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看着我跟他走到憎恨的地步,你很高兴吗凌数。”

    “你是觉得,恨着一个人,能活得很轻松吗?”

    “我原还以为,你是个君子。没想到……你跟靳修臣有什么区别。”

    凌数喉结艰涩地滚动:“因为,你当时要跟我抢靳修竹,有靳修臣帮着你,我就占不到优势,所以我必须让你们彻底决裂。”

    “如果失去他……我做君子跟做小人,又有什么区别。”

    周煜林把水杯咚的一声放在桌上:“很好。那你又为什么,一年零八个多月,有无数次机会,都不告诉我真相。”

    凌数:“我提过。你忘了吗,每次你跟靳修竹通话,我都试图跟你提靳修臣,但你总是很不耐烦,很厌恶地不想听。”

    周煜林怔住一瞬。

    凌数继续说:“所以我何必强行去跟你解释呢?我没必要因为他,跟你闹僵,让你不痛快。”

    “你不痛快,靳修竹就不会痛快,我不想让靳修竹不开心。反正,你跟靳修臣之间都已经无可挽回了,就算没有我编的那个谎话,你们也不会和好。”

    “那我又何必为了给他解释,热脸贴你的冷屁股,给自己找不痛快。”

    周煜林冷冷地看着他:“虚伪。”

    凌数点头:“你说我虚伪我认。为了靳修竹,我也可以做一些没有下限的事儿,当虚伪的小人。”

    “这次如果不是靳修臣求我,我看他实在太可怜了,也不会特意约你过来解释。”

    周煜林掐着手指:“他求你了?”

    凌数:“嗯。在我跟靳修竹出国前。”

    周煜林难以想象,那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靳修臣,有天会低下头,去求别人。

    还是去求一个,曾经污蔑过自己的人。

    这种事,换了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难堪的羞辱。

    周煜林咬了咬牙,他对凌数这个人,已经无话可说,索性站起身就走。

    再多待一会儿,他都觉得膈应。

    这时,靳修竹刚好午睡醒了,一出门见他要走,就叫住他:“林林,留下来吃个晚饭吧,我们好久没见了。”

    周煜林回头看了眼凌数,眼里是刺骨的冷意,一字一句:“不吃了。他家的饭,我吃着反胃。”

    靳修竹皱眉,他打小就认识周煜林,周煜林的性格一直很温和,哪怕是生气,也很少说伤人的话。

    这还是头一回,看到周煜林露出这么有攻击性的一面。

    看样子,是被彻底惹毛了。

    靳修竹刀了一眼凌数:“你把他怎么了。”

    凌数只说:“没什么。我跟他之间的事。”

    周煜林冷哼一声:“哥,你以前经常告诫我,靳修臣不是好人,让我小心。”

    “现在我把这句话还给你。”

    又看向凌数:“以后我在的地方,你最好别出现。我们互相拉对方进黑名单吧。”

    周煜林临走前,带着一点发泄的力道,把门哐咚一声摔上的。

    这天,周煜林一个人在寒冷的大街上走了很久。

    醒醒脑子。

    等天色逐渐暗沉时,他整个人已经平静。

    大概是,这两年发生的事情太多,变故太大,周煜林的承受能力提高了,这种事,他也只用了那么几个小时,就收拾好了自己。

    回到家,周煜林还没进门,就听见院子的角落里,哐咚一声巨响。

    他放轻了脚步找过去,就看见,明黎正面向墙壁,背对着他。

    一只手抵在墙上,指关节已经破皮流血了,另一只手正握着电话在讲。

    明黎:“我说了我不愿意!听不懂吗!”

    “非得把人往死里逼?!”

    “随你们折腾吧,我不去就是不去。我有喜欢的人,你们休想在结婚这件事上逼我。”

    电话被挂断,但明黎却僵硬地杵在那儿,很久都没动。

    周煜林犹豫着要不要出声时,面前的男人突然转身,发泄地狠踹了一脚墙根。

    明黎胸膛剧烈起伏着:“都是利欲熏心的饿狼!没他妈一个好东西!”

    周煜林半张着嘴,微讶。

    认识明黎这么久了,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明黎这么失态的样子,也是第一次听见明黎带脏地说话。

    大概,是真的被逼到绝境了。

    一时间,周煜林有些心疼。

    估计明黎也不愿意被人看到这幅样子。

    周煜林正要装作什么都没看见,悄没声地离开时,明黎忽然瞧见了他。

    气氛默然

    好一会儿,明黎才勉强露出一个笑:“都看见了?”

    周煜林:“嗯。”

    明黎叹息一声:“看来师哥的好形象,是要败坏在今天了。”

    周煜林摇头:“每个人都会遇到自己扛不住的难事,发脾气很正常。师哥对自己要求太高了。”

    紧绷的神经,因为周煜林的这番话松懈了些,明黎随便在屋檐的台阶上坐下,望着半空也不说话。

    周煜林陪着他坐下:“师哥要是心情不好,可以跟我聊聊。”

    明黎安静片刻,嗓音疲惫:“好累啊……”

    “我以为这么多年了,我都已经习惯这种窒息的生活了,没想到还是觉得累。”

    周煜林:“如果是不好的生活,就不要去习惯它,一旦习惯了,人创造和寻找幸福的能力,会降低。”

    “就好像被压弯了腰的麦子,它习惯了弯腰,那它的顶端就注定只能面朝黄土,很难再晒到太阳。”

    明黎偏头看他,眼睛逐渐眯起,随后缓缓勾起一个笑:

    “要不要听听师哥的故事?我觉得,你应该不会可怜和同情我,所以我愿意跟你讲。”

    周煜林就是有那样的魅力,让人能安心在他面前袒露伤疤和脆弱,不用担心被他看不起。

    而且相处越久,明黎越觉得这个人,像一坛醇香厚重的酒,越品越有滋味,让人回味无穷。

    周煜林:“好。师哥说吧,我听着。”

    明黎:“你注意过我平时怎么拿筷子吃饭的吗。”

    周煜林简短回忆了下:“嗯。师哥喜欢把筷子拿得很短。”

    寻常人吃饭,一般握着筷子的中上部分,但明黎不同,他喜欢握着筷子的中下部分,几乎快靠近吃饭的那一头了。

    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周煜林还问过,这样拿筷子夹菜,不会不方便吗,还容易被饭菜的热气烫到,当时明黎只是笑了笑,没回答。

    明黎看向远方,视线变得飘忽:“我小时候就爱这样拿筷子,因为那时候人小,家里父母为了追求美观和优雅,筷子是用金银打造的,又粗又滑,我拿不动,于是只能拿下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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