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心事[暗恋成真]: 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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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情侣必备用品呗。”祁时朝宋白渝眨了眨眼。

    “祁时!”宋白渝朝她递过去一个“你什么都别说”的眼神。

    顾启似乎悟到了什么,把宋白渝往怀里一带,两人无缝隙地贴在一起,低头朝宋白渝一扬眉:“我家宝宝还需要准备什么必备用品啊,我就是她的必备用品!”

    说完,旁若无人地狠狠地亲了下她的额头,仿佛在昭告全世界的人:她属于他。

    一旁的单身狗们成了头号被伤害对象,哀嚎声、讨伐声此起彼伏。

    ……

    花老太由着这群人在院子里烤肉,美名其曰去老姐妹家过夜,其实是想给小年轻们留下自由空间。

    没了大人在场,一群热血青年玩得开,也吃得开,话题从各自近况,到“预期”CP什么时候走上了爱情正轨。

    “启哥,快来跟兄弟们说说,你是怎么一举拿下小鱼儿的。”祝磊啃着烤鸡腿。

    “我还用想怎么拿下吗,我只要站在那里,就是光源,小鱼儿会主动游过来。”顾启看向正在吃烤五花的宋白渝,挑眉,“是不,小鱼儿?”

    宋白渝将吃完的串签放到一旁的盘子里,笑道:“是的,光源大人,你在哪里,小鱼儿就游向哪里。”

    两人一唱一和,虐伤在场的单身狗,以祝磊为首的一众人纷纷捂胸做被箭刺中的样子。

    时隔两年的聚会,一顿饭,一些寒暄,很快打通彼此间的壁垒,其乐融融。

    吃肉串,喝啤酒,再没了上高中时的收敛,所有人都放开了吃、放开了喝,像庆祝一场盛大的狂欢。

    现场唯独两个人,看起来并不太快乐,笑容浮于表面,无法抵达眼底,被宋白渝一眼看穿,是梁萧和许易。

    梁萧暗恋许易,始于高一,终于高三,她曾跟宋白渝说:“小鱼儿,我想好了,我喜欢许易到高三,如果他还不喜欢我,我就会放弃。”

    暗恋一个人想拥有却不得最苦涩,藏于心间,情不由衷。

    你还没触碰到,那人就已消散在晚风中。

    这样的滋味,宋白渝曾尝过,她跟梁萧提议过,要不要勇敢一次。她说:“有的事,求不得,就顺其自然吧。”

    就这样顺其自然了三年,两人还是朋友。

    宋白渝从顾启那儿得知,许易在高二,主动问陶尘要不要做他的女朋友,陶尘没同意,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幸好没影响两人的关系,止于朋友。

    此时,两人各怀心事,尤其是梁萧,眼神时不时往许易身上瞟,恨不得变成隐性的钉子,钉在他身上。

    梁萧把目光转回来时,看到了宋白渝左手腕上戴着的佛珠,很特别的一串:“小鱼儿,两年了,还戴着啊。”

    宋白渝垂眸看去,笑道:“习惯了,摘不掉了。”不只是习惯,还因为是顾启送的。

    “看来小鱼儿对我们老大情深似海啊!”祝磊笑了笑,继而朝顾启举杯,“启哥,你看现在就你跟小鱼儿走出了南风镇,等以后发了,可别忘记咱弟兄几个啊。”

    “祝胖,我能带的话,肯定带。”顾启跟他碰杯,“但你这学机械的,跟我们研发医疗机器人的不搭,怎么带。”

    “做做销售也行啊。”祝磊咧嘴笑,“到时也让我去大城市见见世面,闯荡闯荡。”

    “以后有机会,我不会忘了兄弟们的。”顾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当初高中的一群人,有的因分数低,只能继续留在本市,有的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也留了下来,这群人里,走出来的有顾启、宋白渝、时焰、祁时。

    十七八岁是少年一生中的重要分水岭,也是以后道路的转折点,你努力一点,也许就能奔向好前程;一旦你懈怠了,越不过高山,也许只能待在山底,做籍籍无名的平庸之辈。

    *

    等人散了,桌上满是空了的串签、啤酒瓶,热热闹闹的院子顿时静了下来,宋白渝喝了不少酒,酒精上头,脸颊泛红,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顾启身上,身体软软的,声音糯糯的:“启哥,你不要走,不要走。”

    顾启转过身,看着醉醺醺的小姑娘,脸蛋红得像忽然跃出海面的朝霞,一双水灵灵的丹凤眼,此刻被覆上了一层朦胧,如梦如幻,分外勾人。

    他俯身,吻上她的唇,可刚吻上,就被宋白渝推开,边推开边用力将他推开,露出不满:“顾启,你浑蛋,你当初为什么要离开我?为什么两年都不联系我?为什么又突然出现?为什么又要来搅乱我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

    “好了好了,我不走,以后都不走。”顾启第一次看到如此酒后失态的宋白渝,撒起酒疯来,简直是大型翻旧账现场。

    他连忙将她抱进怀里,任由她怎么打他、挣扎,他都没松手,像哄不安分的小猫咪似的,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直到发现怀里的人不说酒话、不挣扎了,才低头去看,发现她好像睡着了,将她打横抱起,往里屋走,走到他的卧室,放到了床上。

    顾启刚想从她的肩背抽回手,却发现宋白渝的双手还勾着他的脖子,一点都没松开,反而把他一勾,靠近她,近得几乎要贴近她的面颊。

    她的呼吸热热的,夹杂着肉香、醇厚酒香,醉眼迷蒙地看他,忽然笑了:“启哥,你有多喜欢我啊?”

    “这个问题,我现在没法回答你。”顾启抬手摸了摸她薄薄的眼尾。

    “为什么?”宋白渝的笑容顿时凝滞,微皱眉头。

    “就算我现在告诉你,我很喜欢你,很喜欢,喜欢到再也不会推开你。你听着是开心了,但不过是一句空话,”顾启来回摩挲着她的眉头,“关于我有多喜欢你,借用林徽因说的那句话,答案很长,我准备用一生的时间来回答。”【注】

    “好,我等你的答案,一定要好的,不好的,我才不要听!”醉酒的宋白渝像个撒娇的小孩儿,嘟着嘴,露出小女生姿态。

    “好!”顾启亲了下宋白渝的额头,刚想离开,却没料到她把自己用力往下一拽,亲了下他的嘴唇:“启哥,我才不要喜欢你,我要爱你,此生此世,三生三世,都爱你!”

    ……

    安顿好宋白渝,顾启走到院子里收拾残局,快收尾时,听到院外传来一阵拔高的“救命”声,声音那般熟悉。

    他放下抹布,疾步往院外走,借着皎皎月光,看到一穿着黑衣黑裤的中年男人,拿着一根长棍,在追打一个留着散乱长发、穿着破衣烂衫的流浪汉,空气里发出一声声砸在身体上的闷响。

    看身形,听声音,流浪汉是疯子张,后面追着他打的人是谁?

    十点多的夜晚,小镇上的人基本都入睡了,没睡的第一时间推门看发生了什么,睡着的人有的披衣起来,全都是站在门口探头望的人,图看个热闹,没一个敢上去问个情况或者制止的。

    唯独顾启拔腿去追,不管黑衣男是谁,上前就用力朝他的后背踹了一脚,踹得黑衣男一个趔趄x,人往前扑倒,差点摔得脸朝地,手上的棍子也掉了下来,咕噜噜滚到了一旁。

    黑衣男大概经历过太多这样的事,反应极快,没立刻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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