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亦飘零久: 第26章 第一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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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配合下,她一直被这种看似融洽,实则暗涌奔流的表象所迷惑,直到这一天,我终于不想,也不用再装了。

    我是真正的腹黑女,这一点,她从来都没有看透过。

    这场家庭大战以母亲被我气个半死作为结束而草草收场。

    那一年她刚过四十,风韵颇佳,往日里总是盛气凌人,不仅父亲事事迁就她,连外面的人见了她也都要给几分面子,话只拣好听的说。

    我公然举起叛逆的大旗,这几乎是她四十年来遭遇的第一次重大打击。

    第二天我看到的她,比平日里憔悴了不少,突然明显起来的法令纹和微微下垂的眼皮都在宣告着,这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

    那一刻,我的的确确有些为自己的莽撞和口不择言感到内疚,原本想拉下面子道个歉,结果……她坐在我的面前,脸色冷得像万年寒冰,她的语速很慢,却每一个字都像是重锤敲在我的心口。

    “季西柠,你长大了,有本事了,你爱去哪儿去哪儿,但是钱,我一分都不会给你。”

    尽管我极力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但她还是清楚地从我的眼睛里看到她想要的效果,接下来她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她用事实告诉我,十八岁的修为根本不配跟她四十年的历练交锋,她用她的残酷给我上了现实的第一课:季西柠,你还嫩着呢。

    尽管如此,我仍是一意孤行。

    送我的那天,她房门紧闭,一点儿讲和的意思都没有,我在门口站了半个小时,最终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地扛起包拖着箱子走了。

    我是她的亲生女儿,在决绝这一点上,我们一脉相承。

    送我去车站的路上,父亲一直很沉默,我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好。

    我小的时候,他们总是背着我吵架,好像这样子我就真的会相信他们营造出来的父母恩爱的假象。

    这些背地里的争吵绝大多数以父亲的妥协作为收场,在这场不幸的婚姻里,他一直忍让着比他小八岁的母亲。在我长大之后,回头去想,也许在他的潜意识里,他认为自己的忍让是一种弥补。

    母亲会嫁给父亲,纯粹是迫于外祖父的压力,老人家一辈子什么事没经历过?什么人没见识过?老人家说嫁谁好就嫁谁,没得商量。

    我的母亲,她不能,也不敢反对自己的父亲,于是这股在心里憋屈了十几年的怒火,通通转移到了我父亲的头上。

    十几年来,当面的,背地里的,无数次的争执几乎都是由母亲主动挑起,但她从不认为自己有错——她觉得自己是婚姻的牺牲品,而这个男人联合她的家人,算计了她的一生。

    可以说,她的颐指气使全是我父亲给惯出来的。

    “离婚”两个字是母亲的撒手锏。很有效,真的,只要她一提这两个字,父亲立刻就像被霜打蔫了似的再也不吭声。

    就是这么一个别扭的家庭,老实得近乎木讷的父亲,强势的母亲,和一个一肚子小心思的女儿,在同一屋檐下,貌合神离地过了十几年。

    到了进站口,我回头看见父亲欲言又止的脸,隐忍了多年的情绪悉数涌到喉咙口,我不敢开口,生怕这一开口就是号啕大哭。

    他把我拉到一边人少的地方,从口袋里拿出一张银行卡,用不容拒绝的神情塞进我的手里。我硬推了两下,他便低声吼我:“闹什么闹,给你你就拿着,不然你读什么大学。”

    我鼻子一酸,眼泪在瞬间蓄满了眼眶。

    他长叹了一声:“西柠,爸爸刚知道你改了志愿的时候,也很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别人家的女儿都恋家,你怎么一点儿也不。后来啊,我想了一夜,开始明白了,这个家,真是不值得你留恋。”

    我的眼泪一直憋到在夜车的晃荡中才狠狠地落下来,那晚车厢里的人都睡了,此起彼伏的鼾声和鼻息恰到好处地掩盖了我的脆弱和伤感。

    握着那张卡静静地哭完之后,我用力一抹眼泪,这事就算是翻篇了。

    列车将会带着我去往全新的自由生活,随心所欲,信马由缰。

    十八岁的我,因为挣脱了母亲的管制而心中豪情万丈,后来回头望去,原来那竟是我这一生最后的安稳时光。

    那时我以为,只要逃出了桎梏,未来便是大好河山,却不曾懂得人生苦难重重,一道也躲不过去。

    大一过了大半个学期之后,我才见到在同一座城市另一所大学的蒋南,在此之前,她一直忙着社团里的活动,无暇分身见我。

    那是一个晴朗的秋天的下午,我和顾恒在“时光无声”一边下棋一边等人,她进来的时候,整个屋里都好像静了一下。

    我把棋扔到一边,兴奋地尖叫着冲过去抱住她:“蒋南蒋南,你终于来啦!”

    落座之后,我拉着她的手介绍给顾恒认识:“这是跟我一起长大的蒋南,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也许就不会来这座城市了,所以你要好好儿谢谢她。”

    那时的顾恒是干净得像雨露一样的少年,头发剪得很短,一根根竖在头皮上像个小刺猬,笑起来的时候很温和,眼睛很明亮,总让我往地老天荒之类的词语上想。

    他微笑着,老老实实地顺着我的话讲:“蒋南,谢谢你喔。”

    蒋南微微有些脸红,她局促地冲顾恒笑笑,便转过来狐疑地看着我。

    我不再嬉皮笑脸,正色同她介绍:“这是顾恒,我的男朋友。”

    我和顾恒从认识到熟络到把关系拍板钉钉,前前后后只用了一个月都不到的时间,可谓速战速决。

    新进大一,宿舍里的姑娘整天都捧着笔记本在网上看偶像剧,而我却一门心思四处寻求兼职,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状态导致大部分的时间里,我跟她们都无话可说。

    我没有办法,父亲给我的那张卡里的钱在缴完学费和住宿费用之后,只余下为数不多的一点点,我不得不想办法开源节流。

    我找的第一份兼职是给一个初中生做家教,同时辅导数学和英语两门课程,工作量不小,价格却不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毕竟我才大一,之前又没有经验,人家肯请我,不就是因为便宜嘛。

    好在那孩子挺喜欢我,经常趁他妈妈不在,拿出一大堆进口零食给我,我也只好安慰自己说,这就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认识顾恒的那天傍晚,夕阳将天边装点成一种曼妙的粉红色,恰逢周末,平日里行色匆匆的人们在这一天露出了难得的轻松神色,甚至连脚步都慢了半拍。

    那是我第一次拿到工资,数额不大,但足以让我胸腔里的这颗心脏跳动得更快更强壮。

    这是一种空前绝后的喜悦和亢奋,好像从这一天开始,我终于真正成为一个大人。

    我走了很久都不觉得累,直到我看到周末夜市的灯光,才惊觉我竟然已经走到了学校。

    那只被夹着耳朵,无精打采的兔子玩偶,就是在这一刻,进入了我的视线之中。

    周末夜市上都是一些本校颇具商业头脑的学生们自己弄的摊铺,出售一些人字拖,小本子,复古的海魂衫,搪瓷杯子,彩色书签之类的小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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