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小姐是万人迷黑心莲: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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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诗句。然后她睡着了,他便就这么看着她的睡颜,觉得她真是漂亮极了。

    现在想来,那大概是他最容易得到她的时刻。

    可他什么都没做,他只是喝下了她的苹果汁,就转身走了。

    后来,他看着她同时和洛珩、陆与安与陆与宁纠缠,他就这么冷眼旁观着,像是一个局外人。他拍下亲密照片,拿着照片威胁她,却被她以更狠、更绝的方式报复了回去。因为她,他成了一个残废,还险些就丢掉了性命。

    从那时候起,他大概就已经对她产生了些计划之外的情感了。所以他永远忘不了蓝湾皇冠酒店储物间里面的那短短十分钟,她为了躲避教皇国的人,就这么把他压在身下,毫不犹豫地主动亲吻了他。

    她手指微凉的触感,至今仍在那些不堪入目的梦境中包裹他、缠绕他,也刺穿他、撕扯他。

    再后来,他陪同着她与殷宿酒去维特鲁国。他再一次眼睁睁看着她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们亲密相处,他们像一对情侣一样约会。

    而他呢?他躲在阴暗处,就这么看着。

    从那时候起,他意识到了,他喜欢张清然。他产生了爱情。

    ——爱情。一种被他嘲笑的、对他来说多余的情感,一种人类繁衍本能的外在体现,一种低劣廉价的乐趣。

    但他依然傲慢着。

    就像他过去三十年的人生那样,高高在上地俯视着所有循规蹈矩、遵从着本能或者社会规则而活的人们。他觉得那些生物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一群被放牧的羊,而他蔑视羊群。

    他觉得,像张清然这样永远带着羊的面具的人,只有当她卸下一切外壳时,柔软的内里才是最美味、最值得慢慢品尝的。

    所以他愿意等。

    他有无数次的机会可以让张清然兑现“报酬”,可他没有这么做。他在等,等筹码越滚越多,等饥饿感越来越强。他像个温柔的情人,在正餐到来前,尽职尽责做着最耐心的前戏。

    他一直觉得,事情还在他的控制范围内。

    ——可一切失控得太快了。局势在失控,他也在失控。

    他在维特鲁国险些去了半条命,勉强回到新黎明国内,修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便发现,事情开始超出他能够掌控的范畴了。

    在过去,他一次次刻意放过,一次次压抑自己。

    于是,她越走越远,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要错过了。

    他看着她与殷宿酒亲密、与陆与宁亲密、与洛珩亲密。他嫉妒到发狂,却依然只能保持着一派平静的样子,好像他依然是那个无所不能的深秋,情绪管理和延时满足,对他来说不过是基本功。

    因为他始终觉得自己和张清然是彼此的唯一。

    为什么不是呢?只有他知道张清然那美丽的、无辜的、善良的外表之下,到底藏着怎样一颗虚伪而冷酷的心。

    只有他爱的是真实的张清然。

    他爱她的一切。她的自私,她的无情,她的残忍,她的伪善。

    她是他荒芜昏暗世界的灯塔,那冷光穿透了迷雾,让这无趣的、灰蒙蒙的世界多出了些许令他沉迷到发狂的色彩。

    可这是他第一次爱别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他茫然了,他惊慌了,他不知所措了。

    在那次“刺杀”事件之后,他意识到当局在不遗余力地抓捕他。于是,作为猎手的可能让他故意误导了那些警察们,让他们把目标放在了一个张清然的极端狂热粉身上。

    ——或许是同类之间特有的吸引力,简梧桐早就发现了这个极端狂热粉。

    他也早就潜入过对方的家中,看到过墙壁上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和用油漆写下的疯狂的爱意。他看着那些可怕的词,越看越恍惚,越看越喜欢,喜欢到念了一遍又一遍,像是在诵唱着祷词。

    爱。爱。无穷的爱。没有尽头的爱。张清然。张清然。张清然。

    他回过神来,又觉得愤怒和嫉恨,愤怒于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神经病也敢觊觎她,嫉恨于他自己甚至不如一个神经病、敢把自己的爱意如此疯狂地倾泻出来,哪怕只是倾泻在幽暗的角落里。

    于是他诱导警方抓捕了这个极端狂热粉,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在那之后,那些疯狂的告白词就总是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有时候他看着电视屏幕或者宣传海报中张清然微笑着的脸,甚至都会产生幻觉,仿佛那些癫狂的词就印在她的脸上。

    直到此时,他依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和张清然最般配的人。

    都是一样的烂人。

    都是超脱于羊群之外,看着它们在羊圈中吱哇乱叫的人。

    ——直到他发现,就连盛泠,似乎都要和她变成亲密无间的一对了。

    ……盛泠又是什么东西?一个活在谎言中的,只看见过她的面具,连半点内在都不曾触碰到的人,他凭什么?

    盛泠甚

    至根本就不认识张清然这个人。

    即便如此,他依然能在阳光之下,如此光明正大地和张清然站在同一个舞台上。

    甚至,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国度里,还有那么多人把他们视作天造地设的一对。

    真可笑啊。

    彼此相知的人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被腐烂发酵的爱折磨到发狂。

    而活在谎言中的人却能在阳光下行走,用炽热柔软的眼神注视着她。

    他第一次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来自于个人欲望深处的杀意。

    他想杀了盛泠。

    绑架一个候选人很难,靠近一个候选人很难。但杀死一个候选人,太容易了。他甚至付诸了行动,狙击的准星都已经在千米之外对准了盛泠的额头了。

    可是啊,杀了盛泠,张清然就会成为总统了。

    她若是真的成为了总统,自知身体已经被毁了根基、没多少年可活的简梧桐在短暂的余生中,还能有多少机会呢?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他没有机会了。

    于是他放弃了。

    可是他意识到,即便不杀死盛泠,自己也没办法再继续等下去了。

    他爱上了一个越来越遥远的人,在被那扭曲腐烂的爱意包裹住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过去从来没有真正地活过。而在他体验到这滋味之时,也是他发现自己将要失去她之时。

    ——他曾经活过,若是失去她,他便会再一次死去。

    他开始后悔自己当初不该朝着洛珩开枪,这样张清然的安保力度就不会达到现在这样一个令人无从下手的地步。可他又觉得,如果真让他就这么躲在衣柜里,袖手旁观,他恐怕早就已经疯了。

    这样烈火烹油般恐怖而炽烈的情绪,就这么在他心头,煎熬了他整整半年。

    如此漫长难熬的半年。

    到了后来,他的情绪无法释放,于是他干脆去接暗网上的暗杀单子,赚钱的同时,也将自己的愤怒和欲望,倾泻在绝对的暴力与血肉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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