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万人迷雄虫被剧透后决定反杀: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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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大的精神丝从金丝笼外探了进去,缠绕在了拍品身上,它攫取的生物信息通过无形的链接传递给了阿缇厄。得到想要的部分信息后,阿缇厄收回了精神力。

    金丝笼里的雄虫睁开了眼,看向了笼外的白发雄虫。

    一次觉醒后的阿缇厄比以前高大了许多,尽管笼子里的虫族和他很像,但也只是脸长得像了。

    他的主人是仿照他少年体的模样创造出他的。

    半小时前在看到这只黑发雄虫的时候,阿缇厄的眼神有过些许的波动,那种灵魂上的触动是没法忽视的,只一眼他就知道对方和他有着某种奇特的关系。

    刚刚提取到的生物信息更是让他加深了那种猜测的可能性。

    原因无他,这只雄虫的生物信息和他的生物信息相似度超过了百分之七十。

    阿缇厄不记得他给谁留下过生物信息,所以他很好奇这只雄虫是怎么来的。

    不过可惜的是对方的精神力被摧毁的厉害,智商下降的也就和五六岁的孩子差不多了。

    也难怪会被拿出来拍卖,漂亮但蠢,这不妥妥的禁脔的命?

    阿缇厄已经检查完了,买主确认拍品没有问题后就可以提货了。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拍卖场了,阿缇厄转身就要走。

    站在几十米外的菲诺思愣了愣,注意到阿缇厄要走了,他连忙追了上去。

    呼呼——

    黑面具雄虫喘着粗气,他伸手拦下阿缇厄,高声:“不准走!”

    阿缇厄:“……”

    “……阁下,有事吗?”

    菲诺思顿了顿,磨牙。

    “我要那只雄虫,你开个价我买了。”

    阿缇厄叹了口气,没想到对方这么坚持,为了得到拍品都追上了他。

    不过。

    “恕我拒绝。”

    “为什么?你是一只雄虫,你买雄虫回去做什么?送给心上虫吗?”菲诺思急道。

    嗯?

    阿缇厄注意到了菲诺思说的最后一句话,什么叫做“送给心上虫”,他怎么听不懂了?

    菲诺思说完眼里闪过一丝懊恼,他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但傲气的他是不会承认的,反而将下巴抬得更高了。

    “今天我带的钱不够多,一会儿管家就送钱来了,我可以花一百一十亿的价格买下那只虫。”

    超出原价十亿的价格给了菲诺思信心,他相信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拒绝的。

    但他没有意识到的是阿缇厄也是个一口气能拿出一百亿的虫,十亿的差价对一般的虫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在阿缇厄这里不过是个数字。

    所以——

    阿缇厄说:“我拒绝。”

    “……”

    菲诺思嘴唇抖了抖,他显然是被阿缇厄气到了,理智也逐渐消失。在阿缇厄往外走时,他跑了过去,双手抱住了阿缇厄的手臂,一副他不答应就不松开的模样。

    阿缇厄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难缠的虫,以往遇到的虫心里再怎么不爽也会顾忌自身形象,但菲诺思可不一样,他不知道形象是什么玩意,只知道再不抓住阿缇厄他要送给未婚夫的礼物就要跑了。

    他不在意他虫频频看过来的目光,仗着自己雄虫的身份笃定阿缇厄不会伤害他。

    “我不是什么好虫。”阿缇厄这么提醒菲诺思。

    菲诺思不在意:“我也不是啊。”

    雄虫哪有什么好虫,大家都一样烂啦。

    多么愚蠢,多么天真。

    阿缇厄轻笑了一下,然后就放任菲诺思跟着他了,反正最后吃亏的不会是他。

    对于阿缇厄突然转变态度,菲诺思还有些懵,不过眼看着有从阿缇厄手里拿到那只雄虫的希望,菲诺思才不会放弃。

    而让阿缇厄前后态度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的原因是因为他看到了菲诺思胸口上挂着的胸针。

    那不是普通的胸针,能同时用鸢尾和五芒星做标志的,菲诺思的身份比他想象的还要尊贵。

    在贝尔姆斯百年的历史中,能做到和阿尔莫西斯家族一样屹立百年的家族不过一只手的数量,而在这一手就能数得过来的家族里,拉戈尔家族是最接近皇权的家族。

    没记错的话,拉戈尔家族的家徽上刻着的就是鸢尾和五芒星。

    出了拍卖场,修和安德里同阿缇厄告别,菲诺思则跟着阿缇厄上了车,回去的路上他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拐着弯要阿缇厄把东西卖给他。

    阿缇厄的手摸到了脸上的面具,他没有摘下,而是说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我把他卖给你呢?你也是雄虫不是吗?”

    菲诺思的脸红了。

    过了许久,他说道:“我不是给自己买的……”

    “我更不能理解你了,你是同性恋?”

    “……不是!你说什么呢?我不喜欢雄虫!我是给我的未婚夫买的!”

    听到阿缇厄的话后菲诺思感觉被侮辱到了,气得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阿缇厄看着菲诺思,挑了挑眉。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听到菲诺思说出来后他仍旧觉得不可思议。

    给未婚夫买雄虫?

    他怎么就看不懂了呢?

    阿缇厄面无表情地问:“你不喜欢你的未婚夫,想在结婚前抹黑他的名声借此解除婚约?”

    除了这个理由,他想不到菲诺思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但菲诺思的回答再次让阿缇厄意识到了情感的多样性。

    菲诺思道:“当然不是,我很满意我的未婚夫,我买雄虫是为了讨他高兴的。”

    他说起未婚夫的时候语调是上扬的,掩饰不住的高兴证明了他说的都是实话。

    所以即便他要做的事非常的不合常规,他也是真心的。

    菲诺思不觉得他的话他的行为是有问题的,他喜欢未婚夫,自然要考虑到未婚夫的心情。他的未婚夫不喜欢他,但他知道未婚夫喜欢上了一只叫做阿缇厄的雄虫。

    他想要未婚夫高兴,但他抓不到阿缇厄,只好送一只和阿缇厄长得差不多的雄虫给未婚夫了。

    听完菲诺思的心声,只能用恋爱脑来形容他了。

    恋爱脑的脑回路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菲诺思不觉得他的行为是一种把未婚夫往出轨路上逼的行为,他觉得自己非常无私,他的爱也非常伟大。

    他是一只伟大,无私,但愚蠢的虫。

    一只愚蠢到可笑的虫。

    恋爱脑的菲诺思让阿缇厄见识到了爱情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如果从这方面来看,谢忒曼对他判断是没错的。

    阿缇厄确实不理解感情,也不理解爱情。

    车子在别墅外停下,菲诺思跳下了车,他是继奇德后第二个进入这个家的虫。

    客厅里,谢忒曼已经等候多时,单从他那张脸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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