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赶山记: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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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摆尾的游鱼,还都不是小鱼, 最小的也比巴掌大。

    “山里没有很热的时候,就是蚊虫多,不然实在是舒服。”

    霍凌低头看一眼颜祺的裤腿,见没被水溅湿, 示意同样驻足等待的大个儿和黄芽儿继续往前走。

    距离接黄芽儿回家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现在它已经能听懂一些基本的指令, 让坐着就绝不站着,跑出后一声口哨便能叫回来。

    霍凌和颜祺对此很是欣慰。

    霍凌试着让它跟大个儿一起去猎林鼠和兔子, 动作还算是迅捷的, 以前流浪时应当也自己打过野食。

    故而它虽然瘦,但不是那种病恹恹的瘦弱,回家吃了几天饱饭就很有力气了。

    既认了主, 也认了家门,今朝和颜祺一起进山时便决定将它带上,之前几次都只是留它在家看家。

    带出门主要为了让它早些认路记路, 关键时候这是能救命的。

    黄芽儿初次进山,很是兴奋, 好几次一下子跑得有些远,没等霍凌和颜祺张口,大个儿就已经上前把它赶了回来。

    颜祺还笑说, 分明有时候大个儿也会自己跑远的,这厢家里多了个狗,它倒乖觉许多。

    “大约是争宠呢。”

    霍凌捡了根大小合适,长得很直的树枝,把大个儿叫到近前给它。

    大个儿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树枝子,还会挑喜欢的叼回家放着,要是不小心混在一起,给它当柴火烧了,它能生一下午闷气。

    “拿着玩儿去。”

    大个儿颠颠跑来,张嘴把树枝叼走,接下来走路时头都抬高了,还特地去黄芽儿面前转着圈炫耀,把霍凌和颜祺笑得不行。

    “哪来那么多心眼子,别看个头大,其实还是孩子心性。”

    等到颜祺给黄芽儿捡了一根稍微小点的树枝,一碗水才算是端平了,大个儿见别的狗也有,终于消停下来。

    这般逗着狗走走停停,爬山也不觉得多累。

    颜祺记得自己头回跟霍凌进山的时候,走上两刻钟就已大喘气了,现在明显轻松许多。

    只需拿一根趁手的木棍当登山杖,爬上爬下不在话下,可以说越发像一个赶山客夫郎该有的模样了。

    上次下山去林家串门子,明哥儿说他气色都见好,本还担心他还在山里受惊受累,没成想还真是个养人的去处。

    颜祺想着,兴许是喝桦树茸泡水喝的,家里不缺那东西,基本顿顿都喝着。

    问过霍凌后,特地给明哥儿包了一些送去,特地说明多是些碎的厉害,不太能拿出去卖的,让明哥儿别当个好东西,尽管踏实收下。

    林长岁他娘那日也在,推说不要,道是太贵重,一斤几十文的东西,哪能白要。

    颜祺只得反复讲明是散碎的不值钱,说了半晌才硬是留下。

    即使如此,林母也追出来,说等秋收后给大家送些好小米。

    小米就是谷子,林家一直留着一亩地种谷,不知是那亩地的水土和别处不同,还是别的缘由,总之村里人都说他家的小米熬粥很香。

    山道曲折,只有老道的赶山客或是猎户才不会迷路。

    眼前一片乍看和别处没什么不同,走出一段距离却得见一方小小瀑布,水流落下,因前些日子下过雨,水量不算小,站在旁边能感受到扑面的凉爽。

    下面则是天然形成的圆形小水潭,大个儿和黄芽儿不用人提醒,就已经跑到水边趴下喝水,大舌头一甩,很是起劲。

    “这水咱们也能喝,接从上面流下来的就好。”

    出门带了三个水囊,有一个已经空了,霍凌拧开盖子,用它接了些泉水递给颜祺。

    颜祺小小地喝了两口,莞尔道:“是甜的,比咱家门前的更甜一点。”

    只是到底不敢喝太快,泉水寒凉,怕回去肚子痛。

    “山泉都是甜的,越往上游越干净清冽,我以前闲着无事的时候,学大杨他爹教的法子,慢悠悠地用泉水煮一壶茶,喝起来好像是比胡乱泡的更香,就是喝多了晚上睡不着觉。”

    霍凌就没那么多讲究,大口喝罢,重新又将水囊灌满,挂回腰间。

    “水潭挺深,我看了一眼,估计有大鱼,等回来时看看能不能捉一条回去炖了吃。”

    无论有没有大鱼,都不着急,今天的要紧事仍是摘野菜,这一茬卖掉,下一回就要等明年了。

    除却刺嫩芽,霍凌还寻到两片猫爪菜。

    猫爪菜和猴腿菜一样,是从地里直愣愣往上冒的,因为顶端的绿芽长得像猫爪子,所以大家都这么叫,也只有这时候能采来吃。

    假如再过一阵,猫爪子那处长出了叶子,就老了吃不得。

    野菜口感一老,不说入口时扎嘴,嚼的时候也会半天嚼不烂,咽不下去,只能吐出来。

    由于这个特性,包括猫爪菜在内的野菜应季时间皆不长,而猫爪菜尤其短。

    这时候山下的猫爪菜早就老了,唯有山中气温低,故而尚有一些,并不太多。

    采的时候要挑选着来,当中不少已然出了叶。

    “要是早几日来就好了。”

    颜祺避开那些分叶的猫爪菜,将周围的尽数掐下放到一旁。

    能采的和不能采的大概对半分,好在这一片坡上到处都是,努努力慢慢寻,当是依旧能凑出来七八斤,能赚个二钱银,好的话能有个三钱。

    “早几日咱们也没闲着,白龙山这么大,山货哪有找全的时候,尽力便是。”

    霍凌在山里时间长,早把事情想明白。

    最早他做赶山客,也曾抱着不嫌累,出力多便也能赚钱多的想法,后来有回贪多忘了时辰,后半截山路几乎是摸黑走的。

    天一黑,林中有些野兽反而更加活跃,兽吼此起彼伏,待他冲进家门才发觉后背都汗湿了,自那以后宁肯早回,也不多贪图那几斤山野货。

    天生地养的东西,今日不带走,明日也不会没了,犯不着搭上命。

    颜祺思忖一番,心道也是这个道理。

    白龙山确实遍地是宝,但人有多大的本事,就吃多少饭,哪能妄想将所有宝贝都装进自己的篓子里。

    摘完一片山坡的猫爪菜,两人暂时停下来歇息,颜祺手里拈了一根长出叶子的野菜,迎着风晃了晃,忽而笑道:“又是猴腿,又是猫爪的,你说最早给这些野菜起名的人是怎么想的?”

    “还有牛膝菜、大耳朵毛。”

    霍凌笑言:“从小就这么叫,不觉得有啥,单独拎出来一说确实有意思。”

    “这里面我觉得也就猫爪菜说得过去,确实挺像的。”

    又转而说起田间有种杂草,也是能吃的野菜,叫赖子菜,因为叶片麻麻赖赖的,以前在颜祺的老家,都管它叫虫合蟆菜。

    “我小时候有阵生了场病,病好以后总是咳嗽,家里人听说这种菜能止咳,没少摘了给我吃。”

    霍凌问:“真的能治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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