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京夜献: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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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些腌臜话惹她不高兴。

    他所说的打理,是杀鸡儆猴。

    那些被他训得服服帖帖的叔伯亲人们,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些人见?到?上官清清,会恭恭敬敬地称她一声夫人,只在她跟前夸过她漂亮,聪明,却不会夸她有福气……便?是这种模棱两?可或带讽刺意味的话,他们也不敢说。

    除夕那日,林家亲朋聚在一起,足足坐了十数张大桌,那些人一个个恭维上官清清,都谨慎小心?。

    她好似还真从不受待见?的上官家大小姐,变成了林家说一不二的女主人。

    席上林阅坐在晚辈席,将主位落空,可上官清清知道,林家众人的地位绝不是席上座位安排的这样。

    上官清清着靛蓝长袍,裹着狐裘,用林阅提前给?她准备好的金花生打发了一群无知的族中孩童,望着那些脸上妖形还未褪去的孩子抓着金花生与掌中烟花跑远。

    彼时林阅依旧坐在晚辈席上,那一桌只有他一人,他端着一杯茶,迎着极寒的风雪细细品味,对上上官清清的眼神时似乎带着些许微笑,让人琢磨不透。

    席散后,上官清清问他:“你爹呢?”

    林阅微微蹙眉:“我以为你不喜欢他,便?没让他来了。”

    好歹是林家的一家之主,却被亲儿子操纵着人生,就连除夕这样的日子也不能出?面。

    上官清清问了才知道,林家主一直被林阅用调养的理由关在了深宅后院里?,靠近林氏宗祠附近,他说那里?有祖宗香火,能镇邪祟。

    上官清清闻言,只觉得毛骨悚然。她心?想?若将她一个人关在宗祠附近,闻着宗祠里?的香,恐怕不出?几日便?要幻象自己随时会被祖宗带走,是已经死了,才会熏得满身拈香。

    短短的几番交谈,上官清清却摸懂了林阅的心?思。

    她问林阅:“你是不是很讨厌你爹?”

    林阅望向她,沉默许久后才道:“是。”

    上官清清又问:“那你是不是也很讨厌我?所以才想?让我嫁给?你爹?”

    不怪她这样想?,从那些姑嫂的口中,上官清清听说了林阅在十岁以前跟着她母亲四处游走寻找父亲时,也在隆京待过一段时间。

    而上官清清嚣张跋扈过,她曾为给?自己寻一个庇护和出?路,不择手段地伤过许多人,说不定无意间害过林阅,所以才招来了对方的报复。

    “我是为小姐好,才让你来林家的。”

    林阅放下茶盏,恰一束烟火冲上苍穹,点亮星空,也照亮了上官清清紧张的神情与林阅看向她的眼眸。

    她想?起府上人说,他能窥探人心?,知人秘密。

    于是上官清清避开他的目光,同时听见?他问:“小姐不敢看我?是怕我知道你的秘密?”

    过了好一会儿,她又听见?林阅说:“那我告诉小姐一个关于我的秘密吧。”

    上官清清正?要捂住耳朵说她不听,话本?里?听了秘密的人,多半便?活不成了。

    可林阅抓住了她的手腕,强硬地告诉了她。

    “我的身体有一半,属于狗。”

    第99章 秘密

    林阅说他厌恶自己的父亲, 同样也厌恶这具身体拥有他父亲的一半血液。

    除夕那夜,宴席散去?众人?回家,空荡的院子里就只有他和上官清清两个人?,满桌酒席除却小孩竟无一人敢动。他们都怕饭菜里有?毒, 怕死在林阅的手中。

    府上关于林阅的传闻, 大多说他掌权后的狠厉与毒辣,那张看上去?和善的脸, 背地里却藏着一张恶鬼的骨与肉。

    林阅却笑说:“这么形容, 倒也没错。”

    被人?畏惧, 总比被人?侮辱践踏得好。

    “他们说我当年跟随母亲寻找多地才找到了林豪, 其实这?不是真?相。”林阅一直抓着?上官清清的手腕, 不准她捂住耳朵, 也不准她跑。

    秘密一旦开闸便如泄洪,似乎每个人?的人?生?里都有?些腐烂的创口,未愈合的, 成了阴影、执念, 愈合了的也会留疤。

    林阅告诉上官清清, 他的母亲不是人?,甚至也算不得是妖,他是这?世间难得的异类, 因为他的母亲,只是个开了灵智的狗。

    二十多年前, 林豪去?玉中天做生?意, 那时的隆京还很乱,妖兽遍地, 如羊如猪,就?在一梦州的醉花坛上, 还有?公然贩卖妖兽肉的。

    一个漂亮的才能勉强化成人?形的猪妖,赤身站在醉花坛上,身体?的每一块肉与骨头都明码标价。他们灵智才开,如同鸡鸭鱼肉一般,只知道疼,只知道怕,连人?话都说不出口。

    那时的隆京人?也的确会吃妖,皇亲贵胄未必会食血腥,但彼时的商贾与豪绅买妖食妖的不在少数。

    林豪与隆京生?意场上的旧友酒过?三巡,也买了只绒血鹿来吃。

    彼时的一梦州为酒池肉林,绒血鹿的肉本就?有?壮体?补气之效,林豪与几个友人?喝了鹿鞭熬制的汤,三名男子点了数十个男妖女妖一起厮混,神志不清地抓住什么?便要往身下套。

    林阅的母亲,是一条将?要被拖上醉花坛的母犬,因毛色鲜亮成纯金色而被林豪抓住。

    他听不到犬吠声,感受不到挣扎,他一遍遍抚摸着?那条金色毛犬的脊背,说它的头发真?漂亮,甚至在醉酒的过?程中向一梦州买了这?条无法完全化作人?形的犬,来彰显他的豪气。

    一觉醒后,睡在林豪身边的四仰八叉好些人?,还有?不远处后腿布满血迹的金色毛犬。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行径,大咧咧离开了一梦州,却不知他的一夜荒唐奠定?了他将?来的半生?痛苦。

    母犬被买,暂且获得自由,她虽不能化形成人?,却也有?思想,有?灵识,知道腹中有?子,便护着?肚子在街角吃旁人?丢下的食物?,勉强撑到了林阅出生?。

    照理来说,母犬应生?幼犬,可林阅生?下来便是人?的手足与身体?。

    母犬生?他付出了生?命,而他出生?便是异类,能活着?全凭运气。

    他在隆京一梦州前的街道上当了十年的乞丐。

    银地而来的林豪与一条狗夜行荒唐,也成了林阅在一梦州那些妖或小?厮口中经常能听到的笑谈。他们知道林阅从何而来,打趣着?林阅的身世,欺辱他,践踏他,他虽然拥有?人?的模样,却依旧被那些人?当成狗一样对待。

    直到林豪再度来隆京,林阅主动找上了对方。

    他第一次杀人?,不是自己动的手。

    他用计拆穿了平日里欺负自己最狠的那个人?的谎言,惹怒对方后,再挑拨离间,致使那人?错杀了另一个人?。

    趁着?混乱,林阅逃出了一梦州。

    他在一梦州长大,见识过?太多掩藏秘密的人?的心虚、眼神、小?动作,一个人?有?无说谎,只要他看一眼便能看穿。更何况他的嗅觉极其灵敏,甚至能闻到每个人?身体?里的血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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