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研究生,但流浪版: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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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都爆不了了。

    “哪怕是在众多拥有特殊力量的人中,巫师也是十分特殊的一类。”山姆整理好,开始了他的科普。

    据山姆所说,在他和迪恩父亲的猎魔笔记中,也曾潦草地记载了一些巫师相关的信息,但并不多。

    “因为现代的许多巫师都融入人群,他们的伪装非常出色,不使用能力时很难发现。”山姆解释,“他们也不太喜欢被人窥伺。”

    我点头,嗯嗯,这是重要知识点,记下来记下来。

    提姆好笑地往我嘴里塞了一根薯条,接又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男人们给莫妮卡贝鲁奇点烟的姿势,给我“点”上了番茄酱。我满意点头,声音含糊不清地夸了一句:

    “不错,很识相。”

    坐我们对面的兄弟俩齐齐露出了吃到苍蝇的便秘表情,我就当这是在为我和提姆的爱情喝彩了。

    谢谢啊bro。

    “巫术最初只是人们利用自然力量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不同的施法者和目的而产生了所谓的善恶好坏之分。巫术中的诅咒也是如此。”

    “诅咒的核心在于通过不同的形式,将不幸和厄运带给施咒对象,常见的施咒方式网上随处可见。但你的情况更严重一些,所以我怀疑是进行了某种仪式。”

    “仪式?”我咀嚼着这个词,心中茫然。

    “对,长时间的诅咒对施法者和施法素材的要求很高,你不是说没有掉落贴身物品吗?利用献祭仪式的话,就能抵消掉一部分对施咒者来说的不利条件。”

    山姆虽然说着不了解巫师诅咒的,现在却说得头头是道。

    “我没有学过祛除诅咒的方法,只能给出几个建议——”

    一,从一开始破坏仪式,显然为时已晚。二,寻找教会或别的专业人士进行驱魔净化,我称之为用魔法打败魔法,老爹诚不欺我。第三,也是最为简单粗暴,迪恩五颗星推荐的——

    “杀了那个诅咒你的巫师。”

    还是这对兄弟更加张三,我想。

    我哪里做得了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啊,老老实实一辈子,连只鸡都没杀过,上来就让我杀人……臣妾做不到啊!

    “这个我就……”我偏过脑袋去看提姆,试图从这位义警男朋友身上得到一些支持,却惊讶地发现他在思考。

    不要,不要思考一些不可能的事情啊!

    “你在想什么呢。”

    提姆好气又好笑地一戳我的脑门,我顺势往后倒去,软趴趴地贴在了卡座富有弹性的椅背上。提姆没有管我,在那儿解释说他已经有了点想法。

    想法?什么想法?我们不是一起来一起听课的吗,怎么就我表现得像个漏听了的笨蛋?不要哇,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老师的心头宝啊!

    我露出了震惊又茫然的表情,提姆示意我别着急,先对猎魔兄弟俩郑重地道谢,接着他又掏出随身的支票本,拿起笔在上面唰唰写了什么。我一看,噢哟,很慷慨的数字。

    但山姆和迪恩并不想收钱,山姆觉得他们没帮上什么忙,迪恩则是很豪气地表示——

    “帮个忙而已,就当交朋友了,苏的性格还蛮有趣的。”

    提姆幽幽看去,迪恩迅速补充:“你也不赖,你也不赖,哈哈……”

    提姆还是劝了一句:“收下吧,你们接下来可能要被FBI重点关注了。”

    ——我深切怀疑此人是故意的,这话一出,对面兄弟俩面色大变,多少有点不安了。

    “没错没错,今天我们就在你们入住的旅店遇到了两个FBI。还是用现金吧,不容易留下痕迹。”

    ——笑死,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我和提姆合起伙来吓唬了温彻斯特们一通,临走前回头看,两人所在的卡座上方愁云惨淡。

    我问提姆:“咱们这算不算恩将仇报?”

    提姆老神在在:“顶多是功过相抵。再说了,我们可是给他俩透了底,他们以后多了防备,不也挺好?”

    我被说服了,转而又问:“那你说,山姆这个法律系高材生知法犯法,是不是也是一种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提姆敏锐地捕捉到我的用词,当下反问:“也?还有谁?”

    我立刻打哈哈转移他的注意:“什么也?耶?你想拍照吗?”

    “你知道我们刚才用的是英文,对吧?”提姆质疑。

    我装傻充楞,用才学了一点皮毛的意大利语回:“啊?听不懂。”

    提姆冷笑,同样用意大利语说了一长串我听不明白的内容,我只能分辨得出其中几个单词。

    我:……

    这就是男朋友太优秀的坏处了。

    这次来大都会,整体非常平静,我全程没有遇到上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时的意外事件,当然,也没遇到超人。

    “好和平啊!”走在街道上,我不禁感慨。

    我和提姆没有第一时间回哥谭。因为最近彼此都有点忙,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约会了——红罗宾的夜晚造访不算,他穿着制服总让我有一种奇怪的偷/情感。提姆说来都来了,那就先别走吧,体验一下上一次他打算在大都会安排的活动。

    我好奇:“上一次?活动?”

    提姆很坦然地承认了:“对,原本等你来大都会之后,我就会约你出去,然后告白的。”

    没想到我落地学校就无了。我听懂了潜台词。

    这下好了,我更恨诅咒我的人了。

    虽然这段流浪生涯让我认识到了不错的朋友,也成功自媒体起号,但他还是真该死啊!

    “我要把那个巫师送给汉尼拔吃!”

    我发出暴言。

    提姆:“不要啊!”

    说笑间我们走到这条街的尽头,耳边原本还是隐约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疑惑地探头探脑,在街道另一头看到了一颗曾经见过的光头。

    是你!卢瑟!

    朝提姆招招手,示意他也过来,我好奇问:“这是在干什、”

    一颗“流星”从上到下,砸到了卢瑟站在的台上,正巧砸在了他面前。

    “么?”在重物落地的轰声后,我弱弱补充。

    “如你所见,被搞砸了的竞选演讲。”

    提姆是不是有点儿幸灾乐祸?不确定,再听听。

    我:“那他很倒霉了,选什么?”

    “总统吧,他一直想当这个来着。”

    “这么早的吗?”我一边漫不经心地问,一边在超人缓缓从天上降落时,外放了一首SelennaGomez的歌,并悄悄拖动进度条——

    “Whosaysyourenotpresdental?(谁说你不能当总统?)*”

    刚巧,上一秒卢瑟在问超人说了什么,超人说:

    “Isad——”

    我差点没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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