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为男频文的恶毒妻子: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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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会归于平静。

    方父却像终于送走瘟神似的,话比以往都多。

    “照顾好方霏,她话多,但人不是特别坏。”

    对于自己的同僚兼女婿,方阑多少有点愧疚。他与沈学士不熟,但了解自己的女儿……严格的说,是名义上的女儿。

    当初林岚嫁给他,死活要把方霏从前夫手里抢过来,因此牺牲好多护卫。小时候就能掀起腥风血雨,长大了当然不会安分,只会变本加厉。

    与这样的姑娘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皮肉之苦自然无可避免。

    沈知聿轻轻颔首:“岳父,我一定会好好照顾霜见的。”

    方霜见抱着兼湘,怀里小猫正拿爪子碰她腕上玉镯。

    她问出了那个一直疑惑的问题:“父亲,你是很讨厌我吗?”

    方阑:“有一点。”

    方霜见:“为什么?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方阑:“嗯,对。”

    她的爹为什么是一个怪咖?她真的受不了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都没这么怪。

    她的亲爹,爹味浓,经典老登。他会抽着烟,挺着大肚腩说她是个蠢才,质疑她不是他亲生的。当然不是,他的大肚腩里只有肥腻腻的油脂,才不会生出她这般完美的女人,她是妈妈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她是妈妈的女儿。

    方阑没有大肚腩,但有大脑洞。

    她无法不呛他:“父亲你开玩笑的吗?我不是你的亲生女儿?难道我是母亲和二姨娘的女儿?你老婆是拉拉?还是说你是给子?你这种情况现在搁美国也不支持的呀,太蓝了。”

    “……”

    沈知聿眉心微蹙,拉住她的手:“霜见,时间不早了,我们上马车吧。”

    她瞟了一眼身边男人,明眸皓齿,面容清减带几分破碎,声音也好听,温温柔柔的。

    心头怒火平息大半。

    上了马车,她话还没说几句,就偏头去亲他。

    这种感情也好理解,家里的小猫小狗长得好看,还老是在身边转悠,用爪子挠手心,自然想亲。

    亲完,她撇下他与怀里小猫玩耍。

    唇色淡了些,鲜红的口脂全印他脸上了。

    “喵喵,真厉害……把毛球给妈妈好不好?”她冲小猫拍手。

    男人缩在侧坐,默默用手帕去揩脸上唇印。

    白皙的面庞密密麻麻全是唇印,特别是右脸的小痣旁,如同开了一朵朵小花,也的确带着甜香。

    他当时什么都不清楚,就被她捧脸一顿亲,亲完又被扔到一边。

    霜见总是这样,不喜欢善后。他的第一次就这样,她用完就要回房间,这对才受到摧残的他而言犹如晴天霹雳。

    怎么就走了呢……都不愿意陪陪他,哄哄他吗……长久下来,他差不多习惯,虽说还是会伤感。

    “这手帕不是我的么?”

    他手里帕子猛地被扯掉。

    方霜见摊开帕子,看了又看:“呀,就是我的。”

    “你偷我帕子做什么?你瘾又犯了?这上面不会有……”她立马把帕子扔到地上。

    兼湘正玩毛球,瞅见帕子扑上去,爪子将丝帕刮成丝丝缕缕。

    他欲哭无泪:“这帕子……是夫人之前给我的。”

    原本是让他拿来擦鼻血,他舍不得一直留着,今日拿出来,是想着能够印上夫人的唇印。

    这样,他就更舍不得。

    “我怎么记不得?你撒谎的吧?”她冷哼一声,沈知聿真是好会伪装,明面上装温柔扮可怜,背地净做偷鸡摸狗之事。

    他脸上绯红看着像胭脂,又不完全像,一半羞怯一半情欲。

    抬起手,用手背轻轻擦拭脸上胭脂,姿势别扭,如谁家的小狗拿爪子擦脸。

    她坐在主坐,低头看小猫玩球,抬头看小狗搽脸。

    “……”也算猫狗双全了。

    一个时辰后,马车到了首辅官邸,珍珠和薛子衿早在门口等候,身后站了一大群仆从。

    沈知聿先下马车,而后牵住那只伸出车帘的手,扶着女人下马车。

    阳光刺目,方霜见抬手挡在眼前,仔细打量府邸大门。

    朱红的大门上绘了青绿旋子彩画,门扉立于中柱,府门口宽敞,铺满大理石地砖。

    总的来说,低调典雅,但一看就很贵。老钱风么。

    珍珠迎上前,接过她怀里的兼湘:“小姐你终于来啦!房间已经收拾好了,还点了小姐最喜欢的零陵香,小姐要不要去看看?”

    沈知聿从下人手里拿了把扇子给她挡太阳,自己就站在阳光下烤。

    肩上墨黑的发烤得波光粼粼犹如湖水,顺滑飘逸,纤柔脆弱的肌肤晒得泛红,从耳际到面中泛起红晕,鼻尖还有未揩净的胭脂。

    “……别站在门口说,先进去。”她抿抿唇,眉头皱在一块儿。

    首辅府与雪竹居比起来要大得多,亭台楼阁被溪水所环,葱郁的花树种满庭院,淡雅的花香散开。

    “好香啊,侯府都没有这么多花。”她拾起地上的玉兰花瓣,闻了闻。

    以前住在雪竹居,基本上见不到几朵花,雪竹居种的全是竹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松树。她是个俗人,就喜欢花,花开得越艳越好,因此常派下人去花市买花。

    珍珠笑嘻嘻:“是沈郎君吩咐下人们种的!府邸的嬷嬷们说,沈郎君两个月前就在准备了!”

    “两个月前?”她回眸,冲身后男人笑,“真的么?”

    “嗯……”他唇角勾起一个弧度,似笑非笑,牵起她的手,“夫人喜欢吗?”指腹摩挲起微凸的腕骨。

    是三个月前。

    “喜欢。”她说的是真话。

    喜欢花,但不代表会因为这些花就感动到爱上他。

    但她的确高兴。

    以至于忽略了一个问题。

    两个月前他们根本没有搬家的打算,方临与她也只是正常的姐弟关系。

    对沈知聿来说不正常罢。

    林岚说,乔迁新居要办宴席,方霜见记得这事,晚上安顿下来便去亭子里找夫君,问问自己的夫君有没有什么好友。

    她反正没有。

    在京中名声臭成这样能有朋友才怪,她也早习惯一个人了。

    上学的时

    候,她就眼高手低贪慕虚荣,再加上把男的当狗耍,在年级上名声臭的很,浪潮甚至持续到她毕业好多年。

    有人说她同时和八个男生谈恋爱,还有人说她是男的,整过容隆过胸,还会用邪术让男人对自己欲罢不能,实则裤.裆里藏了个大……反正身边人都对她避之不及。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她不一样,她既是君子又是小人,与别人不和还不同。

    所以呢?又美又富必遭狗妒,她心甘情愿做毒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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