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明珠祂爱你: 30-40

您现在阅读的是魔蝎小说www.moxiexs.net提供的《明珠明珠祂爱你》 30-40(第1/14页)

    第31章 明珍的到访4

    “嗯。”怪物自己都还没反应过来,祂那狭长的喉管就迫不及待地咕噜咕噜地发出了声音。

    “你真好!”明珠握着怪物皮囊上的大手,毫无芥蒂地用梨涡亲了亲怪物脸颊,还鼓劲似的踮起脚尖拍了拍怪物宽厚的双开门大冰箱肩膀,“那拜托你了!小哥先生。”

    明珠屁颠屁颠地拽着怪物的衣袖带祂跑进了厨房,打开了冰箱,装模作样地给怪物介绍着冰箱里怪物今早自己买的、刚刚添进去不久的新鲜食材。

    亮澄澄的双开门大冰箱里整整齐齐地按照颜色的分类码着青翠欲滴的新鲜蔬果,左边一整排是明珠最爱喝的各种牛奶还有果酱,右边一整排则是圆溜溜的鸡蛋、鸭蛋、鹅蛋。冰箱门前亲亲昵昵、挨挨挤挤地站正一个高高的双开门大怪物和矮祂一个头的坏脾气豌豆公主。

    “这是我最…喜欢的…人买的,祂很好,这里的东西你都能用!”明珠扯了扯怪物,靠近祂的耳侧,小声骄傲地又在故弄玄虚地在悄悄地暗示怪物自己很喜欢祂。

    “嗯。”怪物点了点头,扮演着沉默又能干的保洁小哥。

    喜欢祂?但怪物要的是明珠亲口对自己用惊讶的语气说说没想到“柳知节”这么喜欢他明珠。

    喜欢祂的明珠对要吃掉明珠的怪物一点诱惑力都没有。

    不对,明珠喜欢祂?

    人类口中的喜欢最具像化的表现就是接吻,如果明珠真的喜欢祂的话为什么不亲祂?为什么不让祂恶狠狠地吃一吃明珠的嘴唇呢?

    怪物胸腔里的那颗五芒尖刺心开始膨胀,祂转了转翠绿色的竖瞳,扭过来盯着自己眼下明珠和自己sayhi的卷发和红彤彤的耳垂,还有美味又饱满的唇瓣,呼吸变得粗重,皮囊里的触手也开始不受控制地四处乱窜。

    但明珠喜欢的是祂,还是披着柳知节皮囊的祂?

    按理说,怪物是占了柳知节皮囊的便宜近水楼台先得月,才能让明珠喜欢自己。那这样如果是真的柳知节这么对明珠的话,那明珠是不是会更喜欢柳知节那个人类呢?然后明珠也会很快地就让柳知节那个人类吃他的嘴唇吗?

    怪物拿着西红柿的大手一顿,差点要把它捏爆。

    柳知节怎么能吃明珠的嘴唇呢?

    明珠是祂的宝物,只有祂才能吃。

    “小哥先生,你需要我来帮忙吗?我也很厉害的。”明珠突然的询问打断了怪物阴测测的内心想法。

    明珠有点激动,因为他开始好奇怪物的鸭舌帽和口罩下到底会是张什么样的皮囊,所以他蹭啊蹭,歪着头蹭地离怪物的脸越来越近。

    怪物看着明珠贴在自己手臂上被压地扁扁的卷发,和对着自己这幅与柳知节并不相同的皮囊时也亮闪闪的大眼睛,祂突然发现对现在自己这身皮囊也意外的很亲密。

    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其实明珠有可能喜欢的就是祂?

    怪物瞎七八糟开始乱榨汁水的丑心脏瞬间恢复了原状。

    明珠贴心地帮怪物系上了那件祂经常穿的,并不合身的粉色围裙,还在怪物结实的腰后打了个很漂亮很漂亮的蝴蝶结。

    虽然明珠说要去帮忙,但系上围裙之后明珠却开始热情地帮倒忙。一旁的小蝉也呜咪呜咪地窜上流理台,歪着栗子头蜷进了铁锅里,用爪子玩着自己的尾巴。

    这一头肥肥的小蝉刚刚被怪物提着后脖颈从干净的铁锅里拎了出来,那一头美名其曰要帮怪物拿调料的好明珠又出了岔子。

    不知道怎么回事,怪物回头时,那一整罐白晶晶的糖就这样直挺挺地掉进了那口奶黄色的珐琅锅里,和里头浓稠又酸甜还在咕嘟咕嘟冒着气泡的番茄汤融为了一体,调料罐像小人似的,仰着头在汤里头悠闲地泡着澡。

    “对不起。”

    明珠转了转脚尖,轻轻地拽着怪物的衣袖,像犯了错的小猫咪一样,无辜地歪着头用扑闪的睫毛看着怪物。

    卷翘的睫毛把怪物皮囊里的触手迷地神魂颠倒。

    怪物当然是选择原谅了。祂又不是小心眼,不仅没怪明珠,甚至还很热意地继续让明珠给祂帮着倒忙。

    一旁的明珍看着被明珠几句话就迷地丢了魂、任劳任怨,一点也不生气的高壮蠢怪物,心里放心了不少。

    人不可貌相,没想到长得又高又壮,看上去内心阴暗的阴沉肌肉男脾气还挺好。

    只要明珠不吃亏,喜欢谁、喜欢几个都行。

    明珍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刚刚在明珠企图伸出手拍男人的时候,男人似乎是察觉到了明珠的小动作,还特地弯下了点腰,轻而易举地就让明珠碰到了他的肩膀。

    而且之前被明珠拽地时候也是这样,明明明珠只是轻轻地拽了一下,这个男人却恨不得把整个人都埋在明珠的怀里乱蹭才甘心。

    像狗似的。

    很明显,这个男人喜欢和明珠身体接触。只要一和明珠接触,哪怕只是被明珠碰了碰手,他的呼吸就会变得急促,那颗喉结也不停地滚啊滚,眼珠子都黏在明珠身上也不带拿来,仿佛下一秒就会变成可怖的骇人恶兽,把明珠一口吞进他的肚子里嚼吧嚼吧。

    甚至是在明珠后脑勺那突然往回弹的冰箱门,也被这个沉默能干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推了回去。他还一直护着明珠那到处乱动一点也不听话的后脑勺子。

    所以,善于作对比实验的明珍得出了结论。

    爱果然都出自细节。

    有时候爱和不爱真的蛮明显的。

    虽然有点门不当户不对,但老实又护食的穷鬼小子确实比冷漠又心高气傲的穷学霸更好拿捏,也好像更适合明珠这种拧巴又娇气,很需要人陪、也很需要那说出口的明晃晃的爱的小孩。

    明珍拿起了被明珠随意丢在沙发上的手表,放在了桌子上,她看着那璀璨又昂贵的手表,想起了之前明珠追柳知节的那个时候,明珠也曾经给柳知节送过类似的表。

    那块表明珠还挑了好久,满心欢喜地送出去,却怒气冲冲气到头发都炸了地拿回来。反正明珠的东西就从来没送出去过,他每次都吃瘪,每次都要被柳知节拒绝。

    那段时间,明珠就没个好状态。明珠还吃软不吃硬,柳知节越抗拒他,明珠就对柳知节脾气越差。

    但他每次还是锲而不舍地要送,一股脑的送,插着腰凶巴巴地想要把自己觉得好看的东西全都塞给柳。

    明珠觉得这样柳就会喜欢他明珠。可在柳的眼里,那可能就是高高在上的施舍,是没心没肺地玩弄。

    当然明珠的喜欢可能并不纯粹,也可能很快就会改变。

    但他也确实没有恶意,至少在那个瞬间,他是喜欢的。

    其实明珍觉得柳知节也不见得完全不喜欢明珠。毕竟明珠虽然脾气坏了点,但他那么可爱,应该没什么人能够拒绝。明珠之前的一段时间可能是忙着画展,很久没有来医院找柳知节,那时候柳知节还冷着一张脸暗戳戳地找明珍,想要试探出明珠最近的情况。

    明珍那时候还以为明珠终于在他锲而不舍地送送送下要打动柳知节这朵冷漠的高岭之花修成正果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